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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猫啃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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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晟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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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聘请会计私自把公司账上的钱转到自己上,当然应该是犯法的,公司的钱绝对不可以转到自己的帐上的

会计自己收钱自己再取走

81 评论(11)

搜奇猎怪

这种行为不但是违法,而且已经触犯了刑律,这叫职务侵占。

301 评论(10)

maodougouzaizi

会计与出纳规定不能为同一个人,但在企业中做账又是一回事了,会计自己结账合情,至于收钱就是本人收了也不写本人的名字啊,可以编本单位其它人的名字。

320 评论(11)

六月她妈

如果交易是虚假的,肯定是违法行为,如果交易真实,销售方为什么把钱转给会计?

178 评论(9)

Zzzz将将将

如不是上级指令的行为,那会计肯定违法!!但如果会计的上级指定会计这样操作,让资金转了一圈又回到公司账户,那也许是在帮某家公司或银行做假流水(即假业绩)。

142 评论(11)

Sophie小蕉

根据内控制度的要求,职位不相容的原则,出纳与会计的工作是一定要分开的,会计管账,出纳管钱,出纳与会计不分容易导致帐目不清和容易出现贪污等问题。但实际工作中,出纳外出,会计暂收款,出纳回来后将收款和收据移交回出纳也是常有的。

355 评论(10)

赵13先生

职务侵占罪,属于经济类犯罪的一种,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183 评论(11)

秀之美--艳梅

看公司的性质。如果是国有公司,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根据刑法规定,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如果是非国有性质的公司,那么属于挪用资金罪或者职务侵占罪(必须以主观方面考虑)而这两罪数额相对较大,那样的话应该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

208 评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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