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尛尛尛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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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发生制 vs. 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会计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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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乐乐9

权责发生制,是指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反之则不作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收付实现制凡在本期收到的收入和支出的费用,不论是否属于本期,均作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反之则不作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相比较权责发生制,首付实现制处理方法比较简单,而对各期损益的确定不够合理,一般适用于行政单位。

119 评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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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发生制优点:可以正确反映各个会计期间所实现的收入和为实现收入所应负担的费用,从而可以把各期的收入与其相关的费用、成本相配合,加以比较,正确确定各期的收益。

收付实现制优点: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在证明现金支出符合性控制合规方面具有独特的功效。收付实现制反映企业实实在在拥有的现金,而企业能否按期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分派股利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所实际拥有的现金。

此外,收付实现制操作简单,需要的会计技术较少,易于被使用者理解,数据处理成本比较低廉。

权责发生制缺点:用权责发生制确定企业的收入、费用及利润时,费用必须依其同收入的关系分摊到各个会计期间,就必须采用折旧方法、摊销方法和存货计价方法等人为的方法,使会计中采用了许多的估计、预测数据,从而其提供的数据也较收付实现制丧失了一定的客观性和可比性。

收付实现制缺点:

1、不利于单位进行成本核算、提高效率和绩效考核;

2、不能全面准确记录和反映单位的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财务风险;

3、收支项目不配比,不能真实反映当年收支结余;

4、不能真实反映对外投资业务;

5、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和隐性负债问题;

6、不利于处理政府采购业务和年终结转等会计事宜。

扩展资料: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对一笔收入或费用,权责发生制所描述的是收入的收取权利或费用的支付义务(责任)已经形成,它具有收入或费用的真正经济含义,是从本质内容上加以确定。当然,它还要与具体会计期间联系。

而收付实现制所描述的只是收入的收取行为或费用的支出行为已经发生,它只是表面形式上的确认,并没有收入或费用的真正经济含义。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之间的关系不是根本对立的,而是辩证统一的。其差异主要是权利、义务的形成时间与现金收付行为的发生时间不一致所引起的。

1、形成时间在现金收付行为发生时间之前

对这种情形,经济业务的收入收取权利或费用支付责任已经形成,但这种权利或义务只是抽象的存在,它只有通过以后具体的现金收付行为才能得以最终实现。反映在帐务处理上,就是运用应计、预提等科目,把具有本质内容的收入或费用确认下来,留待以后通过现金收付行为的形式最终实现。

2、形成时间与现金收付行为的发生时间一致这种情形,收入或费用的本质内容与表面形式取得了一致,内容是表现为收付形式的经济内容,形式是反映经济内容的收付形式,这在确认上不存在任何问题,两者是一致的。

3、形成时间在现金收付行为发生时间之后

反映在帐务处理上,就是运用预收、待摊和递延等科目,把表面形式上的收入或费用确认下来,在它被赋予本质内容时逐步转变为具有真正经济含义的收入或费用。

总之,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实质上是内容与形式,本质与表象的辩证统一关系。它们之间既不是互相孤立、毫无联系的,也不是截然相反、根本对立的,而是同一记账对象的两个不同方面。

权责发生制以权利或义务的形成为标准,从本质内容上确认了收入或费用;收付实现制以现金的收付行为的发生为标准,从表面上确认为收入或费用。这充分说明两者是能够统一、有机结合起来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收付实现制

105 评论(13)

cleopatrazz

权责发生制会计是面向过去的会计, 难以提供未来的会计信息。权责发生制只是对已发生交易或事项进行确认, 是指权利和责任已经发生,不是将要发生, 这些均排除了企业未来交易与事项的确认。而且, 与权责发生制相联系的历史成本原则也是面向过去的, 在难以用历史成本合理可靠加以计量的业务中, 权责发生制也难以确认, 这限制了权责发生制的确认范围。在会计信息使用者日益关注未来现金流动信息的情况下, 权责发生制会计将难以满足信息使用者对未来会计信息的需求。如对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 由于金融工具只产生合约的权利或义务, 而交易或事项尚未发生, 也无法确定其历史成本, 权责发生制会计对此无法进行确认, 并加以会计处理和报告。

320 评论(9)

独行欧洲

(1)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在证明现金支出符合性控制合规方面具有独特的功效。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确认数是实际入库的预算资金,便于安排预算拨款和预算支出的进度,并如实反映预算收支结果。在评价政府对经济的影响时,相当便利的现金指标既能提供现实的信息,又使控制具有明确针对性。此外,收付实现制操作简单,需要的会计技术较少,易于被使用者理解,数据处理成本比较低廉。(2)收付实现制的缺点。收付实现制尽管存在上述优点,但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财政管理体制等的改革,它明显表现出了对新体制的不协调性。该体系所反映的受托责任狭窄,提供的财务信息有限且相关性较差,例如,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相混淆,容易个人操纵成本的机会等,对于我国政府会计改革下要求提高政府绩效、信息透明度问题、为社会公众维护国有资产的责任方面,它可能无能为力,有时甚至会误导政府决策。(3) 收付实现制这一传统核算基础具有跟踪现金、易于理解和易于记录的优点,在相当长时间内,对国家政府核算起到了主导作用。但收付实现制不能全面反映政府各部门财务状况,其不足之处主要有:1、不利于单位进行成本核算、提高效率和绩效考核;2、不能全面准确记录和反映单位的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财务风险;3、收支项目不配比,不能真实反映当年收支结余;4、不能真实反映对外投资业务;5、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和隐性负债问题;6、不利于处理政府采购业务和年终结转等会计事宜权责发生制原则亦称应计基础、应计制原则,是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时要遵守的13条基本规则中的一条。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采用权责发生制,其优点是:可以正确反映各个会计期间所实现的收入和为实现收入所应负担的费用,从而可以把各期的收入与其相关的费用、成本相配合,加以比较,正确确定各期的收益。会计工作中对每项业务都按权责发生制来记录,因而,平时对一些交易也按现金收支活动发生的时日记录,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就需要在期末根据账簿记录进行账项调整,即将本期应收未收的收入和应会未付的费用记入账簿;同时,将本期已收取现金的预收收入和已付出现金的预付费用在本期与以后各期之间进行分摊并转账。权责发生制,能够恰当地反映具体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权责发生制会计把经济活动有关的成本和利润记录,同现金的实际收支区分开来。在权责发生制中,利润是主要的阶段性业绩指标。在核算利润时,经济交易的结果按预期的而不是实际的现金收支进行记录。提供产品或服务的预期现金收入被记作收入,与收入有关的预期现金支出被记作费用。因而,绝大部分企业按这一基础记账。权责发生制在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时有其合理性,几乎完全取代了收付实现制;但在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时却有其局限性:一个在损益表上看来经营很好,效率很高的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上却可能没有相应的变现资金而陷入财务困境。这是由于权责发生制把应计的收入和费用都反映在损益表上,而其在资产负债表上则部分反映为现金收支,部分反映为债权债务。为提示这种情况,应编制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现金流量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弥补权责发生制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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