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茱莉亚罗伯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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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ey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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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BCD【解析】依据《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门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执法主体,可以依法对社会各单位执行会计法律制度情况及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不同形式的检查或抽查。通过检查,一方面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也是对各单位会计人员执行会计职业道德情况的检查和检验。一、《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 2001-02-20)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号第十六条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可以采用下列形式:(一)对单位遵守《会计法》、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二)对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人员从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者抽查;(三)对有检举线索或者在财政管理工作中发现有违法嫌疑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四)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定期抽查;(五)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抽查;(六)依法实施其他形式的会计监督检查。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四条规定:“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单位应当定期检查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并作为会计人员晋升、晋级、聘任专业职务,表彰奖励的重要考核依据。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由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机关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政部门对会计职业道德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途径主要有:1、将会计法执法检查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2、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管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3、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聘用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

注册会计师检查项目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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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陌时光

原始凭证是否齐全账务处理是否正确,金额是否计算正确是否计入恰当会计期间是否有授权审批,特殊的业务还会有其他的审计程序和关注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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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颜~红太狼

《会计法》执法检查由财政部门直接组织进行。《会计法》执法检查通常采用以下五种方式,这五种方式同样适用于会计职业道德的监督: 1.全面检查。全面检查是对单位和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各个方面(包括会计职业道德)执法情况的检查。全面检查不是经常性的,也不是临时组织,而是由财政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一般是一年或两年或更长时间一次。 2.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是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中的某一方面的工作进行的专项性的检查或抽查。如对从事会计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情况的检查等。专项检查由财政部门根据会计工作的内容和实际运行情况而确定。 3.重点检查。重点检查是财政部门根据有检举线索或者财政管理工作中发现有违法嫌疑的单位进行的检查。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法的会计行为,有权检举。重点检查是一种临时性的检查。 4.定期抽查。定期抽查是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的检查。一方面可以进一步确认财务会计报告的可靠性,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另一方面,通过抽查,可以检查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判断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质量和水平。 5.审计报告抽查。审计报告抽查是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的检查。对审计报告进行检查,关键是检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和信誉,检查判断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和水平,判断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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饕餮江江

您好!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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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夜北极光

发票上有两个发票号 ,核对是否一致 , 看是否盖有税务机关的章级申请发票单位的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 金额工程名称 , 单位名头 (是否有错别字)还可以登录税务机关网站 查看发票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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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肥膘的猪

会计职业道德监督检查的方式包括哪些?A全面检查 B专项检查 C抽查、重点检查 D定期抽查。ABC 会计职业道德监督检查的方式有: 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定点抽查,审计报告抽查。现在都改了:2010.2011年课本的是:1 企业内部自行监督 2 以财政部门为主的政府监督 3 以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为主的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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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啦阿妹

——按审计的业务类型分,可分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所进行的检查和评价,是审计机关经常要开展的审计业务。绩效审计,也称效益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对照预先确定的评价标准,对审计项目是否实现预定目标或者达到既定标准进行检查,对该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作出独立评价,对影响各种效益的深层次原因进行分析,为有关部门和单位改善管理、合理决策提供有用信息,促进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审计业务类型,是审计机关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监督。专项审计调查,是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运用多种有效的程序和方法,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按审计涉及的领域分,可分为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资源环境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涉外审计,也称“六大业务格局”。其中,财政审计包括中央财政管理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地方财政收支审计、税收征管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农业资金审计、社会保障审计等内容。——按实施时间分,可分为事后审计、跟踪审计和事前审计。事后审计,是指在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或经济业务完成之后所进行的审计。跟踪审计也称事中审计,是指在相关被审计事项的发展过程中介入,并跟随被审计事项的发展过程持续进行监督的审计活动,主要包括项目跟踪审计、资金跟踪审计和政策跟踪审计。事前审计,是指在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业务发生之前所进行的审计,主要是对计划、方案、预算制定等事项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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