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6

  • 浏览数

    145

寄居小妖妖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偷税明星公司的会计

6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五月mother

已采纳

法律分析:偷税漏税公司会计不构成犯罪的,公司承担行政处罚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第二百零三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偷税明星公司的会计

217 评论(10)

大美美美女

人气小花袁冰妍公司偷税漏税,之所以此类事件屡禁不止,应该和艺人遵纪守法意识淡漠以及对税法不熟识有关!很多艺人的收入都是团队在打理的,缴纳税款之类的也是由公司会计或者专门负责税收的部门代缴,这就很容易出问题!毕竟,艺人工作行程很忙,不可能事无巨细全部顾及!如此,一旦公司的会计或者税收代缴部门出现了纰漏,就很容易殃及到艺人!

此番人气小花袁冰妍公司偷税漏税就是如此,作为刚出道的艺人,袁冰妍的收入税收等等也是交给了公司打理,此次公司税务问题从罚单上看是由于公司未履行代扣代缴,所以才被罚款97.8万元!虽然此事殃及到了袁冰妍,但是,袁冰妍目前并未被封杀,电视剧等正在如常上映,由此可见,此次偷逃税和袁冰妍应该无直接关系!袁冰妍已经退出了这家公司,不再继续担任法人代表,可能是吃一堑长一智!无法全面顾及的情况下,还是不要做法人的好!

网友热议

此事传到网上后,网友纷纷表示袁冰妍应该汲取此次的经验教训!毕竟,她差一点就摔倒在起跑线上!作为人气小花,袁冰妍出道成绩不俗,《琉璃》这部电视剧成为了热播剧,也让袁冰妍收获了大批粉丝!这样傲人的成绩袁冰妍要珍惜,毕竟,不是所有的艺人都有这么好的运气!此番她担任法人的公司出事,差点殃及到她,此事非同小可,若是再有一次,袁冰妍的事业之路可能会就此完结!

严惩

相关部门对于偷逃税行为是严惩不贷的!从明星到头部主播,几乎都是一罚到底,彻底封杀!如此,一众明星应该遵纪守法,不要心存侥幸!

人气小花袁冰妍公司偷税漏税,对此你怎么看?

213 评论(15)

chengongsc

人气小花袁冰妍公司偷税漏税,为何此类事件屡禁不止的具体原因是主播主观意识存在问题,其次是市场监督存在漏洞,再者是主播合作方没有尽到监督责任,另外是主播被金钱蒙蔽了双眼,然后就是主播存在侥幸心理,需要从以下五方面来阐述分析人气小花袁冰妍公司偷税漏税,为何此类事件屡禁不止的具体原因。

一、主播主观意识存在问题

首先是人气小花袁冰妍主观意识存在问题,对于袁冰妍而言由于文化水平有限,并且没有足够的家国情怀的情况下那么他们是很容易发生一些偷税漏税的事件的发生的,毕竟对于他们而言自身的价值观体系并非是足够正确的。

二、市场监督存在漏洞

其次是市场监督存在漏洞,对于市场监督部门而言没有及时检测到对应的主播在交税方面的进度,从而使得对应的主播在申报对应的交税事务的时候虚假申报了对应的金额,从而导致了主播偷税漏税情况的发生。

三、主播合作方没有尽到监督的责任

再者是主播合作方没有尽到监督的责任,对于主播的合作方而言作为一个商家是直接偿付给对应的金额给到主播的,但是可能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互相存在串通的情况的发生。

四、主播被金钱蒙蔽了双眼

另外是袁冰妍被金钱蒙蔽了双眼,对于主播而言自身屈服于暂时的经济效益,并且违反了社会的公众道德,最终选择通过危害国家利益的方式来获取更多的钱财是非常错误的一种做法。

五、主播存在侥幸心理

对于这些主播而言还是存在对应的侥幸心理的,主要的原因就是他们认为他们可以通过一些手段来逃避对应的纳税,但是事实证明这是错误的,这样子智慧给自己带来更多不必要的麻烦。

主播应该做到的注意事项:

应该培养自身的家国情怀,对于主播而言自身还是应该加强价值观体系的建设,毕竟对于主播而言他们如果没有偷税漏税国家就可以获得更好地发展,并且国家才能反哺更多的社会工作者。

359 评论(11)

天蝎兔兔

偷逃税的明星大腕,数量会很庞大!

关于范冰冰被罚8.9亿元消息已经刷爆朋友圈。

根据新华社报道,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江苏省税务局近日对范冰冰将及其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等将追缴共近8.9亿罚款。

其实事件缘起于在今年5月28日、29日,崔永元先后晒出几张演艺合同照片,合同中显示有范冰冰的名字,曝光合同约定片酬为税后1000万元。

后崔永元再度曝范冰冰采用"大小"合同",另行约定片酬为5000万元,两合同共拿走片酬6000万元,而实际上范冰冰只在片场演出4天。

而针对崔永元的爆料,范冰冰工作室回应称,范冰冰及其工作室从未通过"阴阳合同"方式签约,并称崔永元公开发布泄密合同并公然侮辱范冰冰的行为,既破坏了商业原则,又涉嫌侵犯合法权益,并称相关网络用户及媒体未经核实散布谣言的行为已经构成诽谤。

针对当时崔永元在微博上曝光疑似范冰冰"阴阳合同"事件,《人民日报》当时也发表文章称,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而崔永元一晒出范冰冰阴阳合同之后,有媒体拍到范冰冰当时还在为"爱里的心"项目做公益。

当前范冰冰工作室也发布了致歉信。致歉信中表示,对税务机关调查后,依法作出的一系列处罚决定,完全接受。将按照税务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如今调查结果出炉,范冰冰及其工作室当初指责崔永元造谣与侮辱范冰冰的言论已经不成立了。可以说,对范冰冰以及工作室是一次实锤性的打脸。有吃瓜群众说,道歉不是因为知道错了,而是因为被查出来了。

而根据《刑法》规定,范冰冰属于初犯,对于该缴纳的偷税漏税的款项进行补缴就能够避免刑事处罚。不过据新华社报道,范冰冰的经纪人因为在税务机关调查期间为了隐匿证据,故意销毁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已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明星收入高,为何还要避税?

明星逃税之所以能引发公众的关注与愤慨,是在于逃税事关收入分配调节和社会公平,是失信的表现。

对于普通人来说,每个月收入几千上万都要缴个税,而明星年入千万、上亿,比很多企业营业收入还要高,明星逃税让公众在感情上很难接受。

但由于明星收入来源广、许多收入隐性,而影视制作、宣传推广的成本也很难核算,相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有其特殊性,客观上也有利于其偷逃税款。此外,各国在税收征管和法律法规上存在诸多漏洞,为明星逃税提供了可乘之机。

而明星收入高,相对来说要缴纳的税款高,近年来,流量小生都是几千万上亿的天价片酬,早在今年8月,华谊就带头400余公司抵制天价片酬。

8月11日,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三家视频网站联合六大制片公司发布联合声明,共同抵制艺人"天价"片酬现象,共同抵制偷逃税、"阴阳合同"等违法行为。并在声明中指出,艺人单集片酬(含税)最高不得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总片酬(含税)不得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而天价片酬的背后,流量明星们要缴纳的税款自然也多,而明星参演影视剧、综艺节目、商业演出等取得的收入为劳务报酬,与普通职工取得的劳动报酬不同。

而劳务报酬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单次劳务报酬不足4000元,收入减去800元;单次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收入扣除20%之后的金额。

早前有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假如一明星参演电视剧获得酬劳为1000万元,扣除20%之后是800万元,这些钱要缴税。800万显然超过5万元了,对应税率为40%。

另外根据速算扣除数,最后还要减掉7000元,最终计算得出的个税为8000000×40%-7000=3193000元,也就是将近320万元。

这意味着千万片酬要交300万税,如果按照当前当红流量明星拿几千万上亿片酬来估算,要缴纳的税费也将高达到千万之数。这么多钱缴纳出去,小鲜肉们都很肉疼。

因此小鲜肉们都想要拿税后片酬,把税费成本摊给制片方。因此前段时间就引发了制片公司对高片酬的集体抵制与抗议。

因为对于明星来说,如果不能拿税后收入,从商业角度,收益与风险是成正比的,避税收益越高愿意承担的风险越大。

但天价片酬的兴起,其实这更多还是拜社交媒体所赐,在微博等社交媒体火爆前后,许多明星有了一个经营自己粉丝与影响力的平台,随着明星微博粉丝水涨船高,间接的推动了明星的身价与受宠程度。

明星工作室,助推明星个人IP的打造,也是避税利器

于是,许多艺人从大经纪公司解约,成立自己的工作室,范冰冰应该是明星成立个人工作室最早的那批。

而当明星成立明星工作室之后,其话语权与商业模式已经不同于经纪公司的运作模式,在经纪公司,明星是需要依附于公司,经纪公司拥有最大的话语权。

其中的明星个体要在公司体系内与其他明星争夺资源,也没有自身的议价权,受制于合同,即便人气再高,收益往往不能最大化体现个人品牌价值。

而明星工作室则完全是围绕明星个人IP来运转,明星自己可以吃下绝大部分的片酬,也拥有更多的谈判主导权。

范冰冰也是在成立个人工作室之后,其商业代言、演艺合约一路飞涨,迎来高光时刻,成为经营商业的明星标杆。

数据显示,过去五年,范冰冰蝉联福布斯中国名人榜第一名,2017年,范冰冰的收入达到2.4亿元。

明星工作室不仅仅可以全力打造个人品牌,也能成为很好的避税利器。

之前有制片人指出,对于整个行业来说,崔永元在微博晒出的阴阳合同,只是冰山一角,明星通过各种途径避税,绝非个例。为了逃避税收,明星会在"纳税"二字上做足文章,在此过程中,包括明星个人工作室、 明星成立(或参股)的一系列公司,税费优惠的异地注册等手段都成了明星避税的利器。

再次是虚增成本的玩法。比如说明星变身员工,身兼"制作人""顾问"、入股公司担任企业高管等各种头衔增加工资等。

资料显示,在2016年这一年,就有39位明星担任企业高管。此前也有消息显示,范冰冰名下有多家公司,另外入股了7家公司,任9家公司高管。

另外对于明星们来说,还有一种比较隐性的就是股权杠杆之类的做法,也是娱乐圈内所知悉的。

所以我们看到,娱乐圈行业明星个体的收入与行业存在着它的特殊性,也在多年来的运作中产生了许多心照不宣的行业避税玩法,这使得高收入的明星摸索出了多种手段来避税。

正如有网友说到,滋生无数个范冰冰们的土壤才最需要反思。

只能说,崔永元仅仅只是撕开了了娱乐圈中的冰山一角,过去那些曾被曝出逃税的明星有毛阿敏、刘晓庆、大小S、林志玲等,但当下潜伏在冰山下的明星偷漏税现象又会有多少呢?

118 评论(9)

吃那么一天

我觉得主要是明星收税点太高了,所以很多明星都不想拿自己辛苦赚的钱去交税。

206 评论(14)

ly的天空

我认为这个问题还是相当严重的,作为公众人物的话,肯定是要带好头的。所以如果说明星出现偷税漏税这样的一个情况的话,肯定应该严惩。这样才不会有更多的人去效仿。

218 评论(15)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