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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财务人员,一旦接任并负责相应财务工作职责,离任时就必须进行工作交接,这与试用期或合同期并无直接联系,这是基本工作程序。从财务方面的职业道德角度上看,不做交接手续会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甚至产生不良后果。请结合实际情况作判断,以负责任的积极态度进行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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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影响。福建初级会计报名后如离职或者变更了单位,可以领证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分为考前审核和考后审核,考前审核的话就自然不存在离职问题,主要是考后审核时需要单位盖章,如果离职了可以用新单位盖章确认,如果没有就职,那就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即可。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会计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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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但是需要通知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一项特殊规定,目的在于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内在能力及素质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作全面考察,综合判断劳动者是否完全符合录用条件。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在试用期也可以对用人单位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及发展前景等进行考察,从而决定是否继续工作。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不愿留任的,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32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因此提出辞职的,无需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限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向职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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