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草泱泱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题型灵活宽泛,考生要学习的内容又多又琐碎,同时大量的法律条文枯燥无味,但大多数考生会选择死记硬背的方式,这种学习方法既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取得的效果也不是非常理想。
入口在哪儿: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学习方法
1、教材与网课结合
考生们可以将该科目的教材和网课视频一起结合起来学习。首先复习每个章节的课本知识,在跟着网课老师的讲解进行每个章节知识点的巩固,并对高频考点和知识点重点学习,不懂知识点的地方进行反复听,直到听懂为止。同时学习完一个章节的知识点就进行相应的教材练习,查漏补缺。
2、学会梳理知识点的关键词
中级经济法主观题并没有要求考生一字不落地将法条给写下来,同时在听课件的考生可以发现,老师是将关键词给重点标出来在进行串联背诵,因此考生可以将法律条文的关键词给梳理出来,这样在考试答题的时候就轻而易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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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石子
中级会计经济法难度怎么样?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经济法科目知识点多为固定法条,那么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难度高不高呢?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请看下文!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
中级会计经济法难度怎么样?
据历年考生反馈,《经济法》科目的难度在三科考试中相对较低,但需要记忆的法律法条非常多,其语言逻辑严密,所以考生在理解和记忆方面会有一定的难度。
建议大家采用理解记忆的方式,理清楚知识脉络,熟记法条中的关键词,通过做题来加深印象,争取将每个知识点都融会贯通,能够达到举一反三。
中级会计考试需注意的事项
1. 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考点、考场、座位号等将由考试管理系统随机生成。部分地区可能存在跨行政区域考试的情况。具体考试时间、考点等,建议考生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 考生需凭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前需了解相关考场规则,并诚信考试。
3.考生在考试前,可以登录报名系统的模拟答题系统进行练习,提前熟悉机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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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lubukema
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时间于2022年9月3日至5日举行,共3个批次,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所示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8:30-11:15
《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间为13:30-15:45
《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间为18:00-20:00
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科目:
1、《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主要是经济业务的帐务处理,比如长期投资,股权债权等。
2、《财务管理》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主要是资金流量的管理,比如年金,现值复利等。
3、《经济法》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主要是经济业务中常见的法律法规,比如合同法,票据法,公司法等。
猪猪爱吃草
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时间在九月份,经济法这一门科目,需要大家在备战后期加强记忆。今天学姐将证券法相关考点给大家整理出来,大家一定要话时间理解学习哟!
经济法必备考点经济法必备考点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交易
1。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条件
(1)基金的募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
(2)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
(3)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4)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 000人;
(5)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2。基金份额的终止上市
(1)不再具备《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
(2)基金合同期限届满;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前终止上市交易;
(4)基金合同约定的或者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交易的其他情形。
禁止的交易行为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禁止的交易行为主要包括内幕交易行为、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虚假陈述行为、欺诈客户行为以及其他禁止的交易行为。
1。内幕交易行为
(1)内幕交易行为,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利用其掌握的未公开的、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其他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进行相关证券的买卖活动,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的行为。
2。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指单位或个人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买卖证券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
(4)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
(5)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3。虚假陈述行为
虚假陈述行为,指行为人在提交和公布的信息披露文件中作出的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发生重大遗漏的行为。虚假陈述行为要求如下:
(1)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2)禁止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中国证监会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
(3)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
(4)传播媒介及其从事证券市场信息报道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其工作职责发生利益冲突的证券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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