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紫蝶57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有关继续教育的时间、考试、地点及会计证的迁移手续等具体问题请咨询发证机关(财政局会计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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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圆凸凸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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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继续教育是每年都要的,至于年审,一般为两到三年一次,有的地方已经取消年审,如上海。
按规定,应该是在取得会计证的次年开始,无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每年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方能保证会计证不失效。现在已经取消了在会计证盖章,继续教育完成后,登录××省服务平台查询记录就行。
请尽快与发证机关联系,看会计证是否被注销。如无注销,就按时进行今年的继续教育。同时补上以前年度遗漏的继续教育的内容。时间耽误太长,就可能被注销会计证,那时就得重考了。连续3年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会被吊销会计证。
有关继续教育的时间、地点及会计证的迁移手续等具体问题请咨询发证机关(财政局会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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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胡子阿志
可以的登录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教育平台进行交费报名开通课程,学习够指定的时间并考试合格即可完成继续教育培训。 ----------------------------------锐讯会计服务 为您解答
happysharon
两者均可,具体如下: 1.普通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通过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接受网络继续教育。2.符合《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表》(详见附件1),于今年3月1日前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于今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 3、培训机构或企业、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应在具体培训实施前1个月,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备案表》(详见附件2),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各市、县(市、区)会计人员参加省级主管部门、企业集团公司举办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应当事先征得所属地财政部门书面同意。4、面授培训工作应于今年12月20日前实施完成,并在12月31日前完成培训数据导入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培训备案,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训的,财政部门不予认可。 5、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诗情画意*~
关于开展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12-25 15:17) 余财会[2009]328号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主管部门及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余杭区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浙江省普通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通知》(浙财会字[2009]83号)和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杭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杭财会[2009]70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在2008年12月31日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具有中级和初级会计资格(职称)的人员。上述人员无论是否在会计岗位,都必须参加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形式 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采用网络教育培训与面授教育培训相结合,以网学为主,面授为辅的教学方式。根据我区会计人员实际情况,50周岁以下的会计人员实行网络继续教育,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的会计人员可自主选择一种学习方式。 (一)网络继续教育通过“网上报名缴费、网上学习、分批次集中到现场考试”的方式进行,参加网络继续教育方式的会计人员,通过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选择相应地区窗口,在线接受相关课程的培训。具体网络继续教育流程如下: 1.网上注册:登录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kjzj.zjczt.gov.cn),输入身份证号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等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网上缴费。本系统采用银联网上银行电子支付系统。 2.开始学习: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学员进入视频多媒体网络课堂选择本人需要的课程进行学习,网站自动记录学习时间,按规定学习满24小时(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学习期间,屏幕将不定时弹出对话框,检查学员在线情况,如不在线,则不记录学时。在本继续教育年度内学员可以反复收看所有开通的网络继续教育课程。 3.现场考试:学员学完规定课时后,由区财政局集中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考试合格后,学员则完成本年度的继续教育。 4.学习记录查询:考试合格后,学员可从网站上查询学习记录,也可到区财政局财政办事大厅打印学习记录。 (二)面授继续教育仍采用“现场报名缴费、面对面授课,再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 三、培训内容 (一)网络继续教育分企业类与行政事业类两大类进行,每类中分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其中必修课程为继续教育考试的内容。学员可通过在线提问,解决学习中的疑难问题,更好地掌握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二)面授教育培训内容为: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有关问题解析、企业投资策略、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财政支持企业发展政策、社保政策解读、税收政策解读、行政事业会计等相关知识。 四、培训时间 余杭区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从2010年1月1日到2010年6月30日止。 五、培训课时及收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课时不得少于24小时(三天)。 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统一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普通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09]303号)的规定执行,培训费每人100元。面授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统一按杭州市物价局《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杭价费[2009]163号)的规定执行,培训费每人60元,资料费按实收取。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完成200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 (一)参加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执业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且年内达到24学时的(凭省、市注册培训证明)可视同完成。 (二)本年度通过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以及通过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一门以上(含一门)的合格者(以成绩合格单时间为准)可视同完成。 七、培训报名点 (一)网络继续教育报名网站:直接登录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kjzj.zjczt.gov.cn),输入身份证号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等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网上缴费和网上学习。咨询电话:89183020 86223553。 (二)面授继续教育报名点:余杭区会计服务中心,报名电话:86237115。 八、培训要求 (一)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是会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给予大力支持。尤其是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是我区创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方式方法的新尝试,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确保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大会计人员应珍惜学习机会,按时参加完成网络继续教育或面授继续教育培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技能。 (三)面授培训单位应协助区财政局做好会计人员培训信息录入工作,于每期培训结束后把培训考试合格人员连同会计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送区财政局统一进行培训信息录入。 九、其他说明 (一)网络继续教育的学习课件需在能够上因特网的计算机上运行,系统环境要求Windows XP或Windows 2000,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 6,播放软件Flash player 8.0。 (二)学习过程中,相关技术问题可咨询浙江省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客服电话400—628—5588—5。 余杭区财政局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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