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yulan1985
一、出纳不得兼任的有哪些呢1、出纳不得兼任的有:根据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二、一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否可以兼任股东一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可以兼任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比较简单。根据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王小若1127
大部分事物都可以作为会计主体。我没有遇到过这样的题目,让分析哪些不是会计主体。但是,有题目是这样的:判断哪些可以为会计主体?A. 事业单位B. 分公司C. 生产车间D. 销售部门上面这个题目的答案是 ABCD通常,大部分事物都可以作为会计主体。但是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雪中的欢心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得在上市公司担任出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但是可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负责人在担任财务工作的人员,要具备会计资格等证书,相对高级的职位,还需要相应的工作经验,例如: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所以在相应的职位没有相应的证书和工作经验是不可以在上市公司出任财务工作的。还有一些回避原则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私人上市公司除外)如果满意,请及时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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