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叫我癸小亥
办理代帐公司的具体要求:1要有固定的场所;2要有三名以上会计专业人员;3财务负责人必须具备会计师以上职称;4必须到当地财政部门办理代帐许可证;5办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等
背信弃翊
1、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要含有“代理记账”业务,没有的可以先向当地的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变更添加经营范围;2、应该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相应的从业人员(有3名及以上专职从业人员、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具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管理制度。拓展资料:代理记账的定义《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法律依据1、基于代理记账业务的,为了充分肯定代理记账业务,1993年修改《会计法》时增加了“代理记账”规定,允许那些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委托有关的会计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从而首次确立了我国代理记账业务的法律地位。2、根据最新的《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从而为代理记账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合法的中介机构。3、与此同时,为了具体规范代理记账业务,财政部于2005年发布的新《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从事代理记账的条件、代理记账的程序以及委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作了具体规定。新修订的《会计法》再一次确认了代理记账的法律地位。4、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特征代理记账是指会计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等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接受独立核算单位的委托,代替其办理记账、算账、报账业务的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代理记账的主体是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及其他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对象是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独立核算单位,如小型经济组织、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等;代理记账的内容主要是代替独立核算单位办理记账、算账、报账等业务;代理记账的性质是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是会计工作社会化、专门化的表现;代理记账在法律上的表现则是通过签订委托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和规范委托及受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啊阿阿陽不是阳
(一)中级会计报名人员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1.考生们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报名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报名考生要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报名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报名人员需要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考生们需要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更多会计问题点击咨询>>】东奥会计在线作为一家国内会计远程教育培训机构,拥有多位会计名师,成熟稳定的课件技术,及时、准确的专家答疑,辅导资料,秉承"一切为了学员"的服务理念,积极创新、开拓进取,为广大学员提供了一个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师资是公司发展的核心力量,公司汇集了国内会计职称培训和注册会计师培训的会计名师阵容;他们具有多年教学、命题经验,深入研究了大纲、教材的内容,熟知考试命题的发展变化,始终活跃于会计考试辅导第一线。
大眼睛鱼儿
注册资本10万就够了,但要去当地的财政局办理一个《代理记帐许可证》才能做这个业务。这个也不难,就是对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有要求,具体要求如下。1、要有固定的场所;2、要有三名以上会计专业人员;3、财务负责人必须具备会计师以上职称;4、必须到当地财政部门办理代帐许可证;5、办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等。
混世金粉
注册财务公司或代理记账公司,须申请代理记账资格。一般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是需要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的从业人员(1名中级会计师,2名初级会计师即可),如果没有可以借,我们宿舍姐妹都有,可合作。
小羊囡囡
中级会计职称1、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又称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你自己看看,魏(前面8375后面5998)走个途径。3、我就这样过了网上可以查询是真的自己看着办。如果能帮到你望踩纳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者由其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考试以及与职称相关的考试。本规定所称应试人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参与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命(审)题(卷)、监考、主考、巡考、考试系统操作、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本规定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具有考试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或者学会等。本规定所称考试机构,是指经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级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职能的单位。第四条认定与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考试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其中,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省级考试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考试机构或者由省级考试机构进行认定与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相应行业的考试主管部门。
优质会计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