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家小歪歪
一、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产生差异的客观原因:由于会计与税法目的、基本前提和遵循的原则不同,因此,为了进一步规范会计制度和税法之间的差异,做好税法与会计制度的适度分离是非常必要的。(一)目的不同制定与实施企业会计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财务状况变动的全貌,为政府部门、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以及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因此,根本点在于让投资者或潜在的投资者了解企业资产的真实性和盈利和可能性。税法的目的主要是取得国家的财政收入,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调节,保护纳税人的权益。由于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规范与税法目的和作用的差异,两者有时对同一经济行为或事项做出不同的规范要求,如税法为了保障税基不被侵蚀,在流转税法中规定了视同销售事项作为应税收入予以课征,而会计核算规范根据其没有经济资源流入不予确认收入;为了宏观经济调控,所得税税法规定对企业广告费用只能在销售收入的2%以内税前扣除,将国库券利息不纳入计税所得额等,而会计上则根据核算规定据实计算损益。因此,企业必须依据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规范对经济事项进行核算与反映,依据税法计算纳税。以企业所得税为例,由于目的不同,企业会计处理和所得税规定出现差异不可避免。在多数情况下,投资者或潜在的投资者关心的是企业获利的可能性、偿债能力和资产的真实性,防止管理者虚夸利润;而税法的目的之一是防止企业少反映利润,少缴所得税(至少在这一点上,企业内部利益各方可能意见一致)。企业的任何收入、费用项目或资产处理,如果税法不加以明确限定,而是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纳税,可能导致税负不公平,甚至可能出现漏洞,导致国家税款流失。(二)基本前提不同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会计核算对象的确定、会计方法的选择、会计数据的搜集等都以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为依据。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目的不同使得两者的基本前提出不尽相同。1.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特定单位或者组织,它规范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在会计主体前提下,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为会计人员在日常的会计核算中对各项交易和事项做出准确判断、对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做出正确选择提供了依据。会计主体是根据会计信息需求者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可以是一个法律主体,也可以是一个经济主体。纳税主体,是指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基本纳税单位(或自然人),也就是税法规定的独立纳税人。原则上,规范税制下应以法律主体作为纳税主体,当然也有为管理需要特殊规定的例外。例如,总公司和其没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应该作为一个纳税单位自动汇总纳税,但外国公司的分公司就必须作为一个独立纳税单位来管理。各税种的税法中都规定了独立的纳税单位(人),但是,由于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种种不规范和财政体制的原因,还没有完全做到按规范的法律主体来界定基本纳税单位。再例如,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在我国境内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独立核算的企业和组织,基本纳税单位的界定要根据是否符合独立核算的三个条件来确定。会计主体主要是要将其与所有者的活动区分开,不同于法律主体。母子公司分别都是会计主体,但整个集团也作为一个会计主体,集中反映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税法一般规定母子公司都是独立纳税人,内资企业集团只有符合条件,经过专门批准,才能合并纳税。总分公司都是会计主体,但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可以汇总作为一个纳税单位等等。2.会计分期将企业持续的经营活动划分为一个个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据以结算盈亏,按期编报财务会计报告,从而及时向各方面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信息。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两者的目的不同,对收益、费用、资产、负债等的确认时间和范围也不同,从而导致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产生差异——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3.会计工作要求企业记帐准确,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同时内、外部审计都要承担一定的审计责任。而税法上要求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如实自主申报,税务机关及其税务人员依照税法规定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定州人民
税法是一种法律主体。税务会计是服务税务的一种职业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要探讨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就必须明确会计与法律、会计与税收、会计与企业决策者的关系。会计的法规制度对我国会计工作的影响是方向性的。税收对会计的影响,往往与法律对会计的影响分不开,税收通过法律发挥作用,法律保障税收的执行,但它对会计的影响的着重点不同。法律规定会计“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税收则引导企业及其会计“怎样做”,从而影响企业及其会计的具体行为。例如,当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在实务中允许存在合理差异时,会计计量模式的选择必须遵循分别反映的原则,否则,两者之间的差异将无法揭示出来。因此,税收对会计的影响是调节性的。企业决策者则要求在国家法律、制度许可的范围内,进地某些会计政策的选择,如选择会计原则、会计程序、会计方法等。但会计的规范、计量方法、处理方法等也反作用于法律、税收和企业决策者。税务会计作为一项实质性工作并不一定独立存在,而是企业会计的一个特殊领域,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的。税务会计的资料大多来源于财务会计,对财务会计处理中与现行税法不相符的会计事项,或出于税务筹划的目的需要调整的事项,按财务会计的方法计算、调整,并做调整会计分录,再融于财务会计账簿或财务报告之中。对以税法为导向的小企业会计,不对外提供会计报告,两者融为一体,其会计可以称为企业会计或税务会计。 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两者除目标不同、对象不同外,主要还有以下区别 。1.核算基础、处理依据不同。税收法规与会计准则存在不少差别,其中最主要的差别在于收益的实现时间和费用的可扣减性。税收制度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结合,因为计算应税所得是要确定纳税人立即支付货币资金的能力、管理上的方便性和征收当期收入的必要性,这与财务会计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是相矛盾的。财务会计只是遵守财务会计准则处理各种经济业务,会计人员对某些相同的经济业务可能有不同的表述、出现不同的会计结果,应该认为是正常现象。税务会计既要遵循税务会计的一般原则,也要遵守与税收法规不相矛盾的财务会计处理一般原则。
baibailittlelove
税务会计跟财务会计都是会计,只是分工和侧重点不同。财务会计是核算企业的经济行为和成果。税务会计则是从保障国家财政收入角度出发,核算企业在税收方面的工作。两者之间有差异的
晓晓雯雯雯
从世界各国的税会关系的处理实践看,按照其所依据的宏观与微观经济理论的不同,税收法规与会计制度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分离和统一两种模式(西蒙。詹姆斯、克里斯托弗。诺布斯, 1988)目前,我国税法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差距呈增大之势,财务会计不再融财务、税法于一身,而是遵循会计准则,努力实现财务会计目标,而税法的“独立性”也越来越强,很多研究都要将税务会计、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作为会计的三个独立的分支。究竟是统一抑或是分离,都是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互博弈的结果。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是非对称信息的博弈,在博弈中,财务会计代表的公司管理层拥有税务会计所没有的信息。同时他们又是合作与非合作的博弈,会计和税收作为经济体系中不同的分支,二者之间的关系密切。会计立足于微观层次而又影响到宏观领域,而税收立足于宏观层次而作用于微观领域,会计直接面向企业但也与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相连,而税收首先基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而对具体的企业实施征收管理。会计为税收提供信息支持,税收征纳要利用会计核算所提供的资料,而处理结果又反馈给会计进而影响会计利润等数据信息,这时双方的关系是合作博弈。但从总体上看,二者又在按照各自的方向独立发展,会计与税收不同的职能和学科属性决定了会计与税收在其制度设计过程中遵循不同目标、处理原则以及业务规范,这时他们的关系属于非合作的博弈。他们这种既合作又非合作的关系为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的协作提供了平台。在协作中税收法规可针对个别业务、个别企业,在保持自身原则的基础上与会计制度作适当的协作。如针对高科技企业的资产减值问题、小企业纳税业务的调整问题作适当的妥协使其与经济实质更相符合。 应该尽可能减少两者间不必要的差异。只有在两者差异不大的情况下,目前我国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混合模式(相互依存模式)才能体现其优点。如果目前的差异增大之势不能尽快得到遏制,大量的纳税调整事项给会计工作带来不便,势必会降低财务会计信息质量
小馋猫儿richard
1、在会计期间,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由于计算口径不同而形成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产生,不能在以后各期转回,即永久存在,故被称为“永久性差异”。例如国债利息收入,会计确认收入,税法不确认,形成永久性差异,直接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即可。2、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列示在会计报表上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即是暂时性差异,例如交易性金融资产,上涨,会计确认损益,税法暂时不确认,在出售的时候还是要确认的,会计上认为应该交的税但是实际没有交,那么就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从计税基础上来看,是会计账面的数额大于计税基础。以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确认了损益,但是税法不确认,那么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吃货小郡主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的会计体制改革和税收体制改革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以及一系列税收法律法规的完善,使得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目标逐渐出现差异,它们对会计事项的要求也随之出现了分歧,于是,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问题开始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是分离还是统一,我国会计界对此仍处于争论之中。本文结合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将企业税务会计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离出来,并提出了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协调发展。关键词:税务会计 财务会计 分离 0 引言 会计制度和税法在日常的经济活动中起着举足轻重的调节作用,正确运用并合理安排二者关系是处理企业、国家和社会之间利益的关键。随着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完善和会计职能的变革,税务会计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之间的分工越来越明确。鉴于我国税法越来越健全、税收管理越来越严格、计算要求越来越细化。 1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分离的必然性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分离,既是贯彻新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和税制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1.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 1.1.1 财税合一制度有其局限性。在高度计划经济的条件下两者合一曾发挥了一定作用,但随着我国建立成熟市场经济的紧迫性日益加强,这种体制的弊病暴露无遗。首先使会计核算不能适应市场变化的要求。市场时刻在变,企业的经营要适应这种变化,会计核算也要适应,合一的会计制度为符合税法要求而对核算方法规定过死。例如:通货膨胀、科技发展等因素对收人计量的影响都无法如实反映,最终会计核算跟不上市场经济变化;其次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也以收入的确认为例: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对收入确认原则是不同的,如果片面追求制度合一,就会造成该项信息失真,使企业决策失误。 1.1.2 企业经营的市场化要求二者分离。首先,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已经转换,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在会计上体现为利润与税收分别核算,也就使两项制度分离成为必然。其次,企业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已经趋于多元化,民营、私营企业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经济力量,二者合一的会计制度对他们更加不适应。最后,市场经济要求等价交换,国家和纳税人的利益结合点是分配机制,从税收角度讲,两者存在一定矛盾,国家干方百计保证税收收入,纳税人想尽办法少交、不交税,而税务会计的出现恰恰满足双方的要求,合理的税务会计制度既保证国家税收要求,又维护了纳税人的利益,对经济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1.2 新的会计制度,取消行业准则,。统一会计制度,不论经营范围和所有制形式如何,财务会计制度唯一,要求企业真实反映和核算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其他非经济因素影响,包括税收在内,同时财务会计也具有了一定的弹性,不同企业可选用不同的具体规定,这些都相应要求建立税务会计制度。 1.3 1994年开始的税制改革使我国的税种、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等进一步完善,使建立单独的学科成为可能。新税法对税务的会计处理作了明确规定,如:企业所得税条例即对费用的扣除、收入的确认、资产的处理作了规定,新税法也明确说明财务会计与税法不符时以税法为准,新税制在会计核算上的明确,使得建立税务会计有了法律依据。 1.4 两者分离是我国经济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要求。税务会计在国际上已成为独立的学科,随着我们对外交往的增加与世界经济结合度越来越高,国外的企业走进来,我们的企业走出去,这就要求我国的税务会计必须尽快完善,早日融入国际经济舞台。 前面所述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说明了税务会计有自己的核算主体、核算对象、核算方式、核算目标。两者在质上的差异决定了税务会计成为独立学科的必要性,从完善会计学科的角度讲,建立税务会计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2 两者分离的可行性 2.1 税法的逐步完善。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国家在完善税法方面所做工作越来越多,新的《税收征管法》出台,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也将统一,税法对会计核算的规定明细化,税务会计的法律基础是坚实的。 2.2 会计理论体系的健全。改革开放,使我国的经济实力大为增长,会计理论也有了很大发展,理论方面为税务会计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2.3 几年来会计、税务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使税务会计的建立有了更充足的人力资源。 3 如何实施企业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 3.1 构建我国税务会计模式 就发展趋势而言,由于企业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分离的深化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倡导,税务会计的分离和独立,将在世界范围内普及。笔者认为,我国税务会计选择模式应借鉴国际倡导的作法,使税务会计模式的建立既符合国际惯例,又能适应我国国情。因此,以英美模式为借鉴是可行的,而这种税务会计模式要求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具体来说,在这种模式下,国家两种经济职能表现为国家作为社会管理者,行使政治权力,保证税收的无偿征收,巩固国家政权和全社会的共同需要;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有权行使资产的收益权,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政府作为国家的代表,其职能在市场经济改革中发生分离。作为社会管理者其职能可以通过对企业的间接控制如法律和法规的制定、产业政策的制定、宏观调控等等来实现。作为所有者其职能主要通过约束企业的行为以达到对所出资金实现资本保全、保值和增值。这两种职能分离的直接后果就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的会计工作真正全面地回归企业。此时,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也体现出来。 3.2 加快会计电算化的进程 尽管我国会计电算化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会计工作的效率。由于电算化,会计信息集中化和可重复利用,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可以在不必增设原始凭证的情况下分开运作;电算化数据处理的实时性和电算化会计信息的随机性、多样性,使得电算化会计信息可连续储存,跨年度存储和利用,对企业随时了解纳税资金的流动具有重要价值。这就为企业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提供了技术基础,使两者的分离具有了现实可能性。 3.3 建立和完善税制的改革制度 税务会计实施的法律依据是有关的税收法律和规章。1994年以前,我国现代税收制度的框架还未形成,税务会计模式可定义为税务会计融合于财务会计中。随着税收体制改革的进行,现行税制的雏形凸现。一是全面改革了流转税制,实行了以比较规范的增值税为主体,消费税、营业税并行,内外统一的流转税制。二是改革企业所得税制,将过去对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分别征收的多种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企业所得税。三是改革了个人所得税制,将过去对外国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对中国人征收的个人收入调节税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四是对资源税、特别目的税、财产税、行为税做了大幅度的调整,有增有减。税收管理体制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税收立法权、税收执法权、税务机构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的划分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并在实践中共同构建了税收管理体制的框架。目前,我国已逐步建立起多种税种、多环节、多层次的税收调节体系。同时,税收管理工作进一步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系统化的轨道。所有这些都为企业税务会计的具体操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因此,税务会计工作并非另起炉灶,而是与财务会计工作一脉相承的,税务会计除了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置一些备查账薄之外,一般无需再另设账簿,税务会计的大部分工作都是通过财务会计凭证和账簿完成的,一旦需要时,再以财务会计核算资料为基础,按现行税法的规定作出相应的调整,其工作成果也体现在财务会计报表中,仅提供专门的报表资料供管理当局使用或供税务机关审核。
优质会计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