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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果儿小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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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13%=2600

合肥学院税务会计答案

196 评论(9)

健健康康。

1、该企业本月增值税销项税额:520000X17%+132444/(1+17%)X17%+40000X17%=88400+19244+6800=114444元。2、本月增值税进项税额:180000X17%+40000X13%=35800元。3、实际抵扣税额:35800+5100=40900元。4、本月应缴纳增值税税额:114444-40900-17000=56544元。

121 评论(8)

angelwhere?

这么熟悉的题目,貌似是我们财经的校友……1、消费税=600000*56%+30*0.003*50000=340500元2、外购物耗比=300000/420000=71.43% 损失的税金=80000*71.43%*17%+4350/(1-13%)*13%=10364.48 借:营业外支出 94714.48 贷:原材料 4350 库存商品 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0364.48附上《中国税制》消费税课后习题的答案,供参考:消费税作业计算题答案一、补充习题答案:1、增值税:(1)购入护肤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160000×17%=27200(元)(2)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征增值税,外购护肤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应作进项税额转出.销项税额=6000×(1+5%)/(1-30%)×17%=1530(元)进项税额转出=4000×17%=680(元)(3)销项税额=(5000×17+4000×20+30000+6000×25)×17%=58650(元)(4) 销项税额=(480000+20000)×17%=85000(元)(5) 销项税额=2000×25×17%=8500(元)进项税额=8500(元)(6)进口化妆品香粉应纳增值税(进项税额)=(60000+35000)/(1-30%)×17%=23071.43(元)(7) 支付加工费的进项税额=250000×17%=42500(元)(假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B化妆品的销项税额=200000×17%=34000(元)(8)应纳增值税=58650+1530+85000+8500+34000-27200-8500-42500-23071.43+680=87538.57(元)消费税:(1) 无消费税业务.(2) 自产化妆品自用应纳消费税=6000×(1+5%)/(1-30%)×30%=2700(元)(3) 无消费税业务.(4) A化妆品和护肤护发品组成礼品盒销售按化妆品征消费税.应纳消费税=(480000+20000) ×30%=150000(元) (5) 无消费税业务.(6) 进口化妆品香粉应纳消费税=(60000+35000)/(1-30%)×30%=40714.28(元) 当月允许抵扣的消费税=40714.28×80%=32571.42(元)(7) B化妆品收回时应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80000+250000)/(1-30%)×30% =141428.57(元)(8) 本月应纳消费税=2700+150000+40714.28+141428.57-32571.42=302271.43(元)2、 答案:(1)收购玉米进项税额=120000×13%=15600(元) 支付运输单位运输费用进项税额=12000×7%=840(元)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5100(元)销售药酒销项税额=260000×17%=44200(元)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20000+30000)/(1-10%)×10%=16666.67(元) (2) 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6500(元)支付运输单位的购货费用22500×7%=1575(元)零售收入销项税额=585000/(1+17%)×17%=85000(元) 购进货物20%用作本企业集体福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转出.进项税额转出=(76500+1575)×20%=15615(元)(3)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27200(元)售给本企业职工生产的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按组成计税价格征税.销项税额=171000×(1+10%)×17%=31977(元)原材料被盗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转出.进项税额转出=(50000-4650)×17%+4650/(1-7%)×7%=8059.5(元)(4)销售使用过3年的摩托车售价不超过原价的不征税. (注:按2009年新增值税规定, 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如在2009年1月1日前购进的,按上述规定执行,如在2009年1月1日后购进的,均按4%征收率减半征税.)(5)当月应纳增值税=44200+85000+31977-15600-840-5100-76500-1575+15615-27200+8059.5=58036.5(元)当月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款=16666.67(元)3.答案:该企业应退消费税税款=250×15%=35.5(万元)二、课后计算题答案1、答案:(1)购进珠宝坯不属于消费税的应税行为。(2)生产珠宝成品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在销售时征收。(3)销售珠宝成品应纳消费税=120万×10%=12万元(4)领用珠宝成品生产属于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金银镶嵌首饰应在领用时征珠宝成品的消费税。领用珠宝成品的应纳消费税=30万×10%=3万元 (5)金银镶嵌首饰、钻石饰品、铂银镶嵌首饰应在零售环节征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20+15+10)/(1+17%)×5%=1.92万元 (6)销售金银镶嵌首饰应在零售环节征税,批发环节不征税。 (7)该珠宝厂当月应纳消费税=12万+3万+1.92万=16.92万元2、答案:(1)A卷烟每标准条单价16800/250=67.2元,适用税率36%应纳消费税=100×150+100×16800×36%=619800元(2) B卷烟每标准条单价12000/250=48元,适用税率36%应纳消费税=200×150+200×12000×36%=894000元(3) C卷烟每标准条单价(75×5200+60×4800+85×5000)/(75+60+85)/250=20.05元, 适用税率36%应纳消费税=(75×5200+60×4800+85×5000) ×36%+(75+60+85)×150=430080元(4)须按正常售价征税 应纳消费税=20×150+20×16800×36%=123960元(5) 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应按同类应税消费品同期最高售价征收消费税应纳消费税=28×150+28×12000×36%=125160元(6)无偿赠送应按同类应税消费品同期平均售价视同销售征收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10×150+10×20.05×250×36%=19545元(7)外购已税烟丝允许扣除已纳消费税=(40+60-35)×30%=19.5万元(8)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视同销售征消费税,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未满1年且未经税务总局核定计税价格的,应按实际调拨价格申报纳税。 新牌号、新规格卷烟和价格变动卷烟仍按《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号)规定上报,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未满1年且未经税务总局核定计税价格的,应按实际调拨价格申报纳税。组成计税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销售量×定额税率]/(1一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6000×(1+10%)+/(1-45%)=12000元 应纳消费税=10×150+10×12000×45%=55500元(9)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按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同期平均售价代收代缴消费税,没有应税消费品同期平均售价的,应按组成计税价格代收代缴消费税。(注意:不是委托方同类产品售价!!)组成计税价格=(8000+2000+1000+150×10)/(1-56%)=2万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0×150+10×20000×45%=91500该卷烟厂当月应纳消费税=771000+750000+330900+154200+105000+16537.5+55500+91500-195000=3、答案:(1)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须在收取时计入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36×2000×0.5/10000+36×4.5万×20%+2.4万/(1+17%)×20%=36.41万元(2) 外购薯类白酒的已纳消费税按规定不得扣除。应纳消费税=5×2000×0.5/10000+5×0.64万/(1+17%)×20%=1.05万元用自产应税消费品等价换取原材料应按同类应税消费品同期最高售价征消费税。应纳消费税=10×2000×0.5/10000+10×[36×4.5万+2.4/(1+17%)]/36×20%=10.11万元 (4) 委托他人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收回后连续生产销售酒类产品不得抵扣购进或委托加工已纳消费税。应纳消费税=20×2000×0.5/10000+20×2.5万/(1+17%)×20%=10.55万元(5) 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对外赠送和职工福利应视同销售征收消费税。应纳消费税=(3+7)×2000×0.5/10000+(3+7)×[36×4.5万+2.4/(1+17%)]/36×20%=10.11万元(6) 销售自制黄洒的应纳消费税=300×240=72000元(7) 自制啤酒每吨单价=[80万+3万/(1+17%)]/160=5160.26元,大于3000元,适用每吨250元的单位税额。 应纳消费税=160×250=40000元(8) 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36.41万+1.05万+10.11万+10.55万+10.11万+7.2万+4万 =79.43万元4、答案: (1) 另收取包装费和售后服务费属于价外含税收入,应计征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60×9500×10%+60×1000/(1+17%)×10%=62128.21元 销项税额=60×9500×17%+60×1000/(1+17%)×17%=105617.95元(2) 运输单位向使用单位开具的运输发票转交给使用单位属于代垫运费。 应纳消费税=10×15800×10%=15800元销项税额=10×15800×17%=26860元(3) 销售给本厂售后服务部使用为自产自用,应征消费税和增值税。 应纳消费税=10×9500×10%=9500元销项税额=10×9500×17%=16150元(4)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销售额×4%/2销项税额=6×3000/(1+4%)×4%/2=346.15元(5) 进项税额=180000元 (6) 进项税额=40000元 (7) 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8) 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 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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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丹5678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5000贷:原材料 4350

库存商品  8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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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土宝宝

3.中国公民张某,2008年12月取得收入如下:(1)领取12月工资1200元,一次性年终奖金4300元。每月工资个税=0年终奖应交个税适用的税率查找:(4300+1200-2000)÷ 12=291.67适用5%的税率,年终奖金应交个税=(4300+1200-2000)× 5%=175元。 (2)为某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取得报酬25000元,同时拿出10000元通过希望工程基金会捐赠给希望小学。劳务报酬捐赠限额=25000×(1-20%)×30%=7500元。实际捐赠10000元,只能扣除7500元。劳务报酬应纳个税=【25000×(1-20%)-7500】×20%=2500元 (3)去年省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奖5000元,因检举违法犯罪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奖金1200元。科技进步奖应交个税=5000×20%=1000元。检举违法犯罪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奖金12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 (4)在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9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1250元,在B国取得稿酬收入4000元,已在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420元特许权使用费应交个税=9000×(1-20%)×20%=1440元。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1250元可以抵扣,A国的特许权应补交个人所得税=14400-1250=190元。在B国的稿酬在我国应交个税=(4000-800)×(1-30%)×20%=448元。在B国已交420元。在我国应补交个人所得税=448-420=28元。 4.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一个月为纳税期限,2008年7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1)购进原材料一批,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款价为7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19000元,供货单位交来运货单上反映其代垫运费20000元,上述款项尚未支付,材料尚未验收入库。借:在途物质 718 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20 400 贷:应付账款 839 000 (2)接受联营单位投入的一批原材料,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40000元,增值税额68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假定均享受注册资本份额。借:原材料 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 800 贷:实收资本 46 800 (3)接受某公司无偿捐赠的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30000元,增值税额为51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以银行存款支付相关手续费300元,假定所得税税率为30%。借:原材料 30 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 100 贷:营业外收入 35 100 银行存款 300 (4)随同产品出售一批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收取包装物价款为900元。按规定收取增值税额为153元,款项均未收到。借:应收账款 1053 贷:其他业务收入 9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3 (5)工厂的基建部门因从事某项目的基建领用自制产品50件,每件售价150元,每件的实际成本为100元,增值税税率17%。借:在建工程 8 775 贷:主营业务收入 7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275借:主营业务成本 5 000 贷:库存商品 5 000 (6)将一批外购的原材料对外投资,原材料账面实际成本为65000元,增值税组成计税价为70000元,增值税税率17%。借:长期股权投资 81 9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 900借:主营业务成本 65 000 贷:库存商品 65 000(7)工厂以自产的一批产品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该产品实际成本为60000元,无同类产品售价,增值税税率17%。借:管理费用 77 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77 200借:应付职工薪酬 77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6 000【60000*(1+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 220借:主营业务成本 60 000 贷:库存商品 60 000 (8)工厂因火灾烧毁一批自制产成品,其制造成本为60000元,其中原材料成本为40000元,该材料适用增值税率17%,根据保险部门核批,该批发生自然灾害的产品应取得保险赔款10000元。借:营业外支出 56 800 银行存款 10 000 贷:库存商品 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 800【40000×17%】5.建筑工程公司承包一项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额为6000万元,该公司将其中的设备安装工程分包给甲设备安装公司,分包额为1000万元,又将装饰工程分包给乙装饰公司,转包费为1200万元,已知建筑业营业税税率3%。要求计算该建筑公司应缴的营业税及扣缴的营业税并作有关账务处理。该建筑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 3%=114(万元)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1000+1200)× 3%=66(万元)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 14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 140 0006.某白酒厂用粮食白酒10吨抵偿胜利农场玉米款50000元,本月粮食白酒每吨售价在4800~5200元之间浮动,平均售价为5000元/吨,已知粮食白酒消费税比例税率20%,单位定额0.5元/斤。要求:计算应交消费税并进行有关账务处理。白酒应交增值税=50 000×17%=8500元白酒应交消费税(从价)=50 000×20%=10000元。白酒应交消费税(从量)=10×2000×0.5=10000元。借:应付账款 50 000 银行存款 8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按均价计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 500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0 000 7. 某公司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已知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出借方余额108万,递延所得税负债贷方余额20万元。年末有关项目金额如下:单位:万元项目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存货 2000 2200 固定资产 5200 5000 无形资产 400 500 预计负债 200 100 合计 要求:1、分别计算2008年度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所得税费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有一项,即固定资产产生应纳税差异200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有三项,为存货、无形资产和预计负债。差异=(2200-2000)+(200-100)+(500-400)=400(万元)2008年末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400×25%=100万元。减去年初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8万元。当期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100-108 = -8(万元)2008年末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200×25%=50万元。减去年初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0万元。当期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50-20 = 30(万元)所得税费用=(1000+400-200)×25% +8+30=338(万元) 2、编制有关所得会计分录借:所得税费用 3 380 000 贷:应交所得税 3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80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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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相机1984

税务会计题:不予退税的税额=450000*(17%-13%)=18000 应退税额=450000*13%=58500。借:库存商品 4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6500, 贷:银行存款 526500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50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4000。借:主营业务成本 420000,贷:库存商品42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168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6800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546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71400。税务会计是进行税务筹划、税金核算和纳税申报的一种会计系统。通常人们认为税务会计是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自然延伸,这种自然延伸的先决条件是税收法规的日益复杂化,在中国,由于各种原因,致使多数企业中的税务会计并未真正从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中延伸出来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会计系统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考试题型有单选题40题,分值60分。多项选择题20题,分值40分。计算题2大题,分值16分。综合分析题2大题,分值24分。拓展资料税务会计的特点 包括法律性、广泛性、统一性、独立性。法律性表现为税务会计要严格按照税收法规和会计法规的规定核算和监督税款的形成、缴纳等行为;广泛性表现为税务会计适用于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统一性表现为不同的纳税人所执行的税务会计是相同的;独立性表现为其会计处理方法与财务会计有着不同,例如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视同销售收入的认定等等。税务会计的原则是依法原则,即依照税法进行会计处理;确保税收收入原则,即以保证国家税款收入为第一要务;税法中的程序规定优于实体问题的原则,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是实体问题,履行纳税义务的手段为程序规定,税务会计中应遵循程序规定优于实体问题原则,例如缴纳税款时有疑问,应先完税,再进行申诉;接受税务机关的审计监督原则,税务机关有权监督检查纳税人的税务会计核算,纳税人有义务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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