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暖烛光2016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财政部成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组织领导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委会设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办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成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地方考委会),组织领导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委会设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组织实施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办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三条财政部考委会确定考试组织工作原则,制定考试工作方针、政策,审定考试大纲,确定考试命题原则,处理考试组织工作的重大问题,指导地方考委会工作。地方考委会贯彻、实施财政部考委会的决定,处理本地区考试组织工作的重大问题。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一)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二)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第六条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在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全部科目后,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综合阶段考试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1个科目。每科目考试的具体时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中明确。考试范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中确定。第七条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第八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需要交纳考试报名费。报名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九条报名的具体时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中规定,地方考委会应当据此确定本地区具体报名日期,并向社会公告。第十条报名人员可以在一次考试中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第十一条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第十二条应考人员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由财政部考委会负责认定,由地方考办通知应考人员。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第十三条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加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第十四条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及组织考试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规则、守则等,违者按照《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按照国家秘密管理。每科目考试的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保密期限,从该科目当年命题开始至该科目考试结束前允许考生离开考场的时间止。第十六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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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有( )。A.公司的经理发生变化 B.公司的住所发生变化C.公司的股东发生变化 D.公司的名称发生变化7.甲公司为俄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乙公司为依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两公司电从事商品零售业务。下列有关甲乙两公司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公司的股东按投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扭亏损,而己公司的股东按合同约定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B.甲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而乙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C.甲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万元,而已公司的注册资本额可以低于人民币30万元D.甲公司股东的出资必须在公司成立时一次缴足,而已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分期缴纳8.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的下列决议中,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 )。A.对股东(广告内容,已被删除)出资作出决议 B.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C.对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D.对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9.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国家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有( )。A.运用我国特有工艺生产产品的项目 B.不利于节约资源的项目C.技术水平落后的项目 D.不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项目10.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有(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B.财政部门通过签订合同按有偿使用、定期归还原则发放给债务人的款项C.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因违约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金D.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11.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申请上市的基金必须符合的条件有( )。A.基金存续期不少于5年B.基金最低募集数额不少于I亿元人民币C.基金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D.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12.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信息中,属于内幕信息的有( )。A.公司董事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B.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20%C.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D.公司董事长发生变动13.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0万元,甲公司未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银行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A.体制发放借款 B.提前收回借款C.解除借款合同 D.按已确定的借款利息双倍收取罚息14.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的下列行为中,债权人认为对自己造成损害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A.放弃到期债权B.无偿(广告内容,已被删除)财产C.拍卖优良资产D.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广告内容,已被删除)财产,且受让人知道该清形15.根据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经常性外汇收人的有()。A.保险机构受理外汇保险所得的外汇 B.境外汇人的投标保证金C.海关收取的外汇保证金 D.出租房地产收人的外汇16.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持票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票据权利,其权利归于消灭。下列有关票据权利消灭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B.持票人对票据的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1年C.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D.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17.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中,经票据权利人申请并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和执行措施的有( )。A.持票人恶意取得的票据B.应付而未付对价的持票人持有的票据C.记载有“不得(广告内容,已被删除)”字样而用于贴现的票据D.记载有“不得(广告内容,已被删除)”字样而用于质押的票据18.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办理会计移交手续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本单位负责人监交B.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委托他人代办移交的,委托人仍应承担相应责任”C.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也应当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D.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晋升为本单位总会计师的,因仍主管会计工作,可不办理交接手续三、判断题(本题型共16题,每题三分,共16分。请判断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你认为表述正确的,请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ZB铅笔填涂代码“v”,你认为错误的.请填涂代码“X”。判断正确的,每题得1分,判断错误的,每题倒扣互分5不答题既不得分.也不扣分。扣分最多扣至本题型零分为止。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1.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判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未取得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的组织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不能从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受法律保护。( )3.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后,企业控制权转移给外国投资者的,改组方和被改组企业应当制定安置职工方案,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4.某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总额为500万元的关联交易,该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前,必须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 )5.甲公司主要经营医疗器械业务,该公司的总经理王某在任职期间代理乙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医疗器械销售给丙公司,获利2万元。甲公司得知上述情形后,除将王某获得的2万元收归公司所有外,还撤销了王某的职务。甲公司的上述做法不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6.中外合作者选择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应当按照合作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7.甲、乙两公司设立丙合伙型联营企业,甲公司因破产退伙后,丙的债权人丁公司可作为破产债权人参加甲公司的破产程序,接受清偿。( )8.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50 000万元,如果其申请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则其拟申请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的数额应不少于12500万元。( )9.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所募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不得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 )10.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人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要约或者承诺到达时间。( )11.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革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孶息归买受人所有。( )12.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记载与数码记载有差异时,以中文大写记载的金额为准。( )13.变更票据上的金额的,属于票据的伪造,不属于票据的变造。( )14.甲对己的某部作品进行翻译并已出版,当丙对己的同一部作品进行翻译时,甲有权予以阻止。( )15.某商场采取有奖销售方式促销商品,凡在本商场购买商品超过100元者,可凭当日购买商品小票获得一次抽奖机会,奖金共分三档:其中,一等奖五名,奖金为 3 000元;二等奖 3名,奖金为 2 000元;三等奖 10名,奖金为 100元。该商场的有奖销售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16.会计法所指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的单位负责人,是指该单位财务部门的负责人。( )四、综合题(本题型共4题,其中第1题9分;第2题12分;第3题15分;第4题12分。本题型共48分。在答题卷上解答,答在试题卷上无效。)l.2002年12月23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 A公司向B公司购买 2000吨螺纹钢材,每吨价格为 2800元(含增值税);由 C公司于 2003年5月28日一次向A公司交货;A公司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一次付清560 万元价款,该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日期为承兑后6个月。2002年12月28日,A公司向其开户的D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并获该银行同意,同日开出于 2003年 6月 28日付款、金额为 56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收到该汇票后,即将其背书(广告内容,已被删除)给E公司,以支付所欠货款。A公司为开出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向D银行交付了该汇票金额50%的保证金。2003年5月,因钢材价格上涨,C公司以此为由而未按时向A公司交货。A公司在上述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到期日,未按照约定在D银行开户的账户内存足除保证金之外的280万元承兑金额。E公司持上述银行承兑汇票请求D银行付款时,D银行以A公司未存足承兑金额为由拒绝付款。要求:(l)A公司与B公司在合同中约定由C公司交货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C公司不按时交货,A公司应当向谁请求承担违约责任?(2)A公司未按照约定在D银行开立的账户内存足相应的承兑金额,根据支付结算制度的有关规定,应当受到何种经济处罚?(3)D银行拒绝向E公司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如果D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票据法的有关规定,E公司可以请求D银行清偿的款项包括哪些内容?2.张某在A研究所从事医疗器械研发工作。2001年1月,张某从A 研究所退职,并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开发合同。该合同约定:B公司提供研发经费、设施等必要的研究条件,张某主持从事一种治疗骨质增生的医疗器械的研发工作,该医疗器械被称之为“骨质增生治疗仪”;该产品研发成功之后,B公司付给张某刀万元报酬;该产品的发明人为张某。2002年6月,张某主持研发的“骨质增生治疗仪”获得成功,B公司依约付给张某30万元报酬。2002年7月,B公司将“骨质增生治疗仪’的专利申请权以300万元的价格(广告内容,已被删除)给C公司,C公司支付了全部价款。2002年8月12日,C公司就“骨质增生治疗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于同日收到该申请文件,在经初步审查后受理了C公司的发明专利申请。同年9月1日,A研究所就与“骨质增生治疗仪’相同的发明创造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该发明创造被称之为“骨质增生治疗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初步审查后,以C公司已经就相同的发明创造在A研究所申情日之前申请专利为由,驳回了A研究所的该发明专利申请。A研究所经过调查后认为,C公司无权就“骨质增生治疗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理由为:第一,张某作为“骨质增生治疗仪”的发明人,在A研究所从事的工作与该发明创造有关,其退职后与B公司合作开发的该产品应当属于A研究所的职务发明,A研究所之夕十的任何人无权就此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第二, A研究所实际于2001年5月就已经完成“骨质增生治疗器”的发明,而“骨质增生治疗仪”的发明创造的完成时间是2002年6月,因此,“骨质增生治疗仪”不具有新颖性。为此,A研究所就被驳回申请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张某在获悉B公司将“骨质增生治疗仪”的专利申请权(广告内容,已被删除)给C公司之后,以B公司将该专利申请权(广告内容,已被删除)给C公司未经其同意为由,于2002年10月8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该(广告内容,已被删除)行为无效。经查:张某与B公司签订的合作开发合同未就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归属作出明确规定;C公司不知道张某与B公司的合作开发关系。要求:(1)张某和B公司在合作开发合同中约定张某为“骨质增生治疗仪”的发明人是否妥当?为什么?可否将B公司列为发明人和专利权人?并说明理由。(2)张某退职循与B公司合作开发的“骨质增生治疗仪”是否属于A研究所的职务发明?为什么?(3)A研究所以其完成的“骨质增生治疗器”的时间早于“骨质增生治疗仪”的完成时间为由,认为“滑质增生治疗仪”不具有新颖性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4)张某请求人民法院确认B公司将该专利申请权(广告内容,已被删除)给C公司的行为无效是否成立?为什么?
楠辉之恋
ACCA(特许公认会计师)其实也是一种CPA,是英国的CPA,英国是世界上会计行业最发达的国家,除了ACCA还有ACA(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CA(有两种CA,一个是苏格兰特许会计师,一个是爱尔兰特许会计师,其实苏格兰那个最早,比英格兰的都早),这些统统都有法定审计、破产清算和财务咨询的执业资格,而且是皇家特许(chartered),他们英国非常重视皇家(皇家海军、皇家卫队、皇家特工。。。)所以地位很高,而AAIA(英国国际会计师)不是皇家特许,仅仅是 英国认可资格成员(Recognised Qualifying Body) ,他们地位低多了,一直到 英国法例Companies Act 1989才有了法定审计资格,但是仍然不能处理财务咨询和破产方面的清算工作,地位卑微。
而ACA和CA(苏格兰的那个)在英国地位高于ACCA,会计这个行业的游戏规则就是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和苏格兰特许会计师公会控制的;但是在亚太地区,ACCA的知名度很高。
总之,ACCA和CICPA都是CPA,分别在英国和中国有执业资格,ACCA国际化很高,对你从事外企工作有帮助,但是在英国地位低于ACA和CA。如果你在中国的外企从事财务工作更适合考ACCA。中国的四大事务所里的合伙人往往都有CICPA+ACA或CICPA+AICPA(美国注会)。
个人建议在事务所工作的话,可以考虑 CICPA+ACA或CICPA+AICPA,在外企工作的话可以考虑CICPA+ACCA。
从CPA和ACCA内容上讲
ACCA14门课,涵盖内容全面,包括会计,审计,财管,税务,商法,商业管理等各方面的内容。这里的会计体系,法律体系是以英联邦为主的体系,用的准则是IFRS。从要求上来说,ACCA更倾向培养财务,商业方面的思维体系,考试里面大部分是需要大段论述的,更注重思维型,逻辑性,分析性。
CPA 6门专业加一门综合,涵盖会计,税法,经济法,审计,财管,公司战略。更注重的是对具体准则的理解,需要大段论述的较少,更偏向计算和对会计场景的判断以及抠法律和准则的细节。
总的来说,ACCA更泛,更全面,CPA更专业更深入。
从CPA和ACCA难度上讲
ACCA一共14门课,F1,2,3,5,7,9都不难,其他的有一定难度。而ACCA最难,**的问题并不是专业上的,而是英语上的,有些课比如F8,P3,P1这些课要阅读几千词的题干,再写几千词的作答、常常会出现时间不够的情况。但是从专业难度上来说,ACCA并不深,考试题型变化不大。
CPA的专业深度较深,考察得很多东西很细节,而且考试涉及的范围非常大,题目每年变化也不小。像会计,财管,税法这种科目,考试还是很难的,审计次之,而公司战略和经济法相对简单。
总体而言:如果题主是英语系的,英语过得去(六级500分水平)那么ACCA比CPA简单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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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经济法考试题型和分值单项选择题:24题/24分多项选择题:14题/21分案例分析题:4题/55分注会经济法主观题答题技巧第一步:作出明确的判断。案例分析题即使判断错了也不会倒扣分!第二步:说明理由。首先,过渡性语言并非评分要点,可以适当省略。其次,考生不需要一字不差的引用条文,可以适当变通,只要交代清楚关键词即可。总的来说,考生能够相对准确的引用法律条文,最好采用“判断+条文”的模式,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判断+具体分析”的模式。如果考生时间充裕,也可以选择“判断+条文+具体分析”三步走的模式。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注会报名条件,具体内容如下: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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