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7

  • 浏览数

    99

L1ttleJuan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会计确认收入和费用

7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a田艳恒

已采纳

收入与费用之间存在以下两方面的密切关系:经济性质上的因果关系;时间上的一致性。根据两者的内在联系,配比原则包含了确定费用的三条规则:(1)联系因果关系确认费用。凡是为取得某一时期的收入而发生的耗费,在该收入按实现原则确认的当期,必须将这些耗费确认为费用,如销货成本、销售费用等。(2)合理地分配费用。有些资产的消耗与同一时期的收入并无直接关系,但却是取得收入所必需,并且几个期间均受益,这就需要将发生的这类费用在不同的受益期之间进行分配。(3)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有些耗费数额较小无需分配或虽数额较大但无法确定分配目标和标准,则可在其发生或支出的同时全部作为该期费用,如广告费等。某个会计期间或某个会计对象所取得的收入应与为取得该收入所发生的费用、成本相匹配,以正确计算在该会计期间、该会计所获得的净损益。 配比原则作为会计要素确认要求,用于利润确定。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会带来一定的收入,也必然要发生相应的费用。有利得必有所费,所费是为了所得,两者是对立的统一,利润正是所得比较所费的结果。配比原则的依据是受益原则,即谁受益,费用归谁负担。受益原则承认得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并非所有费用与收入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并非所有费用与收之间都有因果关系。必须按照配比原则区分有因果联系的直接成本费用和没有直接联系的间接成本费用。直接费用与收入进行直接配比来确定本期损益;间接费用则通过判断而采用适当合理的标准,先在各个产品和各期收入之间进行分摊,然后用收入配经比来确定损益。因此,收入与费用之间的配比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根据收入与费用之间的配比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根据收入与费用之间摁果关系进行直接配比;二是根据收入与费用项目之间存在的时间上的一致关系进行期间配比。据此,配比原则有三个方面的含义(1)某产品的收入必须与该产品的耗费相匹配;(2)某会计期间的收入必须与该期间的耗费相匹配;(3)某部门的收入必须与该部门的耗费相匹配。配比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并与权责发生制共同作用来确定本期损益,最终受持续经营与会计分期两个前提的制约。收入在发生时而不是在收账时确定,与之相配比的费用成本就是为取得该项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费用,不必考虑费用是否已经以现金付出。即会计主体必须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对各期的收入费用进行核算,而按照权责发生制算出的费用并非全部都是期间费用或产品成本,只有按照配比原则确定的与本期收入或产品收入相对应的费用才是期间费用或产品成本。

会计确认收入和费用

105 评论(15)

开心宝贝萱萱

收入大于费用就产生利润,收入不于费用产生亏损.

281 评论(14)

艾薇喵跑

收付实现制是以收到或支付的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等的依据。根据权责发生制基础的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 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利润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 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215 评论(9)

沈阳老五0459

权责发生制,是指以取得收到款项的权利或支付款项的责任为标志来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的权利和已经发生的承担费用的责任,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确认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收付实现制,是指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志来确定本期收入和支出。凡在当期实际收到的现金收入或支出,均应作为当期应计的收入和支出;凡是不属于当期的现金收入或支出,均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支出。

300 评论(14)

maymay552000

法律分析:权责发生制下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的标准如下:1、逾期半年以内的贷款利息收入;2、金融机构往来收入;3、投资收益;4、定期存款利息支出;5、金融机构往来支出;6、固定资产修理、租赁、低值易耗品购置、安全防卫等大宗费用支出;7、无形资产摊销;8、固定资产折旧;9、各种税金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十三条 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提供劳务交易完成且收到款项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的金额为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

95 评论(13)

新民娜姐

会计基础主要有两种,即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确认收入费用如下:1. 收付实现制。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是指企业单位对各项收入和费用的认定是以款项(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实际收付作为标准。凡属本期实际收到款项的收入和支付款项的费用,不管其是否应归属于本期,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反之,凡本期未实际收到的款项收入和未付出款项的支出,即使应归属于本期,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2. 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应计制,是指以权责发生为基础来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而不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作为记账基础。凡是应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不管其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已收到款项或付出款项,都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

360 评论(8)

大家族djz

选择:b权责发生制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我国企业都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我国的行政单位仍然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是指企业应按收入的权利和支出的义务是否属于本期来确认收入、费用的入帐时间,而不是按款项的收支是否在本期发生。权责发生制下,凡是本期实现的收益和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入帐;凡不属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入帐。权责发生制原则在企业会计处理中处处可见。如本期销售出一批产品,期末款项尚未收到,但在会计处理上应把它作为本期营业收入。再如,企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是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的,尽管固定资产在本期尚未毁损,不必更新,但它的一部分价值已在本期消耗掉,因此要将这部分价值以折旧的形式提取出来,记入本期费用。为了贯彻权责发生制,会计制度中还专门设立了“预提费用”、“待摊费用”和“递延费用”科目,专门核算某些本期发生但尚未支出的费用和本期已支出但尚未发生的费用。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和信用制度的产生,收付实现制不能正确计算当期收入、费用的不足越来越明显,因而,逐渐被权责发生制取代。企业采用权责发生制,不仅能正确计算出企业当期的损益,而且还能向决策者提供过去发生的关于现金收付的事项和即将支付现金的义务以及未来将要收到的现金来源的信息。

220 评论(14)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