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宝麻麻
会计云计算 (Cloud Accounting) 就是在线会计软件 (Online Accounting Software),区别于安装在一台电脑或局域网上的会计软件。会计云计算的主要特征会计云计算的主要特征就是云 (Cloud)。所谓云,就是基于广域网(包括公共云 Public Cloud 和私有云 Private Cloud 和混合云 Hybrid Cloud)的软件和服务平台。基于云的会计系统主要特征包括:随时随地接入系统 – 只要有网络连接。目前流行的解决方案都是完全依赖网络连接的,没有网络连接的时候完全无法使用。实时协作 – 无论是公司的内部会计人员还是外部会计师、审计师,都可以同步读写信息,公布更新内容。订阅试付费模式 – 区别于传统的买软件一次性投资,会计云计算的收费方式一般都是按月或者交费,不交费无法继续使用。会计云计算与传统会计软件的相同点会计云计算与传统会计软件两者都是会计软件,都是用来记账的工具。无论使用哪种工具,最终达到的目的都是一样的:记账。现代会计软件都使用复式记账法为原则,关系型数据库为基础,一般都包括以下几个模块:总帐、应收、应付、银行现金帐、薪资等。这在会计云计算和传统会计软件中都是相同的。
姩姩洧悇
云会计是云计算环境下的会计工作,其实质是利用云技术在互联网上构建虚拟会计信息系统,完成企业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等内容。这种对会计信息化的建设与服务采用外包的模式,将进一步推动会计工作向前发展。
在传统意义上,企业会将自己购买的会计软件视作一项产品,并将其安装于电脑操作系统中。而云会计软件的出现,理财系统的进入和管理理念都发生了变革。在云会计框架下,会计信息通过网络导入,企业通过线上服务提供商购买到的是会计软件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扩展资料:
云计算的特点
1、高可靠性
“云”使用了数据多副本容错、计算节点同构可互换等措施来保障服务的高可靠性,使用云计算比使用本地计算机可靠。
2、通用性
云计算不针对特定的应用,在“云”的支撑下可以构造出千变万化的应用,同一个“云”可以同时支撑不同的应用运行。
3、高可扩展性
“云”的规模可以动态伸缩,满足应用和用户规模增长的需要。
云会计的优点
1、在云会计环境下,会计信息共享在“云端”,通过手机、平板和电脑等终端,会计人可以随时随地对会计业务进行处理,大大提高了会计人的工作效率。
2、业管理者可以实时通过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融合后的挖掘分析,对企业的经营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地预测、识别、控制和应对,实现企业对市场变化的柔性适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云计算
YangBin啊啊
财务管理模块(FICO)的主要特征:(1)适用性:SAP财务管理模块依据各国会计法规进行相应的定义,同时也适用于国际性的企业,符合40多个主要工业国对会计法规的有关要求。(2)集成性:SAP财务管理模块的高度集成,确保了会计信息能够满足自动更新的要求。当用户在其他模块处理业务时,例如物料的收到和发运,这些业务所引起的财务上的变动将立即自动地记入财务管理模块。财务管理模块还充分考虑了关于公司和财税方面的法规。同时它还为其用户提供电子化处理同业务伙伴之间的数据交换功能,例如与客户、供应商、银行、保险公司以及其他信贷机构的业务往来。(3)及时性:SAP财务管理模块中发生的所有业务都会依据凭证的有关规定记账。这种规定将保证从资产负债表到每一张凭证的审计线索。在用户完成记账之后,可以及时看到凭证、科目余额以及相关科目的清单。用户也可以立即对资产债表和损益表进行分析。财务管理模块(FICO)的主要功能:1.财务会计(FI)模块的功能:(1)总分类账:总分类账会计的主要功能是提供一个关于外部会计和所涉及科目的全面图景。(2)应付账款:R/3财务模块的应付账款组件用于对所有供应商的财会数据进行管理。(3)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组件主要用于对客户账户进行监测与控制。2.管理会计(CO)模块的功能:(1)成本中心会计:帮助用户确定在企业的何处将生成何种成本,并将成本分配给产生该成本的部门。(2)基于业务活动的成本核算:基于业务活动的成本核算,是一种测定业务过程及成本对象和完成量的方法,主要按照业务处理过程中使用资源的情况来分配成本。(3)订单和项目会计管理:在管理过程中,对于那些需要监控的大量投资支持测算,可以通过内部订单或项目的方式来表示。(4)产品成本核算(CO-PC):生产成本管理会计主要支持一般附加费、统计标准成本核算、基于边际成本的标准成本核算等3类成本会计核算程序。此外,该系统也为无形产品和服务生产中的生产成本管理会计提供成本评估程序。在R/3系统中,生产成本管理会计与其后勤模块可进行数据交互。(5)利润中心会计(EC-PCA):利润中心会计支持面向销售的销售成本会计方法和基于期间会计方法的分析。
亲爱的猫猫99
一、会计软件的功能要求
《工作规范》第六条规定:“会计软件应当保障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开展会计核算,不得有违背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功能设计”,这是对会计软件功能的总体原则性要求。同时在工作规范中对于会计软件的功能做了许多具体规定。
(一)必须使用中文及对中文处理的支持
《工作规范》第七条规定:“会计软件的界面应当使用中文并且提供对中文处理的支持,可以同时提供外国或少数民族文字界面对照和处理支持”。第七条规定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软件界面要使用中文,也就是软件的功能菜单、操作导向、表单格式、提示信息、帮助文件等都要使用中文;二是要有对中文处理的支持,也就是要有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汉字编码支持能力,使汉字能在系统中正确输入、显示和打印。第三十七条也规定“企业会计资料中对经济业务事项的描述应当使用中文,可以同时使用外国或者少数民族文字对照”。
(二)必须有符合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分类和编码功能
《工作规范》第八条规定:“会计软件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会计科目和编码功能”。第八条规定主要是要求会计软件具有与会计准则制度相符合的科目分类和编码方式,也就是说,会计科目应当按照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费用、损益等划分一级科目,同时科目编码也应当采用数字,通过首位数区分科目所属类型。
(三)必须具有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的显示和打印功能
《工作规范》第九条规定:“会计软件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的显示和打印功能”。第九条规定主要是保证会计软件按照会计人员及会计监督人员易于理解的形式呈现会计资料,还原会计核算过程。在我国会计实务中,凭证和账簿有约定俗成的格式,这种约定俗成的凭证、账簿一直以来得到会计制度的默认,也是会计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会计软件显示和打印的凭证、账簿,应当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的内容和行业约定俗成的格式。
(四)应当提供不可逆的记账功能
《工作规范》第十条规定:“会计软件应当提供不可逆的记账功能,确保对同类已记账凭证的连续编号,不得提供对已记账凭证的删除和插入功能,不得提供对已记账凭证日期、金额、科目和操作人员的修改功能”。第十条主要规范三个方面:一是不可逆的记账功能。这里的记账,强调的是记账后果,而不是记账过程,与会计软件对记账操作如何进行后台处理无关。也就是说,凭证记账后,该凭证对相关科目发生额和余额的影响就发生效力,此后不管以任何条件输出账簿和报表,该凭证的影响都应当予以反映。不可逆的记账功能,就是说已记账凭证发生的后果不可撤销。当然,用红字凭证更正记账错误,则对冲的两张凭证都发生了记账后果,不属于这里所说的逆向操作。二是对记账顺序的保护。包括两方面:对已记账凭证的连续编号;对已记账凭证删除和插入的禁止。两者结合起来才能保证原始记账不被篡改。三是对记账内容的保护,禁止对已记账凭证关键信息的修改。关键信息是指日期、金额、科目和操作人。这里的日期包括记账凭证上记载的任何日期,例如制单日期、审核日期、记账日期等。操作人也包括经手记账凭证的所有人员,例如出纳、会计、审核人等。
《工作规范》并未对所有逆向操作加以禁止,而是抓住最关键的记账环节。因为核算流程中,记账是改变账户发生额和余额、最终决定报表数字的关键步骤。对记账功能和已记账凭证进行控制,防止对相关数据的随意篡改,是会计软件必须满足的要求。同时《工作规范》规定会计软件不得提供对已记账凭证关键信息的修改功能,但也意味着对尚未记账凭证的修改和已记账凭证其他信息的修改不受限制。如会计分录摘要会经常因会计人员信息掌握不充分而出现不准确,需要在记账后进行修改的情况,而且这种修改对核算结果不形成影响,对此种情况规范没有加以限制。因此,限制关键信息的修改,放开其他信息的修改,实现了信息化条件下会计核算可靠性与效率性要求的平衡。
(五)鼓励软件中集成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功能
《工作规范》第十一条规定:“鼓励软件供应商在会计软件中集成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功能,便于企业生成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XBRL财务报告”。XBRL是Extensible Business Reporting Languagede的英文缩写,是一种新兴的电子财务报告格式,它以XML(可扩展标记语言)为基础,统一了描述财务报告的语义和语法,可以解决财务报告重复编报、重复录入等问题,实现对财务报告的自动分析和跨系统的信息交换,能有效地降低会计信息生产和使用成本,深度挖掘会计信息价值,因而在全球得以广泛应用。随着XBRL应用的深入发展,更多企业也将采用“嵌入式”的编报方式,通过会计软件系统数据直接生成XBRL实例文档。因此,工作规范鼓励供应商在会计软件中集成XBRL。目前XBRL软件产品需要进行认证认可。
(六)具有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数据接口
《工作规范》第十二条规定:“会计软件应当具有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数据接口,满足外部会计监督需要”。随着会计信息化的发展,会计监督也在不断迈向信息化。采用审计软件从企业会计系统中调取电子会计资料,并在审计软件辅助下进行查阅、分析并发现疑点,已成为会计监督常用的一种检查方式。但是,由于各种会计软件没有统一数据接口,调取不同软件中的会计资料需要不同的工具,各监督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都各自开发自己的接口软件,不仅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实际使用效果也不很理想。制定并实施会计软件数据接口的国家标准,即可解决上述问题。会计、审计软件只要遵循这一标准,不需要开发繁杂的接口工具,就可以实现数据的交换,满足会计监督以及其他需求。
(七)具有电子会计资料归档功能
电子会计资料归档功能是会计管理软件的一项重要功能,《工作规范》第十三条规定:“会计软件应当具有会计资料归档功能,提供导出会计档案的接口,在会计档案存储格式、元数据采集、真实性与完整性保障方面,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的要求”。归档应是对电子会计资料进行鉴别、整理加工和移送档案管理职能部门进行保存的过程。归档时,首先要进行鉴别,区分需归档和不需归档的部分,去除不需归档数据和冗余数据,对准备归档电子会计资料鉴定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按重要程度区分保管期限。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将归档的电子会计资料转成符合归档要求的存储格式,与其元数据一起按要求封装打包,从会计信息系统中导出,传送至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或归档制定的存储位置,然后对已完成归档的会计资料进行标记,以防止重复归档。这些功能需要在会计信息系统完成,即所谓的归档功能。归档功能最好还具有定期删除已归档数据,以释放存储空间的功能。
(八)会计软件应当记录生成用户操作日志
《工作规范》第十四条规定:“会计软件应当记录生成用户操作日志,确保日志的安全、完整,提供按操作人员、操作时间和操作内容查询日志的功能,并能以简单易懂的形式输出”。这条规定的日志功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日志概念,而是为会计监督服务的用户操作日志。两者是有较大区别的,前者主要供技术人员使用,而后者直接供会计监督人员使用。具体来讲,用户操作日志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是完整性要求。会计软件必须保证日志记录的完整,将所有对会计核算结果可能形成影响的用户操作记录下来,包括对核算结果直接影响的数据录入、修改、插入、删除,对核算工作所依赖的基础数据(如会计科目表、银行账户信息、辅助核算项目信息、人员信息等)的维护。
二是安全性要求。会计软件应当采取技术手段,保证用户操作日志中的任何信息不被用户以外任何手段修改和删除。
三是可查性要求。用户操作日志必须提供对各类操作的查询,以便会计监督人员筛选出想要信息。查询应当可以按照操作人员姓名或用户名、操作的时间范围、操作内容等各种条件分别或者组合进行。
日志功能应当记录具体操作内容、操作人员及精确到秒的操作时间。对于不同的操作,需要记录的内容是不一样的。例如,对于科目的增加,系统应当记录增加的科目名称、代码以及属性。对于记账凭证的修改,应当记录修改的项目以及修改前后的内容。对于已结账期间的重新开启,应当记录开启期间的起止日期。
用户操作日志功能的规定意味着会计监督人员在检查工作中,可以通过日志来寻找会计核算中存在的异常情况,以发现违规线索。除了反记账和对记账凭证关键信息的修改外,工作规范对其他修改和逆向操作功能并未禁止,而相关的操作轨迹只有通过用户操作日志予以记录保留。因此,日志的查询应当成为财政部门检查工作的一项标准程序,以排查核算中的高风险行为。
二、会计软件云服务
“会计软件云”是依托互联网的一种全新会计软件服务和使用模式。它是指会计软件未安装在企业本地,而是运行于供应商的远端服务器,用户通过互联网,以网页浏览器形式使用软件,会计资料通常情况下也存储在远端服务器中。其本质是会计软件和服务器资源的租用。会计软件云服务有非常好的发展前景,也是会计信息化的发展方向。《工作规范》对“会计软件云”这一新型的会计软件服务业态进行了专门规范,主要是考虑到会计软件云服务的特殊性:一是在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情况下,用户企业可能忽略自身权利的保护;二是会计资料存储在远端,用户企业只具有访问能力而不具有控制能力,可能因权属关系不明而产生纠纷,甚至会计责任归属不明;三是作为企业内部职能的会计核算,其运行依赖于外部供应商的正常运转,存在着用户企业不能掌控的风险因素;四是大量用户企业的会计核算和数据存储集中于同一供应商的服务器上,业务异常的风险高度聚集。出于这些因素的考虑,《工作规范》从保护会计资料的安全、完整和企业会计工作持续进行的角度出发,明确了云服务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1)供应商应当从技术层面上确保客户会计资料的安全和完整,这一责任不以客户是否支付服务费为前提。《工作规范)第十五条规定:“以远程访问、云计算等方式提供会计软件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上保证客户会计资料的安全、完整。对于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客户会计资料泄密、毁损的,客户可以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2)云服务形成的会计资料所有权归客户,并要求供应商确保客户会计资料的正常导出。《工作规范》第十六条规定:“客户以远程访问、云计算等方式使用会计软件生成的电子会计资料归客户所有。软件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数据接口供客户导出电子会计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客户导出电子会计资料的请求”。这一方面是落实单位会计责任的需要——如果客户对自己的会计资料没有所有权,就会出现会计责任不清的情况;另一方面也是保证企业会计工作持续进行的需要——客户从一种云服务切换到本地会计软件或另一供应商的云服务时,就需要进行数据迁移。因此,云服务软件也应当与传统会计软件一样,提供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数据接口,供客户导出会计资料,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供应商应做好对云服务中断情况的预案。《工作规范》第十七条规定:“以远程访问、云计算等方式提供会计软件的供应商,应当做好本供应商不能维持服务情况下,保障企业电子会计资料前安全以及企业会计工作持续进行的预案,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与客户就该预案做出约定”。由于商业的、管理的、技术的或者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会计软件云服务存在着中断的可能,如供应商解散清算、服务器遭受攻击瘫痪等。这种情况下,可能有大量企业的会计资料受到威胁,会计工作的持续运行受到影响。为避免这一情况的出现,工作规范作出了供应商提前做好预案保障用户会计资料安全和会计工作持续的要求和规定,并明确规定这一要求应作为供应商向客户提供服务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三、会计软件服务
《工作规范》对软件服务提出了三个方面要求:
(1)对供应商的服务提出的一般性要求。《工作规范》第十八条规定:“软件供应商应当努力提高会计软件相关服务质量,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解决用户使用中的故障问题。会计软件存在影响客户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进行会计核算问题的,软件供应商应当为客户免费提供更正程序”。会计软件不同于普通零售软件,它影响着企业的正常运转。供应商提供的也不仅仅是软件,其服务也是保障软件正常运转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售后服务决定着软件的使用效果。服务质量成为客户选择会计软件越来越重要的考虑因素,也是市场竞争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在这一条中进一步明确了供应商的责任,即会计软件升级,如果是对功能的进一步完善或提高使用的便利性等,应按合同约定收取费用;但如果是对影响客户按照会计准则制度进行核算的问题的修正,则不应收取费用。其目的是保障企业对会计准则制度的执行。
(2)为用户提供即时性服务。《工作规范》第十九条规定:“鼓励软件供应商采用呼叫中心、在线客服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实时技术支持”。第十九条规定的目的在于引导软件供应商提高服务即时性。信息技术的发展,不仅带来会计软件功能的完善以及性能的提高,也为会计软件相关服务水平的提升、服务模式的创新提供了可能。供应商在关注技术对软件影响、改进软件的同时,也应思考新技术在改善服务方面所发挥的作用。例如,现在一些即时通讯软件中集成了远程桌面功能,使得远程控制已经成为大众化工具,不再需要专门的客户端软件。这为技术支持人员解决客户疑难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渠道。
(3)为开展会计监督工作提供专门教程和相关资料。《工作规范》第二十条规定:“软件供应商应当就如何通过会计软件开展会计监督工作,提供专门教程和相关资料”。这也是软件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信息化程度的提高,会计监督工作越来越多地直接通过会计软件来进行资料查询、发现线索、分析问题。因此,供应商提供通过软件开展会计监督的专门教程或手册等资料,为会计监督工作提供了便利,同时也减轻了客户企业的负担。供应商编写会计监督相关教程、手册等资料,应着重注意专门性的要求,也就是说专门教程和相关资料应把监督人员可能用到的操作说明单独组织起来,要突出重点,根据使用频率排序,要有实用性、操作性,简洁明了,直接指明相关功能的菜单路径,使监督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就能进行操作。专门教程和相关资料应当连同会计软件的其他手册资料一并提供给客户,以备会计监督人员查阅。
优质会计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