大铭空调
1. 消费税是价内税,标价10000元,消费税已经含在里面了。 2.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该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零售环节适用税率为5%,在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时征收。按照你1里所给,那就是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在零售环节纳税。(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也需要交消费税,但是是在生产销售环节,税率为10%) 纳税人以1个月或以1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至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3. 这一题我不是很清楚... 4.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这是一般规定,还有些具体规定;消费税的税目则是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这些需要交纳消费税。 也就是说,假如销售的货物是消费税税目中的货物,那需要先交纳消费税然后再交增值税。假如不在消费税征税范围内,则只交增值税。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劳务(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从我国税制整体设计上看,营业税和增值税构成对流转额平行征税的格局,也就是说一项劳务,收了增值税就不会收营业税,收了营业税就不会收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流转额(销售额)为主要征税对象的税种;营业税是以非商品流转额(劳务服务收入)为主要征税对象的税种。 希望答案对你有用。(*^_^*) ……P.S.我说的都是一般性的,税收方面还有很多具体的细则和规定。如果楼主需要更细的答案,可以买一些专业性的书看一下,或者私信我。

twinkle100
1、消费者购买金银首饰,商店标价含5%的消费税(消费税是价内税,与增值税不同),标价是10000元,付10000元就行。2、5%的消费税商店每月1-15日内定期向国家申报缴纳。3、这个问题就很得杂了,国家税法规定是自觉申报纳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管理和检查的。4、消费税是对物品征税,不是对行为征税。缴纳消费税的物品都存在要增值税和消费税双重征税,但绝没有加上营业税三重征税的,因为增值税与营业税是不重复,交消费税的是没有交营业税的。
静静娃童鞋
专门看看CPA的消费税和增值税那章,就一清二楚了。逻辑性的东西,要自己理解的。各人理解的方法不同,很难直接灌输给你。 1.对于这个问题,你首先要明白什么是价外税、什么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价格中不包含增值税。其他的税种基本上是价内税,即是说价格中包含了税款。所以那10000元是包含了消费税在内的。我说一下消费税的形成过程:商家生产首饰,成本是X。商家销售的时候,就要定价。税法规定,销售价格要包含消费税在内,所以商家的定价是:X+消费税【暂不考虑利润】。价格的计算方法就是:X/(1-消费税税率)。这个就是定价,消费者就按这个价格购买。商家销售后,就按这个价格*消费税税率,得出的数额就上缴2.这个问题,结合我以上的回即可。没有什么具体流程,消费者购买首饰,商家收钱,然后商家计算税款并上缴3.现在都是用发————票说事,有了发————票就可以作为成本在税前列支。而开具了发————票,就要纳税。这就是基本的防止偷税流程,因为个个都想少缴税,自然索要发————票,而索要了发————票,对方自然就要缴税;不过此问题也很广泛,具体就参看征管法至于复复征税的问题。具体业务不同,就不相同。不过按规定办事,不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至少税法上认为不存在】。4.不同的业务对应不同的税种或税率。销售金银,涉及消费税和增值税。销售房产,就涉及营业税,与消费税和增值税无关。同一行为至多有以下组合增值税和消费税【如你说的销售金银】增值税和营业税【如房地产公司承包工程,同时又自产自售建筑材料】同一行为不存在三重征税情况。 至于你问:哪些具体行为需要增值税和消费税双重征税?本人参考你对‘断玫 ’的回复,你说理论性的东西你百度随便能搜到。说明你只是搜到,没有‘费点劲’去理解其内容。即使它很理论,也可以从不理论的东西入手。消费税的征税范围,这个不算理论的东东吧?!它只规定了什么东西征消费税,什么东西不用征消费税。只要知道消费税的范围,就可以知道哪些具体行为既征增值税又征消费税。除了销售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要征营业税外,其他的销售基本上要征增值税,而销售消费税范围内的货物时,就既要征增值税、又要征消费税。消费税的税目有14个。所以具体行为就有14个。但本质行为就一个:销售至哪14个税目,你百度一下即可。因为这个不是太理论的东东。【你不想从头看一遍税法,却又想了解其本质。不想下点功夫,却想获得知识,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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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这种情况下,可能题目会给出几个不同的数额,但一定要注意按该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量计税。
二、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注意此处以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税,区别于增值税的相关规定。
三、酒类关联企业间关联交易消费税处理: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因此,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或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四、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有两种情况: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各自销售额;
2、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即使分别核算也从高税率)。
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另有规定的除外。消费税的出口退税和增值税的出口免抵退税相似,都是在出口环节涉及的问题,都有免退税的计算,都是本税种一个比较特殊的问题。但是相比之下,消费税的出口退税问题简单许多,特别是在前面章节掌握了增值税的出口退税之后,相关计算方法相似,更容易掌握。
一、出口免税并退税
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
注意:外贸企业受其他企业(主要是非生产性的商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是不予退(免)税的。
出口货物的消费税应退税额的计税依据,按购进出口货物的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和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1、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金额;
2、属于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的数量;
3、属于复合计征消费税的,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的计税依据分别确定。
消费税应退税额=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比例税率+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定额税率
二、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依据其实际出口数量免征消费税,不予办理退还消费税。
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外的其他企业(指一般商贸企业),这类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退(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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