吥唥靜尐姐
这要看情况而定。如果损失无法追回,或只能追回很少一部分,那会计所在的单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适用的法律条款可以是渎职罪。如果损失可以追回,或是追回大部分,并且自己能补偿不足的部分,是可以免予刑事惩罚的。当然,无论是否能被追回,只要会计自己能将损失补足,也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hyacinth46
我认为“监守自盗”用在这起案件中再适合不过了,90后女会计正是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网银转账的方式将2100万余元的公款打到了自己的银行账户上,用于网络赌博,可以说其行为之恶劣,给其单位和国家资金造成了巨大损失,而且目前这笔款项已经无法归还,到案发时其个人账户仅剩7万余元,而其它钱财早已不知去向。同时,在这起案件中还有一个关键人物,就是原单位中心主任,正是因为他的玩忽职守,才造成了目前的后果。
据了解,原中心主任当时并未履行职责,而是将三枚U盾都交由90后女会计保存和管理,由此也引发了后面挪用公款的案件。也正是原中心主任的失职,让人这名会计有空子可钻,从而开始了肆无忌惮地挪用公款之路。而目前两人均已被相关部门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不得不说,这名90后会计真的很胆大包天,因为身为会计她不可能不知道这样是违法行为,但还是知法犯法叫人唏嘘。
同时通过这件事也告诫我们,任何以违法为前提的事情都不要做,其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尤其是在面对巨额现金诱惑的时候,更不应该为之失职而断送了自己的前途。而且单位也要加强领导人员的责任意识,不能太过放任员工,因为这样反而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其实在我们身边,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但依然没有引起人们的警觉,真心希望这样害人害己的事情不要再发生,否则等待你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和惩罚,而自己的人生也将为此画上污点,情节之恶劣,而最终你的生活和工作也会受到牵连和影响,何必呢?
sweetmiriam
95后女会计7个月挪用2100万公款,是因为其与土储中心解除劳务合同,但会计、出纳工作一直未移交。随后经调查发现,她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网银转账方式,私自转入个人账户96笔公款,共计21551680.00元(大写:贰仟壹佰伍拾伍万壹仟陆佰捌拾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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