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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静好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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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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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某007luffy

一、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问题的分析目前,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与社会需求还存在不小的差距,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问题。(一)行业内外部环境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中介机构缺乏诚信意识、风险意识、道德意识、品牌意识、经营行为意识。大部分事务所追求正当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但个别所存在不惜采取吃回扣、付佣金、分成等手段拉拢客户等不良现象;或者降低收费标准来引诱拉垄客户,导致低成本,低收入、低效益,随心所欲降低审计质量,此类无序竞争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审计环境,已受到行政、行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2.独立出具审计的环境尚未建立。中介机构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接受委托人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鉴证和咨询业务。目前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健全,投资者所有权与法人经营权不分,对审计要求各有侧重,容易产生内部失控的问题。虚假会计信息屡禁不止,企业内部控制形同虚设,审计风险居高不下。在这种情况下,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在很多情况下不是满足公众需要,而是顺应企业经营者的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供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低下,影响注册会计师执业操作。目前中小私营企业多数并未设立会计机构,没有传票、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因会计资料不完整,数据填制不全,事务所只好拒绝委托;有的事务所受托后,注册会计师按经营管理者的意图,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回避问题拒绝披露,降低了审计质量,加大了审计风险。 4.外部力量干预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一些政府部门或垄断行业利用自己的职能地位,以书面、口头文件下达、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办理某项验资业务。还有少数部门利用职权指定某事务所承办审计或验资风险业务;更有甚者专业性风险大的单位对审计使用披露问题不好使,影响企业信誉卡年检企业定级通不过不认同的问题。 5.会计师事务所宏观调控失利。县级所在地分割小所,使得七拼八凑不具备资质所由行政予以审批而设立。另立门户者进入市场竞争,肢解削弱了原有所的规模,降低了业务素质、执业质量,在收费标准制定上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同业竞争。 6.行政审批所政策不稳定,变化频繁。2006年长岭所是吉林正泰一个分所,5月份改制建立独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要求合伙人执业年龄条件不得超过60岁,必须具备五名注册会计师。一年后行政审批所政策放宽,前后仅半年多时间建所要求条件变化就非常大。 7.事务所业务素质参差导致风险抵御能力差,社会信誉低。如长岭中诚信联合所2008年5月审计国企粮食8户,根据审计风险程度提出了审计不到位的保留意见,结果使用单位金融部门认为这种披露对国企贷款年检,影响企业定级,受托所对此审计报告改一句话就可以,所主任会计师坚持既出报告不能反悔正确的审计意见。所认可受损搭工时成本费用,向7户返回审计费1.4万元,撤回工作底稿,这个问题,在所内外部社会产生了强烈的反响。按照法规规定已签订委托业务约定书,已经出具了合乎法律程序的审计报告,此报告合法、合规、合乎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此报告使用者用不用我们不管,既然委托我们所出具了合法合规的审计报告,合法收入是应得的,违约业务约定是委托方,此款不能退是合理的。 8.会计中介市场一直处于管理混乱状态。1999年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后,行政、行业管理只重视组建审批工作程序,而忽视组建后日常业务的管理和指导,对监督、检查、指导服务,解决所出现的问题做得不足,所内外部存在的问题及行业执业环境问题,一直存在始终没有解决顽症的问题。2007年5月份,正处于国企粮食贷款卡年检审计时,某事务所一名非职业无资质走出去另立门户,于工商局办理会计服务所营业执照。为了承揽依法职业代理业务,其招揽市级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办公地址挂牌执业,又会同有关企业暗示个别粮库会计到不合规的所进行审计,并出了多份审计报告,后被工商局发现查处已停止在我县区域内执业。(二)行政行业自律监管不到位问题 1.行业法规建设严重滞后。《注册会计师法》从1998年开始酝酿修订,一直至十年后的今天,还没有修正出台。目前颁布的各项新准则、法规、制度,与《注册会计师法》的行政监管职能很不相适应,行业自律监管界定没有法律依据。在当前的管理模式及法律法规框架下,行政监管注协职能管理力度受到很大的限制。期盼修订的《注册会计师法》尽快出台,为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依法执业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 2.多头监管,重复检查。在行业自律检查过程中,财政、工商,税务等其他部门的检查,其中不乏曲解政策,提出意见不统一,对检查的问题定性太笼统,有的检查形成的文字材料,缺乏问题指导直观性,使注册会计师自律整改难于执行。还有一些检查部门不能正确理解《独立审计准则》的内涵,对注册会计师职业特点把握性不确切,不能很好地辨别会计与审计责任,阻碍了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提高。 3.行业协会监管力量不足,内部编制少。到检查时抽调其他人员或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由于检查人员不固定,检查期间保证不了时间;质量、业务素质又参差不齐,很难达到检查的预期效果。(三)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制度涉外金融部门风险意识薄弱 1.事务所内部控制涉外金融部门运作凭证不到位。事务所虽对客户办理有偿业务服务,应按验资准则要求索取一证一单一函证件。应按凭证要求认真填写存款凭证、对账单,询证函有的截止年月日不填写,款项来源,缴款人,自筹投资款,大小写金额,公章业务章,名章填写不全,印章不清楚,这些都是执业注册会计师的毛病。行政部门应认真与主管企业部门协调达到内外执业制度规范化,相符一致性。 2.事务所内部控制牵扯审计凭账表单过于复杂、繁琐。审计报告资料文山数海,于目前中小企业特别私营企业不相适应。符合审验程序太杂,工作量太大,作为中小企业即或有会计核算也比较简单,涉及审验数据表单不多,故而工作底稿不够规范化,运作不细致。 3.有些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不注重专业知识更新。在参加后继培训再教育时,只为应付完成学时,应付年检通过,学习精神不集中、有的睡觉、随便唠嗑、甚至有的随便旷课、影响多数人听课,达不到预期学习效果,定会存在实际工作中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问题。二、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对策及建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律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是行业自律监管不容忽视的主要问题。需要执业者在学习中提高,自纠自悟自改,在今后执业中予以借鉴。故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采取相应对策与建议(一)尽快修订《注册会计师法》,依法治理行业执业环境,保护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注册会计师法》在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同时,更要体现中国法规特色,明确行业管理专治,让中国注册会计师社会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成为国家编外的“公务员”。进一步明确强化事务所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化发展。同时,建立一系列针对会计管理和服务的制度,一整套完整改善执法执业环境的措施,进一步明确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一些具体实施办法,保护和完善民间组织能在会计中介市场中稳健发展,明确注册会计师依法执业法制化建设保障体系和建设,明确权利和义务,制定会计师事务所及执业注册会计师奖惩办法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二)加强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共同促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提高。行业协会需要加强同财政、审计、工商等部门间的协调,理顺监管业务重点和侧重面,充分利用行政统管处罚和行业惩戒手段,提高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的自觉性。在行业自律管理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有效促进行风改善、诚信建设和行业快速发展;促进注册会计师依法执业,提高质量;督促一些政府部门和行政垄断和依法行政、科学执政、科学管理;严肃处理违法违纪会计师事务所惩治力度,并对分成或回扣不当竞争手段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免除后患。(三)重新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准入条件提高楼梯式门槛台阶,严格控制新增事务所建所质量、按高标准、严要求把关。会计师事务所发展有其内在规律,由于受市场经济规律的约束外,还要求事务所的规模和数量予以控制与经济总量相匹配、相适应。目前仍不断增长事务所的数量,只能说明市场资源配置不是合理而是趋于分散,市场竞争不是趋于公正规模而是趋于恶性竞争,造成多所疲软,效益低下,执行质量难以控制等问题。会计师事务所发展与经济发展滞后不相适应,而更不相协调。因此,提高行业准入条件,是行业管理当务之急和重要基础建设,也是支持事务所发展做大做强做长,提高行业执业质量的重要之策。(四)日行政收费自律公约签约实施办法发布《办法》是对不遵循行业自律守则的约束和治理。注协下大力气,花大时间要认真逐所进行清理核查,对于压价竞争收费标准的所一定要严肃处理,彻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全行业执业注册会计师同心同德,携手共济,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有序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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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檬朱古力

会计行业自律组织除现有的注册会计师协会外,还可考虑成立会计总会,会计公会等面向所有会计人员的行业自律组织,在财政部门授权范围内进行业务管理活动和提供相关服务,并接受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会计人员行业自律制度,是政府对会计人员进行宏观管理的必要补充总之,要全面建设行业自律管理体制,充分履行行业协会“服务、监督、管理、协调”的职责,重要的是应以行业诚信建设为主线,尽快完善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理顺协会目前的管理体制,发挥协会在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专业优势,以行业自律体制建设的成果去赢得政府和社会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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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gyingwp

审计独立性是审计理论和审计实践中一个最基本的概念。通常认为,审计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和本质特征;审计独立性的重要性体现在企业内部的契约监督活动和企业外部投资公众的投资决策均依赖于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没有独立性,审计就失去社会价值。根据传统的观点,美国审计实务界和理论界一直把独立性机为一项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或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强加的行为限制。1997年7月,AICPA发表白皮书,制定一系列政策规范审计行业,其基本思想在于将独立性作为注册会计师职业的核心价值,这对实务界将产生重大影响。本文主要比较和评价关于审计独立性概念的两种观点:行为约束观和核心价值观,并结合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现状,谈谈这些观点对我们的启示。一、行为约束观从20世纪60年代至今,学术界对独立性进行了长期、广泛的研究探讨,主要从抵制客户压力或影响的角度,从审计人和经理合作或合谋的角度,从审计人员实质独立和形式独立的角度,以及从审计的客观性操作实务和公正性的角度来讨论审计独立性。主要表现为对缺乏独立性的行为做出判断,并制订一系列限制条款,对审计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目前,AICPA和SEC对进行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的某些行为与关系做出了禁止的规定,主要包括经济利益上的联系(直接的和间接的),参与管理决策和亲属关系等多方面。这些规定细致、具体而复杂,以堵漏洞的方式尽力杜绝各种有可能损害独立性的细枝末节,但依旧不能涵盖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投资者和管理者也担心因不断出现的新情况致使限制性规定出现漏洞,最终导致损害财务信息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同时,实务界也对这一套复杂死板的准则颇有微词,认为遵守这套准则费时费力,成本过高。许多业内人士对准则持保留意见,认为有些限制性条款是不合理的,有可能会影响注册会计师行业对人才的吸引力。二、核心价值观1997年7月,AICPA发布了一白皮书,其指导思想在于把独立性作为注册会计师职业的核心价值观,即独立性并不是对注册会计师的外在行为限制,而是注册会计师保证和提高自身执业水平的基石,一个缺乏独立性的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成果对相关利益主体毫无意义。因此,缺乏独立性的注册会计师在公众眼中也是没有价值的。为了实现审计工作的社会价值,注册会计师必须把独立性视为自身的核心价值,把时刻保持审计独立性作为一种基本的职业意识。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ASB)成员威廉教授在1997年3月《Accounting Horizon》杂志上发表的论文《Auditor Independence:ABurdensome Constraint or Core Value?》中对这一定义作了进一步的解释: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职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存在价值的三个核心组成部分之一(另外两个是计量方面的专长和实施标准化规范的能力)。根据这种观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应尽力保持和发展自身的价值。故他们对独立性的遵守是来自一种由内至外的动力。这一定义着重指出审计人员独立于信息本身,并非与作为信息提供者的管理当局独立,与信息利益相关和与信息提供者利益相关的概念应区分开来。AICPA的白皮书还提出由各会计师事务所制定自己的有关独立性的审计准则,但制订的准则应当经过独立准则委员会(Independence Standard Board,简称ISB)或ISB指定团体的审核或批准。这些准则应当满足以下基本原则:(1)审计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不允许与客户存在经济上的联系;(2)审计人员与事务所不允许存在利益冲突,以避免损害与财务报表事项有关的客观立场;(3)审计人员和事务所不允许和客户在管理决策方面或其他有损审计人员客观立场的方面有联系,或卷入此类事务。上述作法尽管还有一些限制,但允许事务所自行制订独立性准则相对于以往的“同一套准则所有人遵守”的模式毕竟是一种进步。这种核心价值观势必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产生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审计独立性的对象。传统的观点认为独立性的对象可以是审计人员、审计委托人或者外部组织。核心价值观将审计的注意力集中于被审计信息而非其他实体。这是因为审计人员与客户保持完全独立几乎是不可能的。例如,盈利的客户是保证注册会计师收入的来源;又如,客户成功与否对审计个人也利益相关,通用汽车与可口可乐之类的客户对于审计人员产生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审计人员独立于信息”这一观点将审计人员的注意力集中于独立性的定义和目标,而不仅仅是行为限制和形式上的独立。2、独立准则体系。核心价值观认为:与其他准则制定集团相比,会计师事务所更加了解合伙人面临的风险和承担的压力,他们将力求通过决策审核,制定并施行提高审计人员公正性和客观性的政策,以及采用设立补偿基金、执业保险等方法来规避风险。由于会计师事务所追求的不仅仅是为了达到一种限制,而是为了提高自身的价值,他们一定可以自行设立一套更加有效的有关独立性的制度。这就使独立审计准则体系更加灵活,层次更多且更易于操作。3、非鉴证业务。许多人都认为独立性是针对鉴证业务提出的,但它对非鉴证业务也同样有意义,因为只有作为独立的注册会计师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才会受到企业管理当局的重视。另外,注册会计师独立于信息而非独立于客户使其服务范围不断扩大,目前,五大国际会计公司正在积极进行业务拓展,向非审计领域拓展。因此,核心价值观势必会推动这股潮流进一步发展。4、职业培训。由于知识经济浪潮的冲击,注册会计师的知识结构日趋多样化,事务所的人员流动更加频繁。对内部人员的培训不再仅仅是一种实务性的训练,而应当让独立性概念化为每一个执业人员的基本素质。事实上,职业道德和价值观念的培训问题不仅对事务所来说是个重要课题,对ISB、SEC乃至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都是如此。三、审计独立性:行为约束观和核心价值观的统一笔者认为:审计独立性既是行为约束又是核心价值。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过程中,行为约束观和核心价值观始终都是同时存在,相辅相成的。只是在不同的阶段,这两种观点的地位不同。在该行业发展的初期,整个行业缺乏自律能力,加上相关市场和行业的自律能力也不健全,为了保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管理者必须制订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对有损独立性的各种行为进行限制。这时,独立性主要表现为一种行为约束,很少有人意识到独立性也是一种核心价值。随着经济的发展,新经济、网络、电子商务等新情况层出不穷,再采用以往堵漏洞的方式制定条款保护独立性已经不太可能。首先,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需要一定的时间。通常情况下,独立审计准则明显滞后于现实需要。其次,由于新情况的多样性、隐蔽性和复杂性,管理者无法制定出面面俱到的准则和条款规范审计行为。这时,行为约束观的作用在层出不穷的新情况下显得十分微弱。与此同时,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市场主体行为走向成熟,对注册会计师提出了新的挑战。服务选择范围拓宽,审计技术现代化,经济信息呈几何级数增长,社会公众对审计信息的依赖和期望提高,使每个注册会计师都必须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尤其是非鉴证业务比重的扩大,对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知识含量和独立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的独立性不再是对外在限制的一种机械反应,它已成为注册会计师的基本职业素养。在纷繁复杂的新情况下,注册会计师能灵活地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指导思想把握独立性并自学保持审计独立性。独立性更多地表现为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核心置值,行为约束观处于相对次要的地位。因此,这两种观点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并行存在,和谐统一。四、对我们的启示我国的市场经济还不成熟,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处于初期阶段。尤其是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政府行政干预过多,证券市场混乱,执业人员素质低下,审计行业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称等等,这些都严重干扰了我国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根据以上探讨,笔者提出关于我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设想:1、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步伐,规范证券市场和金融市场,为保证审计独立性创造一个健康公正的大环境。如果没有规范的证券市场和金融市场,审计人员的劳动成果不可能真正得到社会的认可和监督,影响了审计行业的健康发展。2、彻底改变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多头监管和行政分割会计市场的现状,实行有效的行业自律。由于中注协和省注协仍具有较强的政府管制的色彩,加上所管面广、量大,无法直接使事务所进行自约自律。因此,各地事务所可在各级注协的指导下,建立以各地域范围内有关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为主体的基层行业自律组织。事务所之间可通过制订《行业自律公约》来约束各自的执业行为。3、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培训,并积极推动业务向非审计领域拓展。只有提高执业水平,才能提高独立性。此外,非审计业务不仅可以拓宽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选择范围,而且可以增强注册会计师对独立性作为一种核心价值观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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