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百荷
从事会计工作只需要一项条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没有级别划分,只有职称才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报名条件: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四)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会计的从业要求: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人员,以及外籍人员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证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必备资格,从事会计行业人员所必须的唯一合法的有效证件。是会计人员进入会计行业的门槛。属地管理,全国通用。会计从业资格证也是考会计职称的前提条件。

挑剔的嘴
如果是想从事会计专业相关工作,要看你专业能力如何?如果只是会计专业毕业,却没有实操经验,那没有说服力。建议提前积累下相关知识,在以后的工作中适当给出自己在财务处理上的一些观点,也许领导会同意你转岗。网校开设“天天学实务套餐”课程,套餐含近200门实务课程(出纳上岗实训、行业会计、卓越会计师、财务主管研修、纳税辅导特训、涉税政策解读、小企业专题、风险控制研讨、财经拓展、审计技能提升系列实务课程)详情可登录网校会计实务栏目了解。
妮裳风云
从事会计工作的前提条件是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计证,以前叫会计,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条件是经济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毕业两年内可直接申请,两年后要参加考试(至于自考是不是可以,我不太清楚,你可到当地财政局会计股咨询一下),拿到会计从业资格证后就可以从事会计工作(当然得有单位聘用你啊)。会计职称分为初级(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高级会计师),初级和中级要考试,高级以前是评审,今年开始考评结合。报考初级的条件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中专以上学历;报考中级的条件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同时有以下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取得博士学位。 另外还有注册会计师,是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必需取得的资格
ybxiong168
江苏省一般每年6-7月报名,在财政局网站上报名和购买指定教材即可,11月考试,考试费连同教材应该在200左右,个人觉得很简单,可以自学从业资格教材各地不同,网上基本上是没有电子书的,而且书本价格不高,你还是买纸版教材吧
始终不遇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自领证当年起,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持证人员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一、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程序我市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由市财政局统一办理非注册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IC卡。领取非注册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本网可以下载),由工作单位加盖公章,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IC卡原件,按以下程序办理注册登记手续:1、市属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国有、集体企业单位的会计人员,由市财政局办理;区县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集体企业单位的会计人员,到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2、无主管部门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央在宁单位的第三产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地驻宁办事机构等单位的会计人员,均到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3、在高新开发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的单位(含外商投资企业),不论是否驻区,均由各开发区财政局办理。4、临时人员、雇佣人员,一律视同本单位正式人员,分别按上述规定到相应的财政部门办理。5、持证在岗会计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六个月的,应当填写《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IC卡原件,向原注册登记的财政局办理备案。二、会计从业资格调入程序持南京市以外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本市的会计人员,填写《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本网可以下载),并由现单位加盖公章(非在职人员不用盖章),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本人会计从业资格档案电子文档、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不要)、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两张,到市财政局办理调入登记;没有会计从业资格档案电子文档的,除携带上述资料外,还需填涂《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基础信息卡》,重新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本市的非在职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后,按第一条规定的程序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三、会计从业资格调出程序持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调出南京市或调往省属单位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IC卡原件,到原注册登记的财政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并带U盘(用于拷贝会计从业资格档案数据),经财政局审核后调出。四、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程序1、持证人员在我市管辖范围内工作单位发生变化,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本网可以下载),由现工作单位加盖公章,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IC卡、现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原注册财政局或现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变更登记。2、持证人员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发生变化,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IC卡原件,到原注册财政局办理变更登记。南京市及各区县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地址及电话1、玄武区财政局 珠江路445号政务大厅104室 836823982、鼓楼区财政局 山西路124号1408室 832301583、白下区财政局 太平南路69号2楼政务大厅 845560764、建邺区财政局 水西门大街58号 864923415、秦淮区财政局 秦虹路1号101室 526512016、下关区财政局 中山北路540号1710室 585917377、雨花台区财政局 雨花台区政府新大楼内 528834678、栖霞区财政局 和燕路356-1号 853179779、浦口区财政局 珠江镇文德路30号 5888576710、江宁区财政局 东山镇金箔路218号 5228029111、六合区财政局 雄州镇长江路66号 5775137012、沿江开发区财务处 新华西路89号开发区政务中心 5779358713、溧水县财政局 永阳镇小东门街2号 5720722414、高淳县财政局 淳溪镇固城湖南路12号 5731610915、新港开发区财政局 新港大道100号 8580084516、高新开发区财政局 丽景路2号研发大厦1203室 5864113017、南京市财政局办理点 湖南路狮子桥34号201室 8322375518、江苏省财政厅办理点 北京西路天目大厦 8363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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