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6

  • 浏览数

    220

南宫style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债权的转让会计分录

6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西夏唐古特

已采纳

三方债权转让会计分录:不考虑甲乙之间原先有没有债务、金额是多少,借:其他应收款--丙贷:其他应收款--甲如果原先甲乙之间有债权债务,可以抵销。一,债权投资的会计分录借:债权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含交易费用)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可借可贷)确认利息:借:应收利息/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双面)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与购入时相反) 贷:投资收益收息: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二,作为现代商业社会一种重要资金融通手段,债权的地位举足轻重,保理、应收账款质押、资产证券化等等都是以债权作为价值载体,实现权利人资产变现。债权资产的流通通过转让完成,相较物权转让以登记和交付为公示手段,债权并无表征权利变动的公示手段,更加私密、封闭,且债权让与中还涉及第三人利益(债务人),使得债权转让更为复杂。债权转让通知是债权让与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三,债权转让合同是诺成性的,合同一旦成立,受让人即取得债权。徐涤宇教授在《第80条(债权让与通知)评注》中写到,“债权由让与人移转于受让人的效果乃因让与合同的生效而当然发生,债权让与合同一旦生效,债权即由让与人移转于受让人,让与通知仅为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的生效要件”。所谓的“合同发生说”。从《合同法》80条文义上理解,通知也与受让人是否取得债权无关,与债权转让合同效力无关,通知是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必要条件。

债权的转让会计分录

219 评论(13)

谁是小小

借:银行存款 90000营业外支出 10000贷:应收账款 100000记营业费用是老准则了,现在没这个科目,记管理费用更不合适。当然以上分录营业外支出是来自CPA会计教材的类似处理,个人认为也可能是投资收益或者财务费用,不完全确定。

351 评论(10)

Banyantree212

借:应收账款C贷:应收账款A

196 评论(10)

Oo棉花糖小鱼o0

我单位将甲公司欠我们的应收账款100000转让给乙公司,且银行已收到乙公司的款90000,中间差价10000作为费用开出,分录是否为借:应收账款—乙 100000 贷:应收账款-甲 100000收到银行款时借:银行存款 90000 营业费用-服务费 10000 贷:应收账款-乙 100000这两个分录完全正确。

167 评论(8)

海棠花花

把营业费用改为管理费用即可,其它都对

345 评论(11)

QQ荔枝蜜

老准则的会计分录是正确的,如果是新准则的如下:

借:银行存款 90000

营业外支出 10000

贷:应收账款 100000

应收账款转让是指银行为解决客户因应收账款增加而造成的现金流量不足,而及时向客户提供的应收账款转让的融资便利。

在受让期间,银行委托转让人(销售商)负责向购货商催收已转让的应收账款,如在规定期限内银行未能足额收回应收账款,则由转让人无条件地回购未收回的部分。

基本程序:

①顾客向公司购货,公司开票,销售成立。

②公司于商品发出前,请求代理商作信用审查,出售应收账款。

③代理商审查应收账款的品质,经信用批准后同意受让。

④代理商根据发票金额,预留应由公司负担的销售折扣、销货退回与折让及应收取的佣金,将款项提前支付给出售应收账款的公司。

⑤公司发货,通知顾客其账款已出售给代理商。

⑥顾客直接将货款支付给代理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收账款转让

307 评论(9)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