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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你可以从银行用支票支取现金,然后有人拿着领导签过字的发票到你这里报销,过一段时间后(规定应该是每天)但不能超过一个月,你就整理,粘贴到记账凭证上,依次登记到现金账和银行存款账,然后把凭证转递给会计。简单说就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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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建立起良好的档案运行管理制度,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及品质。二、档案整理:编码:由综合部统一编码。(见附件一)备注:如遇有新增文件或遗漏文件,各个部门需及时进行预先的统计与整理,最后汇总到综合部门进行统一的编码。整理方法:由综合部整理出‘范本’,各部门则按‘范本’对各自部门的文件进行整理。(见附件一)备注:如在整理的方法上有更好的建议,请及时联络综合部门进行修正。档案归档:(1)、原则上每一项工作一结束,就需将所有的相关资料送至档案室进行归档。(2)、对于正在进行的各项工作所涉及的文件,各部门应作好‘预先归档’工作,整理方法与‘范本’雷同。外来文件的收发:由档案室进行统一接收,并作好登记、存档,再分发到各个职能部门,各部门在接收到资料时也应作好相应的登记与归档。备注:原则上档案室均保留原稿,如有特殊情况需保留复印件需在‘文件收发记录表’(见附件三)上的备注栏上注明。档案资料的发行:如因工作上的需要,有些部门需备有相关档案资料,此时应填写‘档案资料发行申请表’(如附件四)并经核准后再由档案室统一发行。备注:(1)、当有新的档案资料时,档案室应及时进行更新、回收、发行等工作。(2)、各种发行档案资料需盖有‘档案发行章’才能生效,严禁私自对各种发行的档案进行复印。印章管理:闽泰、泰尔隆、博泰三个档案专用章,并各分设‘受付’、‘发行’、‘作废’三枚印章盖在文件背面,执照等证件除外)。(1)所有的档案资料需盖有‘受付’章------红色(2)发行的档案资料需盖有‘发行’章-------兰色(3)对于过期或失效的档案应改有‘作废’章-------兰色(4)档案的‘受付’、‘发行’、‘作废’应做相关的履历(如附件五)。档案的使用审批程序:(书籍、技术资料手册、宣传资料除外)(1)查阅:在档案室现场查阅,不得带离。a:查阅本部门档案:查阅人填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审批b:查阅非部门档案:①b级档案查阅:填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审批→档案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审批②a级档案查阅:填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审批→档案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审批→公司负责人审批(副总→总经理)(注:证件、合同等关系到公司运营等相关证件需经总经理审批,其余只需副总审批即可)(2)借阅:只限于b级档案。a:程序:填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审批b:时间:三天,如续借则需再次填写申请表。(3)复印、摘抄:a:程序:填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审批→公司负责人审批(4)备注:a级档案即机密档案;b级档案即是a级档案除外的普通档案。(5)“档案使用申请表”详见附件六。书籍、技术资料、宣传资料的使用程序的(1)借阅:只需在登记表上(如附件七)作相关的登记。(2)领用:只限于宣传资料,但也需在‘宣传资料领用登记表’上登记(如附件八)。备注:在统计过程中发现各部门均有合同、标书、到货、代理、授权、协议等清单复印件,此资料的整理方法待原件全部整理完毕后,再进行统一的收集、整理、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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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岗位的职责是什么 出纳岗位的职责一般包括: (1)办理现金收付和结算业务; (2)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4)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出纳员三字经 出纳员,很关键;静头脑,清杂念。 业务忙,莫慌乱;情绪好,态度谦。 取现金,当面点;高警惕,出安全。 收现金,点两遍;辨真假,免赔款。 支现金,先审单;内容全,要会签。 收单据,要规范;不合规,担风险。 账外账,甭保管;违法纪,又罚款。 什么是出纳 出纳,作为会计名词,运用在不同场合有着不同涵义。从这个角度讲,出纳一词至少有出纳工作、出纳人员两种涵义。 出纳工作。顾名思义,出即支出,纳即收入。出纳工作是管理货币资金、票据、有价证券进进出出的一项工作。具体地说,出纳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帐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的总称。从广义上讲,只要是票据、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保管、核算,就都属于出纳工作。它既包括备单位会计部门专设出纳机构的各项票据、货币资金、 出纳人员的职责是什么 出纳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环节,涉及的是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等活动,而这些又直接关系到职工个人、单位乃至国家的经济利益,工作出了差错,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明确出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是做好出纳工作的起码条件。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会法规,出纳员具有以下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出纳员应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非现金结算范围不得用现金收付;遵守库存现金限额,超限额的现金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现金管理要 怎样进行出纳人员的内部分工 单位规模较大、业务复杂、出纳人员有两名以上的单位,要在出纳部门内部实行岗位责任制,要对出纳人员的工作进行明确的分工,使每一项出纳工作都有出纳人员负责,每一个出纳人员都有明确的职责。出纳人员的具体分工,要从管理的要求和工作便利等方面综合考虑。通常可按现金与银行存款,银行存款的不同户头,票据与有价证券的办理等工作性质上的差异进行分工。也可以将整个出纳工作划分为不同的阶段和步骤,按工作阶段和步骤进行分工。对于公司内部“结算中心”式的出纳机构中的人员分工,还可以按不同分公司定岗定人。 出纳的日常工作内容有哪些 出纳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货币资金核算、往来结算、工资核算三个方面的内容。 1.货币资金核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办理现金收付,审核审批有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或单位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 出纳人员应该遵守哪些职业道德 出纳是一项特殊的职业,它整天接触的是大把大把的金钱,成千上万的钞票,真可谓万贯家财手中过。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很难顺利通过“金钱关”。与其他会计人员相比较,出纳人员更应严格地遵守职业道德。 一般会计人员应该遵守的职业道德是: (1)敬业爱岗。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2)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3)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应当按照 怎样根据会计业务的特点书写“摘要”? 会计凭证中有关经济业务的内容的摘要必须真实。在填写“摘要”时,既要简明,又要全面、清楚,应以说明问题为主。写物要有品名、数量、单价;写事要有过程;银行结算凭证,要注明支票号码、去向;送存款项,要注明现金、支票、汇票等。遇有冲转业务,不应只写冲转,应写明冲转某年、某月、某日、某项经济业务和凭证号码,也不能只写对方科目。要求“摘要”能够正确地、完整地反映经济活动和资金变化的来龙去脉,切忌含糊不清。 什么是凭证传递?凭证传递应注意哪些事项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会计凭证从填制或取得时起,经审核、记帐到装订保管的全过程。各单位在制定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规定其传递时间时,通常要考虑以下两点内容: (1)根据各单位经济业务的特点、企业内部机构组织、人员分工情况,以及经营管理的需要,从完善内部牵制制度的角度出发,规定各种会计凭证的联次及其流程,使经办业务的部门及其人员及时办理各种凭证手续,既符合内容牵制原则,又提高工作效率。 (2)根据有关部门和人员办理经济业务的必要 (10/10/2005 01:56:00,0) [查看全文] 对于各种有问题的原始凭证怎样处理 在审核原始凭证的过程中,会计(出纳)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坚持制度、坚持原则。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收支,超过计划、预算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各项支出,违反制度规定的预付款项,非法出售材料、物资,任意出借、变卖、报废和处理财产物资,以及不按国家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划分的规定乱挤乱摊生产成本的凭证,会计人员应拒绝办理。对于内容不完全、手续不完备、数字有差错的凭证,会计人员应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补办手续或进行更正。对于伪造或涂改凭证等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在不拒绝办理的 (10/10/2005 01:56:00,0) [查看全文] 怎样办理出纳工作的交接手续 《会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出纳交接要按照会计人员交接的要求进行。出纳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是出纳员应尽的职责,也是分清移交人员与接管人员责任的重大措施。办好交接工作,可以使出纳工作前后衔接,可以防止账目不清、财务混乱。 出纳工作交接要做到两点:一是移交人员与接管人员要办清手续;二是交接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监交。交接要求进行财产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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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由公司所在的人才中心开具调转人事档案关系的调函、保险关系转移通知单等接收材料;
(二)回原单位取解职证明、档案(或去原单位委托的人才中心取)、保险手册等档案转出材料;
(三)持以上相关的档案转出材料回到公司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办理个人存档、委托其代缴基本社会保险(这里的社会保险以个人名义缴纳,只交五险中的养老和基本医疗);通过以上步骤,你的人事档案就留在人才市场了,有人才市场帮忙保管,当你找到新的工作,如果你所在的单位接收档案,那么就可以调出保留在公司。需要注意的是:无新单位期间公积金暂停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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