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若如世
“会计惯例是会计人员在长期实践中所建立和广泛运用的处理会计业务的具体方法和程序。这些方法和程序具有习俗的权威性,虽未经有关的权威会计团体和会计管理机构载人正式文件予以公布,但在大量的实践被证实是科学的、合理的、切实可行的,因而被广泛地采纳和应用”,会过惯例是“会汁理论”的对称,会计人员在日常会计实务中所形成的习惯性作法和倾向,在一定范围和时期内得到普遍认可和应用的会计行为。会计惯例的形成起源于从业会计人员的习惯,而不是会计职业团体的规定。会计惯例原指会计人员普遍采用的会计程序和方法。这种程序和方法最早来自习惯,后来成为流行的惯例。香港的会计实务公告说:“惯例”同“实务”、“规则”、“方法”与“程序”是交互使用不相区别的术语。会计准则是财政部制定的,具有强制性;而实务中会遇到非常多的业务,这些业务处理方式在会计准则中没有指导说明,这样就有了会计惯例。用个玩笑比喻就是,会计惯例是民办非正规的,但决不能说它是错误的、违法的会计准则是国家要求的做法会计惯例,是遇到此类问题,企业一般性,习惯性的做法,意思是用其他做法也没错,不违反
张轶群123
回顾中国会计准则的建设与发展之路在最近召开的2008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大会上,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总结了中国会计准则的发展历程,中国会计准则走过建设、趋同、实施与等效等几个阶段后,愈加成熟完善。中国会计准则的建设刘玉廷指出,从2005年初开始到2006年,经过近两年的艰苦努力,中国建成了与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进程相适应、并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长期以来,财政部会计司通过多种方式,培养了近40人的会计专业基础扎实的专业团队,其中大部分都具备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国际会计公司等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同时也具备对中国企业实际情况的了解。在中国会计准则多次征求意见过程中,我们始终保持公开透明的准则征求意见机制,敞开言路,集思广益,充分听取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和咨询专家的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反复修改完善。中国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形成之后,我们选择了部分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和大中型企业,对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实地模拟测试。通过模拟测试,了解和掌握新准则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从而使中国会计准则在坚持国际趋同的同时,能够适应中国的土壤,能够操作执行,并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中国会计准则的趋同多年来,中国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一直保持着密切联系,建立了十分良好的沟通机制与合作关系。在本次中国会计准则建设过程中,我们始终以开放的态度坚持推进中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中国会计准则于2005年设计完成并实现了国际趋同,2006年2月15日正式发布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中国会计准则体系。中国会计准则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后,我们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联系更加密切。2008年1月,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签署了《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持续趋同工作机制备忘录》,确定了持续趋同工作机制,以进一步加强双方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建立全球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中国会计准则发布实施后,将会保持相对稳定,如果实际工作中出现新的交易或事项需要制定新准则加以规范,或者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新的或修改的准则,中国将根据基本准则并遵循既定的程序,制定必要的具体准则,同时考虑国际趋同的原则要求,以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会计准则。中国会计准则的实施刘玉廷认为,中国会计准则从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中国财政部充分认识到,会计准则的制定固然重要,准则的实施更为关键。对于新兴和转型经济国家的中国而言,实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新准则,可以说是一次严峻的考验和挑战。中国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等有关方面密切配合,周密安排,在准则实施前和实施过程中采取了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一、组织开展大规模的会计准则培训从2006年7月开始,中国财政部通过三所国家会计学院等培训基地,全面开展了会计准则培训,主要面向全国上市公司、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各级财政部门、相关监管部门和会计学术界等,直接受训人数逾万人。二、会计准则实施中的“过程控制”和强化监管建立了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分析系统,采用“逐日盯市、逐户分析”的工作方式,加强对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控,随时与相关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加强沟通和联系,及时解决会计准则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中国会计准则在1570家上市公司得到了有效实施通过上述系列措施,中国会计准则于2007年在1570家上市公司得到了有效实施。2008年,财政部会计司经过近5个月的艰苦努力,形成了超过2万字的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全面深度分析报告,论证了会计准则有效实施的事实。1.上市公司较好地实现了准则新旧转换上市公司披露的《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显示,按新准则调整后的2007年年初股东权益比旧准则股东权益净增加1002.67亿元,增幅仅为2.42%。总体情况基本持平,较好地实现了新旧转换。2.上市公司全面执行新准则,总体运行平稳1570家A股(含A+H股)上市公司的2007年年报显示,利润总额同比增长48.18%,净利润同比增长49.56%,净资产同比增长30.96%。分析表明,上市公司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的增长主要源于营业利润,这与2007年度中国GDP11.9%的增长和财政收入32.4%的增长是协调的,反映了2007年经济的正常增长态势。3.上市公司境内外差异基本消除已披露年报的53家A+H股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后的合并净利润总额比按中国会计准则编报的合并净利润总额多290.43亿元,平均差异率为4.69%;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后的合并净资产总额比按中国会计准则编报的合并净资产总额多1086.73亿元,平均差异率为2.84%。这些数据表明,上市公司2007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A+H股上市公司境内外差异基本消除,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成效已经显现。4.进一步对企业会计准则具体项目执行情况分析,表明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得到了有效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包括38项具体准则,其中新修订的准则16项,新制定的准则22项,涵盖了会计实务中目前已经发生或者能够预见到的经济业务事项。通过对具体准则逐项进行深度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中国会计准则包括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从2007年开始,在1570家上市公司中得到了普遍应用,上市公司能够较为恰当地选择会计政策和作出会计估计,并按各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规定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5.注册会计师按照新准则对上市公司2007年的审计结果基本上为标准审计意见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有近7000家,其中只有68家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从事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意见报告。分析表明,1570家上市公司中,有1464家公司的年报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审计意见,占比为93.25%,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仅有106家,占比为6.75%。中国会计准则的等效刘玉廷说,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趋同后,中国财政部就开始研究并启动与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家和地区会计准则等效互认工作,目前取得了积极进展。2007年12月6日,中国内地与香港签署了《关于内地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等效的联合声明》,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发展。2008年4月22日,欧盟委员会就欧盟第三国会计准则等效问题发布正式报告,在2011年底前,欧盟委员会允许中国证券发行者在进入欧洲市场时使用中国会计准则,不需要根据欧盟境内市场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财务报表。这一报告将于2008年9月~11月间提交欧洲议会审议,一经批准即为法律。2008年4月18日,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代表团访问美国并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就中美两国会计交流与合作问题签署了《中美会计合作备忘录》,在加强双方会计合作、建立相互交流的工作机制等方面达成共识。
贝贝花儿
一、出台新会计准则的背景 会计准则发展的最重要规则应当是“适应环境”。而我国新会计准则出台的原因,就是“环境使然”,是顺应国内外环境和经济发展的产物。 1、建立新会计准则是我国企业境外发展与境外融资的需要。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经济已融入了世界经济的大潮。我国很多企业已经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境外融资与对外投资同时并存。企业能否从境外融资,关键因素是能否提供与国际市场趋同的财务报表。而现行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还存在着较大差距。 一、出台新会计准则的背景 2、建立新会计准则是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随着我国逐步形成了公有制与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并存的多种分配制度逐渐趋于合理和完善。这就要求会计准则要覆盖不同所有制、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并要求建立符合国际会计惯例的新会计准则。 近年来中国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事物,给会计实务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如企业兼并、管理层收购、融资租赁、物价变动影响和国际结算等,迫切需要许多包括新的会计技术与方法的新会计准则。 一、出台新会计准则的背景 3、建立新会计准则是应对国际社会对中国市场经济指责的需要。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发达国家设置种种壁垒阻挠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并且诉诸各种反倾销诉讼使中国遭受了大量经济损失。 2004年欧盟在评估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时,就设置了独立于双边协定和WTO规则之外的条款:必须建立一个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账目清楚的会计记录,该会计记录应当由独立的机构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审计。诸如此类的“霸王条款”是促动我国推动建设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新会计准则的最直接外部动力。 一、出台新会计准则的背景 4、建立新会计准则是适应企业法律法规提出的新要求的需要。 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于2006年1月1日施行,需要对会计准则相关内容进行更新,以使其与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内容相衔接。 全国人大于1999年修订了《会计法》,国务院于2000年制定并发布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为了与上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持一致,需要更新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 二、新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二、新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 1、新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采用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基本框架和原则,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要求。 从体系结构看,国际会计准则中,通常都有“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我国新在会计基本准则中加以体现; 从项目构成看,除个别项目未被纳入外,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涵盖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大多数项目; 在我国新会计准则的内容上,除个别项目外,充分采用了国际会计准则所有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方法,在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一致。 二、新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主席戴维·泰迪在中国会计、审计准则发布会上公开表示: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发布和实施,使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指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实现了“实质性趋同”。 2005年1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与欧盟内部市场总司已就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及双边合作正式签署联合声明。 2006年5月12日,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在香港签署联合声明,宣告中港两地会计准则实现“实质性趋同”。 二、新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 2、新会计准则实现了会计理念、内容的创新 首先,新会计准则体系体现了理念的创新,体现了面向市场经济的理念。新会计准则强化给企业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充分和有用的信息,以便使其做出正确的决策。 其次,新会计准则体系实现了体系上的创新。新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形成了一个体系,涵盖了几乎所有的领域。 最后,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创新还体现在形式上。对国际会计准则中包含的举例等解释说明性材料,我国把这些内容写入正在起草的应用指南中,以帮助使用者正确理解和运用会计准则。二、新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 财政部正在起草的准则应用指南包括两大部分内容: 一是准则解释部分,主要对各项准则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进行具体解释和说明; 二是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部分,主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当设置的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报表格式及编制要求等。 准则应用指南的两个部分从不同角度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细化,以解决实务操作问题。 二、新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二、新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 3、新会计准则体现了适合国情的中国特色 趋同不是相同,借鉴不等于照搬照抄。社会制度、文化背景、执业环境以及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认识程度等的不同,决定了我们在国际趋同的同时,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研究制定中国会计准则,使之既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又能保持中国特色。二、新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 第一个特色是关联交易。国际会计准则对国有企业即政府所有的企业作为关联方,要求详细披露。在我国,不把国有企业都作为关联方。 第二个特色是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关于已经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问题,我国现行制度和国际会计准则都允许对已经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予以转回,但是新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已经确认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第三个特色是对政府补助会计处理的规定。新会计准则中规定,除了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做权益处理的,均做收入处理。而国际准则规定所有的补贴按收入处理。二、新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 4、新会计准则在高风险、新业务方面有所突破 新会计准则制定了《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企业年金基金》 、《套期保值》、《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 针对会计准则最新修订的内容《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会计准则引入的公允价值计量,在会计计量上有了重大突破。 对一些重要业务和行业,制订了《租赁》、《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合并》等会计准则。 三、新会计准则的重要变化及其影响讲座提纲1、对会计基本准则进行了重大修订 2、会计要素的计量可应用“公允价值” 3、存货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 4、资产减值准备不能转回5、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 6、资产置换又能产生利润 7、合并报表侧重实体理论 8、投资性房产计价有可选择性 9、证券投资按交易所市价计价 10、研究与开发费用分别对待11、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有新规定12、所得税会计处理发生变化 (一)对会计基本准则进行了重大修订 我国现行的会计基本准则是1993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基本准则的一些内容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亟须进行修订。 1、对会计目标进行了修改。现行会计基本准则对会计目标的规定主要强调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会计目标应当是满足“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使用者对 会计信息的需求。 2、完善了会计一般原则。将现行会计基本准则中的12项“一般原则”修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同时对12项一般原则进行了适当调整:将权责发生制原则作为会计基础在总则中进行了规定;将历史成本原则在“会计计量”中进行了规定;取消了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其内容体现在具体的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标准中;新增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一)对会计基本准则进行了重大修订 3、对会计要素的定义作了重大调整。新会计准则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对会计要素的定义作了调整,并吸收了国际会计准则中的一些合理内容,引入国际会计准则中的“利得”和“损失”概念。 4、新增了会计计量的规范内容。除了历史成本之外的计量基础,如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等被引入到新会计准则中。 5、对财务报告的内涵作了修改。现行会计基本准则规定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构成。国际会计准则中没有财务情况说明书,但对附注的内容非常重视。因此,新会计准则没有明确规定“财务情况说明书”,而是规定为“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二)会计要素的计量可应用¡°公允价值¡± 新的会计体系将按照现行国际惯例把¡°公允价值¡±(fair value)概念引入中国会计体系,公允价值的应用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指以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和负债的主要计量属性的会计模式。 新会计准则不再强调历史成本为基础计量属性,引入公允价值、现值等计量属性,其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新准则在公允价值的使用上相对国际准则强调公允价值作为基准计量基础而言,仍然有一定的保留。 (二)会计要素的计量可应用¡°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极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就拿非货币(即实物)交易来说,过去非货币交易产生的收益,只能计入资本公积金,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可直接计入当期收益,进入企业利润表。高价卖家当,是上市公司包装利润最常见的手法。 例如,上市公司的一块资产(或股权)账面值1000万元,却以2000万元或更高的价格出售,以前需现金交易时,证监会还规定,至少必须50%的转让款到账才能计算收益,现在非货币交易也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利润了。资产置换双方都将各自的非货币资产高估,然后互相交易,双方账面上都有利润,可谁都知道,这全是空的。(三)存货计价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 所谓“后进先出”法,即企业在核算成本时,参考的是最近购入的原材料存货的价格,而“先进先出”法,则是参考最早购入的原材料存货价格。在原材料价格一路下跌时,采用“后进先出”法,显然扩大了公司的利润率,而用“先进先出法”,则缩小了公司的利润率,原材料价格上升时则反之。可以说,“先进先出”法更侧重于反映公司长期的经营情况。 (三)存货计价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 如使用“后进先出”法的家电上市公司,在显像管价格下跌过程中,一旦使用了“先进先出”法,后果将是成本大幅上升,当期利润下降。又如在有色金属涨价的过程中,一些以有色金属为原料的公司,在把“后进先出”法改为“先进先出”,则将增加利润。 另外新的存货计价方法,对于生产周期长的行业,如造船及某些机械制造行业,允许将用于存货生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这将降低它们的成本,提高毛利率,提高会计利润。 (四)已提资产减值准备不能转回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该资产可收回金额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新资产减值准则明确, 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国际会计准则中,允许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四)已提资产减值准备不能转回 这条新规定截断了上市公司调增利润的一大途径。目前,有不少上市公司都在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特别是一些ST公司,往往在前一年大幅计提减值准备,又在第二年以种种理由进行转回,造成盈利假象,而其实公司的主营仍无起色。新准则一实施,转回的准备无法体现为利润,这种手段无疑将失效。 由于2006年是将减值准备冲回利润的最后机会了,今年上市公司将出现大量转回减值准备的动作,表面上将提升公司利润,会计信息使用者者应该加以注意。 (五)债务重组收益可计入营业外收入 新债务重组准则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被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 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要求上市公司在债务重组交易中考虑重组债务的公允价值,并要求在利润表中确认相关损益。这些规定将使得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交易得到更为公允地反映,一些上市公司通过以低价资产换入高价资产,从而降低成本的做法将不再可行。(五)债务重组收益可计入营业外收入 按新规定,一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一旦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可能极大地提升其每股收益水平。债务重组收益不能作为利润、只能计入资本公积,是数年前财政部根据郑百文的个案而制定的。事实证明,这一会计准则对一些高负债公司利用债务重组蓄意包装利润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债务重组收益可以进利润的新规一来,要警惕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包装利润。 (六)资产置换又能产生利润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如下两个条件,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第一,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第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再次运用了公允价值来计量。由此产生的结果是,这一交换将再次产生利润。 如果上述两个条件不能同时满足,则仍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成本,不确定损益。上述规定特别指出,若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可能导致发生的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六)资产置换又能产生利润 新会计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算法,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而且能够产生利润。 如某上市公司持有某房产,在2001年买入时,价值5000万元。随着近几年房地产价格的大幅飙升,该房产的市值已高达1.6亿元。现在该上市公司将该房产换出,如果按照原来的会计准则,仍将以5000万元的账面价值来计算。现在,若采用新的准则的公允价值计算, 则会产生1.1亿元的利润。(七)合并报表侧重实体理论 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 合并财务报表是综合反映母公司和其所有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七)合并报表侧重实体理论 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人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除外: (1)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 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2)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七)合并报表侧重实体理论 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除外。 新准则使得母公司必须承担所有者权益为负公司的债务,并会使一些隐藏的或有债务显现,这一变革,将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利润产生较大影响。与此同时,新准则也可以防止一些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利润的手段。(八)投资性房产计价有可选择性 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是本次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新增的一项重要内容。所谓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长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企业拥有并已出租的建筑物。但不包括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八)投资性房产计价有可选择性 对于“投资性房产”项目,会计报表中须单列“投资性房产”项目,处理可以采用成本模式或者公允价值模式,但以成本模式为主导。如有活跃市场,能确定公允价值并能可靠计量,也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这种模式下不计提折旧或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与原账面值之间的差异计入当期损益。 原先上市公司拥有的物业都被计入了固定资产,因此,物业的升值与否,并没有体现在报表中。近几年物业升值迅速,因此,如果上市公司一旦采用公允价值法来计量其早些年购入的投资性房产,必将大大提高其净资产和当期净利润。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引入正式奠定了NAV(重估净资产值)方法作为房地产上市公司估值的核心地位。(九)证券投资按交易所市价计价 新准则要求,交易性证券投资期末应按交易所市价计价(视为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原来上市公司的证券类投资如市价比成本低,必须计提减值准备,但如市价比成本价高,而公司并没有抛出实现收益,账面盈利并不能计入当期损益,但新准则却使得证券投资的账面盈利也能成为净利润。 按照这一规定,上市公司进行短期股票投资的,将不再采用原先的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量,而将纯粹采用市价法。 (九)证券投资按交易所市价计价 如一家上市公司以每股5元在二级市场买入了1000万股股票,到年底该股票上涨到了10元,按照原先的会计方法,该公司的 5000万元账面所得是不能计入当期利润的,在财务报表中,这部分股票仍然是按照5元的成本计入资产。但按照新的会计准则,这部分股票将按照10元计价,并且将为公司增加5000万元投资收益。 (十)研究与开发费用分别对待 新会计准则将企业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区别对待,分为两个阶段: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 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并理解它们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的调查;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本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新准则规定,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即费用化;而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可进行资本化处理,计入无形资产。(十一)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有新规定 股份支付会计准则是新增的一项会计准则,目的是规范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关键要素是股票期权费用化和公允价值计量。 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或商品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企业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将其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 (十二)所得税会计处理发生变化 所得税会计准则是本次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修订的一项重要内容。新准则直接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12---所得税》,采用暂时性差异的概念,据此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由此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包括了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然后根据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费用,得出税后利润即净利润。 我国企业的所得税会计基本是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和债务法)并存。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采用了应付税款法,而商业银行由于需要按照贷款五级分类结果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较多地采用了纳税影响会计法。(十二)所得税会计处理发生变化 新准则要求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而适用税率发生的,企业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因此本准则实际只允许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中的债务法。 这是对所得税会计的一个革命性变化。
小剑2016
界上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实务分为五大模式,即美国会计模式、英国会计模式、德国会计模式、法国会计模式和社会主义会计模 式。这几种会计模式的区别主要在于:美国会计模式遵循公认会计原则,主要是保护投资人,尤其是保护潜在权益投资人的利益;英国会计模式注重真实和公正,会计制度主要是保护债券、股票持有人和债权人;德国会计模式是以德国及北欧国家的会计实务为典型代表,以强调会计处理和财务报告规则应面向公司、保护公司利益;法国会计模式是以法国及周边国家如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等国的会计实务为典型代表,以强调会计处理应服从税法税则的要求、并与其保持一致;社会主义会计模式是以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会计实务为典型代表,这种会计模式随着苏联的解体和东欧国家政治经济制度的变革而逐步消失。 世界各国采用的会计规范在具体形式上分为两种:一种是英美等英语国家普遍采用的会计准则的形式;另一种是以德国和法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法系国家所采用的有关会计立法和会计制度的形式。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形势的发展,欧洲大陆法系国家的会计规范形式大有向英美海洋法系国家会计规范形式转化的趋势。一个明显的例证是,德国与法国等近年来相继成立了会计准则委员会。 目前,各个国家和地区大都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认会计原则或会计准则。 (1)几种会计原则或会计准则体系介绍 ①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是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 -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制定的,包括30项准则和注释。 由于各国会计体系水平参差不齐,以及各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和颁布方式的差异,使得国际会计准则在各国被采纳的程度有所不同,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甚至不愿接受国际会计准则。在日本,会计准则是由日本政府制定的,而日本政府尚没有意向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在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的会计准则,然而,如果他们觉得本国的会计准则更好,则会保留自己的会计准则,同时让国际会计准则在实践中试用三至五年后重新考虑是否采用国际会计准则。代表较高会计水平的美国,目前则要求外国公司必须采用美国会计准则或调整至美国的会计准则。美国甚至希望国内公认会计准则能为全球所接受,等等。 欧盟决定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欧盟国家的上市公司自2005年起使用该准则,除此之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还为许多国家的会计准则提供了基础,譬如南非、马来西亚、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中国等。会计师在为欧盟公司及其联营公司、子公司做账或者审计时,都会用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②美国公认会计原则 会计师在处理美国公司或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的账务时,就会接触到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是为约12,000家美国上市的公司制定的,亦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指定要求的。在美国有股票或者债券上市的外国公司并不需要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公布账目,但是必须准备相关的调节表,为美国投资者提供详细信息,说明如果采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所报告的净利润和净资产会有何出入。 对于美国的非上市公司,虽然没有一般的归档要求,但是,有大约15,000家非上市公司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来准备账目,有的是根据银行借款的要求行事,有的则是自愿的。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 -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制定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比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更为广泛,它包括数百条准则、注释、观点和其他权威性的规定。 ③中国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中国经济逐步融入世界经济的大循环,中国市场也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但这种接轨有一个先决条件,即:必须要有一种国际通用的“工商业语言”。因此,中国的会计必须进行进一步改革,使用国际上通用的会计准则模式,制定和发布具体会计准则。 我国实行会计改革的一大特点是要把会计处理的部分权力下放给企业,使企业有权根据自身的情况灵活确定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我国实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的做法,这与大多数国家的做法是不同的。我国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尤其是在1993年开始实施新的《 企业会计制度》后,会计准则似乎只是成为制定《企业会计制度》之的指导纲领,会计准则本身的可操作性相对就变得较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00 年7 月1 日生效) 是中国会计领域的最高权威。它规定了所有企业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责任,包括对会计核算的性质和作用的定义以及基本原则,另外,《会计法》亦授权财政部管理会计事务和建立统一的会计制度。在2000年,国务院发布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关注财务会计及报告的事宜,如账簿记录、财务报表的编制及报告实务。除不对外融资的小企业外,《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适用于所有企业。财政部于1993 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作为中国会计的概念框架。但其中包含的很多定义和概念已被《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后来发布的文件修订或更新。 (2)不同会计原则或会计准则的差异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因社会历史文化背景的不同,其制定的原则或准则就必定会有不同,因为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必然是从自己的立场和需要出发来制定适合自己的会计原则或会计准则。 ①发达国家和地区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之间会计准则存在的主要差异。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历史文化背景不同,也体现在会计准则的差异上。比如,金融工具计量、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的交易等。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这在发达国家和地区是司空见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来说却是勉为其难。从供给角度看,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市场机制不成熟,产权市场不完善,很难形成市场公允价值,而且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师在公允价值计量上也缺乏经验。从需求角度讲,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者和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关注的是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而不是“相关性”;更希望获得的是真实可靠地反映过去的交易和事项所形成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而不是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预测信息;更倾向于“历史成本”计量,而不是“公允价值”计量。所以,发达国家和地区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对相关问题就会有不同的规定。 ②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 GAAP)与国际会计准则(IFRS)之间存在的主要差异。 在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上, IFRS规定禁止使用后进先出法。US GAAP规定可以采用后进先出法。在存货减值的转回上, IFRS规定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时,需予以转回。US GAAP规定不可以转回。在现金流量表中收取和支付利息的分类上, IFRS规定可包括在来自经营活动、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中。US GAAP规定必须归类为经营活动。在工比例无法确定的建造合同上,IFRS规定成本收回法。US GAAP规定合同完工法。在报告分部的基础上,IFRS规定根据业务和地区划分。US GAAP规定根据公司内部向高层管理人员报告的信息组成进行划分,可以是也可以不是根据业务和地区划分。在广场、厂房及设备的计量基础上,IFRS规定可以使用重估价或历史成本。如果是按重估价计量,会根据重估日的公允价值减之后的累计折旧和减值损失列示。US GAAP规定通常要求使用历史成本。在辞退福利上,IFRS规定没有区分开“特别”和其他辞退福利,在雇主表明承诺会支付时确认辞退福利。US GAAP规定当雇员接受了雇主提供的条件且金额能够合理估计时,确认“特别”(一次性)辞退福利;当雇员很可能有权享有,且金额能够合理估计时,确认合约性辞退福利。在确认与既定福利相关的过去服务的成本上,IFRS规定立即确认。US GAAP规定在剩余服务年限或生命期间摊销。在在设定受益计划中,最小应确认的负债金额上,IFRS规定没有最小的要求。US GAAP规定应确认的负债金额最小为未注资的累积福利义务。在养老金资产确认上的限制上,IFRS规定确认的养老金资产不能超过未确认的过去服务成本、精算损失以及从该计划返还资金或减少对计划的未来提存金供款而得到的经济利益的现值之总净额。US GAAP规定对确认的金额没有这样的限制。在确认缩减利得的时间上,IFRS规定当有关企业有明确表示将福利计划缩减,且已经对外宣布时,确认缩减利得和损失。US GAAP规定直到相关雇员被辞退或计划被终止或修订时,确认缩减利得,时间可能在明确表示和宣布之后。在福利计划缩减产生的损益的计量上,IFRS规定缩减利得或损失包括设定受益义务现值上的改变;计划资产公允价值上的任何改变;以前未予确认的任何相关精算利得和损失、因应用过渡条款而未确认的金额和过去服务成本的份额。US GAAP规定虽然未确认精算利得或损失要按未确认过渡性资产和负债的比例冲销,但过渡期后的未确认精算利得和损失并不受计划缩减的影响。在需要相当时间完成的资产的借款成本上,IFRS规定资本化是可选择的会计政策。US GAAP规定必须采用资本化的政策。在可予资本化的借款成本的类型上,IFRS规定包括利息、某些辅助成本和作为利息调整的折算差额。US GAAP规定通常只包括利息。在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的暂时性投资收益上,IFRS规定抵减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US GAAP规定一般不抵减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投资者和联营企业会计政策不同上,IFRS规定必须统一会计政策。US GAAP规定对统一会计政策没有要求。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经营实体的财务报表调整上,IFRS规定在折算之前使用一般物价水平指数调整。US GAAP规定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经营的实体必须使用母公司的功能货币(而不是其处于的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货币)编制其财务报表。在合营企业的投资上,IFRS规定允许使用权益法或比例合并法。US GAAP规定通常使用权益法(建造和油气行业除外)。在发行者对可转换债券工具的分类上,IFRS规定在发行时将可转换债券工具分为负债部分和权益部分列报。US GAAP规定将整个工具全部作为负债。在中期报告——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上,IFRS规定中期是一个任意的报告期间(附有某些例外)。US GAAP规定中期是全年的一部分(附有某些例外)。在减值迹象上,IFRS规定当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必须进行详细的减值计算,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资产的使用价值(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和公允价值减销售成本的较高者则发生减值。US GAAP规定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总额(不需要折现),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必须进行详细的减值计算。在减值损失的计量上,IFRS规定基于可收回金额(资产的使用价值和公允价值减销售成本的较高者)。US GAAP规定基于公允价值。在资产剩余价值的计量上,IFRS规定在假定资产已经使用完毕,且符合其使用年限结束时的预期状况的情况下,以资产目前的净销售价格计量。US GAAP规定通常是资产未来处置时预期收入的折现值。在商誉减值测试的层次上,IFRS规定现金产出单元或一组现金产出单元。其代表了出于企业内部管理目的而对商誉做出监察的最低组织层次,其不能大于一个业务或地区分部。US GAAP规定报告单位——业务分部或组织内的更低一个层次。在商誉减值的计算上,IFRS规定一步法比较现金产出单元的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减销售成本和使用价值的较高者)和其账面价值。US GAAP规定两步法:比较报告单位的公允价值和其包括商誉在内的账面价值;如果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没有减值(不需要进行第二步);比较商誉的内含公允价值和其账面价值。在不可确定年限的无形资产的减值上,IFRS规定商誉和其他不可确定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包括在现金产出单元中,对现金产出单元进行减值测试。US GAAP规定商誉包括在现金产出单元中,其他不可确定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则作单独测试。在减值损失的转回上,IFRS规定如果满足一定的标准,减值损失应转回,但商誉的减值损失不可转回。US GAAP规定减值损失不可转回。在准备的计量上,IFRS规定清算债务的最佳估计,通常采用预期价值法,并要求采用折现的方法。US GAAP规定清算债务可能发生数的较低值,某些准备不需要折现。在购买研制中的研究开发项目的后续支出上,IFRS规定如果满足开发的定义则资本化。US GAAP规定费用化。在无形资产的重估上,IFRS规定只有当无形资产有活跃的市场进行交易,才可以进行重估。US GAAP规定通常不可以重估。在对非上市权益工具的投资上,IFRS规定如果可以可靠地计量,则按公允价值计量,否则按成本计量。US GAAP规定按成本计量。在金融工具重新划入或划出为交易而持有的类别上,IFRS规定不可以。US GAAP规定如果将有关资产转入为获取短期盈利的投资组合中,该金融工具应从可供出售的类别划入为交易而持有的类别。但是不可以从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入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在应付和应收不同方的金额的抵消上,IFRS规定如果存在法律上的抵消合约,可以抵消。US GAAP规定不可以抵消。在减值损失的后续转回上,IFRS规定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对于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日金融工具(HTM)和可供出售(AFS)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需要转回。US GAAP规定对HTM和AFS,禁止转回减值损失。在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基础上,IFRS规定可采用成本-折旧-减值模型或公允价值模型,而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US GAAP规定通常要求采用历史成本法,同时提取折旧和减值。在农业产品、牲畜、果品和林产品的计量基础上,IFRS规定采用公允价值,而公允价值的变动会计入损益;US GAAP规定通常采用历史成本,然而,已收割的及待售的农产品和牲畜会按公允价值减销售成本核算。在保险合同中的嵌入衍生工具上,IFRS规定当嵌入衍生工具的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没有紧密关系及其价值与保险合同的价值有相互关系时则不需要单独列示,并作为衍生工具核算。US GAAP规定这样的衍生工具必须单独予以核算。在最初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时的计量上,IFRS规定累积的汇兑差额保留在权益中。US GAAP规定累积的汇兑差额从权益中重新分配到持有待售资产的价值中。在终止经营的定义上,IFRS规定业务或地区报告分部或其主要组成部分。US GAAP规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报告单位、子公司、或一组资产(比在B的定义较少限制)。在终止经营的列报上,IFRS规定终止经营的税后损益应在收益表上列报。US GAAP规定终止经营的税前和税后损益应在收益表上列报。 ③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存在的主要差异。 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除了需要考虑我国经济相对落后、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存以及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等客观因素外,还要考虑其他有关问题。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市场体系尚不完善,法律制度不够健全,缺乏充分和公开的市场竞争,企业间的交易行为还不规范,国有企业关联交易极为普遍,价格往往成为利润操纵的一种手段,由于公平交易的缺乏,公允价值的获取和使用也就存在较大的难度;我国资本市场的规模和容量均还较小,上市公司数量不足,财务信息的使用者还不能完全以投资者为主,因此在对会计目标的考虑上还必须兼顾国家宏观管理、 投资者决策和公司内部管理等多方面的需要。这些因素也使得我国会计准则的结构和内容与国际会计准则以及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的结构和内容产生较大的差别。 比如,我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和价值重估的方法较为排斥。这种做法虽然有利于避免企业舞弊和利润操纵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符合我国当前国情的需要,但是,对公允价值一概加以否认的做法,与会计准则国际发展的趋势并不合拍。在经济全球化、企业购并愈演愈烈和金融工具层出不穷的今天,公允价值已跃升为与历史成本 并驾齐驱的新的计量属性。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不仅广泛应用于金融工具,在投资性房地产、农业、企业合并、非货币交易等事项的会计处理中也被广泛应用。 在具体会计处理以及披露要求上,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也存在不少差异。仅就我国已发布的会计准则与相关的国际会计准则对比,至少就存在下述差异:在存货准则对采购成本的计量上,IFRS采用净价法,我国准则采用总价法;在现金流量表准则中,IFRS同时允许采用直接法和间接法,我国仅允许采用直接法,对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和股利,IFRS允许在保持一贯处理的前提下可以归入经营活动、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我国准则要求将支付的利息和股利列为筹资活动,将收到的利息列为投资活动;在建造合同准则中,IFRS允许将因订立合同发生的、与合同直接 相关的费用作为合同成本的组成部分,我国准则要求将 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直接确认为当期费用;在固定资产准则中,IFRS对非同类固定资产交换产生的固定资产允许以公允价值计量,并确认利得或损失,我国准则要求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不允许确认利得或损失,对于固定资产处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IFRS允许计入当期并包含在经营活动损益中,我国准则要求列为营业外收支;在租赁准则中,IFRS对公允价值、经济寿命、 使用寿命等术语作了定义,我国准则对它们未作定义,在对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区分的判断上,IFRS强调公允价值,我国准则强调账面价值;在收入准则中,IFRS仅规定了收入计量的一般原则,即要求收入以已收或应收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我国准则却对销售商品的收入、提供劳务的收入、利息收入等确定了单独的计量原则;在借款费用准则中,IFRS没有对专门借款做出定义,我国准则对此作了定义,IFRS允许资本化的对象包括固定资产和存货。我国准则仅包括固定资产;在关联方披露准则中,IFRS所指的关联方不涉及合营企业,我国准则将合营企业视为关联方,IFRS对某些情况下如已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受国家控制的企业等关联方交易的披露作了一定的豁免,我国准则没有这样的豁免;在投资准则中,IFRS要求将投资成本与投资者所享有的 在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中的份额之间的差 额确认为商誉,并按商誉的规定进行处理,我国准则将投资成本与投资者应享受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按一定的期限摊销并计入损益;在中期财务报告准则中,IFRS要求提供权益变动表,我国准则没有这一要求,IFRS允许中期报告采用简化报表格式,我国准则却要求提供完整的会计报表,IFRS要求在年度财务报表中提供分部数据的 企业在中期报告中也必须提供相应数据,我国准则只是 简单地要求披露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的收入与分部利润或亏损;在或有事项准则中,IFRS要求按资产负债表日履行现时义务所要求支出的最佳估计值的折现金额来确认一项准备的金额,我国准则规定因或有事项确认的负债,其金额应是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 数,并采用了预计负债的概念;在无形资产准则中,对于资产交换产生的无形资产,IFRS要求区分同 类与非同类资产交换,并要求按收到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我国准则要求根据非货币交易准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入账等等。
优质会计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