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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说到农村“三资”,这个概念提出应该是在2009年农业部的4号文件上,以前咱们经常谈论的是要如何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概念的提出是形势发展的必然,因为多年来咱们有大多数地方村级核算只注重资金,而忽略了或者放松了对资产、资源的监管,导致家底不清、账实不符,导致了关于农村财务问题上访不断,导致了农村经济秩序的不稳定。农业部文件原文是这样的写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属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利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组织为农户服务的功能;有利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所以第一步要让大家知道农村集体“三资”都包含哪些东西,也就是农村集体“三资”基本概念 (一)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具体包括:村(组)集体原有积累、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租赁、资产性处置等收入,投资、入股分红收入,“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土地征用补偿,上级拨入专项资金,扶贫救灾款,各单位帮扶、社会捐赠等各项货币性资金的收支管理。 (二)农村集体资产在这里特指除去货币资金外的资产。资产的概念是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或者控制的,能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带来经济效益的资源。这里所指的资产是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各种长短期投资、无形资产等其它资产。 (三)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具体分为三类:一类是 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水面、其它; 二类是建设用地,包括:居民宅基地、村办公用地、公益单位用地、乡村交通用地、其它 ; 三类是未利用土地,包括:荒山、荒坡 、荒地 、荒滩、其它。 二、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农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领域,抓住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就抓住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现在大家回过头来看,咱们先了解了农村“三资”概念的由来,农村“三资”包括的具体内容,又明白了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重要意义,那么如何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提出了明确要求: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促进农民收入增加,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接下来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咱们今天这节课的重点内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建设。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一共有十六项制度,下面我就详略不同的给大家讲解。 农村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 一、 总体要求 围绕实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的目标,按照:“全面推进,规范运行,强化监督”的思路,建立“村级组织联签公开、乡级中心审核服务、县级部门指导监督”紧密结合、规范配套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并实现农村会计电算化。 二、全面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村级财务要全部纳入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管理范畴,实行“双代管”。即代管账务,代管资金。条件允许的村民小组的账务和资金要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代管。 三、委托代理工作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政策法规的范畴内运行。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处置权“五权”不变的原则。 四、坚持村(组)集体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原则。实行“双代管”后,仍按原村(组)设账,继续保持原核算单位独立性。各村的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受益权、决策权不变,资金支配权不变,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各村与会计服务中心的委托与代理关系不变,村级收支自主决定。 五、每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且只能在当地农村信用社设置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并坚持银行支票和预留印章不相容的管理原则,实行农村会计代理中心和村级组织的双印鉴监控机制。各村的财务专用章由代理中心保管,各村法人章由各村保管,支票由代理中心出纳保管,起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目的。 六、代理内容全面 总体来说,凡被代理村(组)所发生的各项财务事项和会计业务,都要统一代理。具体来说,概括为四个方面: (1)上面拨的。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扶贫救灾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上级部门的专项拨款等; (2)自己收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资产处置等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投资、入股分红收益,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及“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等; (3)资产、资源的。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与核算; (4)往来结算的。集体内部往来、应收应付款和各项债权债务等。 七、村级原有的和今后发生的各项收入、支出统一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代管。各村要在规定期限内把各项资金交到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统一为各村设立的监管账户。各村支出统一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审核报账,不得坐收、坐支、自收自支,否则,按违纪处理。 八、全县各村使用市经管局统一印制的年度收据,收款(不论是上级拨款还是村集体各项收入)由各村报账会计到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领取加盖各村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各村财务专用章统一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保管),否则村民有权拒交。 九、 各村集体的一切开支,必须取得合法原始凭证,凭证上应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签章,由经办人签字,按月及时结清手续,交村集体办公会审核,无正当理由的过月未审单据,原则上不再审核。 十、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工作流程:取得原始单据后经办人签字→民主理财组审核盖章→村委主任(或书记)签字审批→报账会计交服务中心主任审核盖章→服务中心总会计审核后编制记账凭证、开付款凭证→服务中心出纳付款并序时记账。 十一、农村财务实行“双代管”,要做到“六统一”:统一资金管理、统一印鉴管理、统一账户管理、统一收据票据管理、统一财务公开、统一实行电算化。 十二、坚持每月向群众公开一次本村财务收支情况,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及时检查公布情况,收集群众意见,并予以及时解决。 十三、机构人员设置 1、代理机构:依托乡(镇)农经机构成立农村会计代理中心,配备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配齐办公设施,加强人员管理。 2、乡(镇)中心人员:会计代理中心主任一般由乡(镇)农经中心主任(或农经站长)兼任,设置总会计、总出纳和审核三个岗位,审核岗位应由中心主任或总会计担任。会计、出纳必须分开设置。 3、村级人员:各村只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报账会计。实行聘任制,由村组织推荐,乡(镇)农经机构考核,县级农经部门考试,合格后村级聘任上岗。 十四、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岗位责任制度1、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受村委托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同时承担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中心日常工作实行电算化管理。2、中心设主任、副主任、总会计、资金会计、资产资源管理人员等岗位。3、中心主任岗位职责(1)负责中心全面工作;(2)遵守和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和法律法规;(3)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4)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5)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服务中心的管理,保证政策运转和高效工作;(6)组织人员定期审计和检查各村财务状况,保证集体资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7)负责对服务中心人员及村级报帐员的考查、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4、副主任岗位职责(1)协助主任管理中心日常工作;(2)负责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3)协助主任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4)协助主任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5)完成主任交办的工作任务。5、总会计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坚持按财务制度做好财务核算,如实反映村集体资金收支情况;(2)负责对村报账员报送的票据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加盖审核同意章予以报账,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票据不予盖章并拒付;(3)按规定设置各类账薄,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审核各类票据,编制会计凭证,及时进行电脑记账,按时完成会计月报、年报及其他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村集体资金的运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4)负责监督资金会计资金领、核、销工作;(5)对村各类经济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及时与资金会计核对账目,定期检查和分析财务指标执行情况,及时反馈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和解决;(6)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7)加强对电算化微机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6、资金会计职责(1)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各种现金收付业务;(2)负责银行存、取款和结算业务;(3)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并定期与总会计核对账目,做到账款相符;(4)增强安全意识,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资金安全;(5)按规定做好收据的领、核、销工作;(6)及时提供财务公开的会计资料。7、资产资源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2)负责建立各村资产、资源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3)指导各村按照民主程序处置各类资产和资源,负责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案的审核与监督。8、村报账员的职责(1)积极配合镇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2)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坚持原则,坚决制止和抵制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在村两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并保证各种财务活动合规合法、真实有效、票据正规,杜绝虚报、冒领和坐支现金;(4)及时地将本村集体各项收入上交代理服务中心账户;(5)定期到镇服务中心进行报帐;(6)定期向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汇报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7)负责本村的财务公开工作。 1、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工作职责 (1)财会活动。村级组织是村级财务会计管理的主体,对本村(组)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编制预算。合理编制资金使用预算,统筹安排使用集体资金,努力增加集体收入,确保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3)“三资”管理。按资金预算合理使用集体资金,加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 (4)严格审批。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严格审核审批各项开支。 (5)民主监督。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原则。 (6)收支报账。对各项收入和支出都要及时报账,不得自收自支、坐收坐支,严禁收入不报账、不入账,私设“小金库”。 自收自支:自己收钱自己养活自己。比如城建局的城管队,医院和教育都有一批人员属于自收自支人员。但具体到村级组织就不应存在。你不能说村里没钱花了,就向农户摊派,比如收取“一事一议”资金也必须经过一系列程序,先是在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前提后,村级提出申请,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后才能收取,不能向农民乱收各种款项。 坐收坐支指的是没有将取得的收入存入银行,而是直接支付了费用,这种行为在帐上是反映的,是一种违规行为。 小金库则没有将收入在帐上反映,而是另立内帐,俗称“帐外帐”,它是为了瞒报收入,少交税金和支付不合理的支出而存在的,是一种违法行为。 2、乡(镇)农村会计代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1)财务会计核算。建立健全账簿登记,规范使用凭证票据,负责做好各项财务会计业务核算工作。 (2)加强审核监督。审核监督报账凭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各项收支和资金使用是否合理,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并加强“三资”管理的监督检查。 (3)反映会计信息。为被代理村及时提供会计报表及有关收支明细情况,指导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报表和提供各类会计信息。 (4)统一建档管理。做好会计资料、财务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做到一寸一柜,专人负责。 (5)提供咨询服务。为被代理村对外投资租赁、资产、资源发包处置、工程建设等经济活动提供咨询服务。 3、县级农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检查指导。对委托代理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研究和解决问题,确保规范运行。 (2)抓好业务培训。对乡(镇)代理中心人员、村报账会计及村主要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3)加强审计监督。定期组织全面审计,开展信访问题的重点审计和各项专项审计,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现金管理制度 一、村组级所有的资金都必须纳入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实行钱帐分开。现金管理坚持专人负责、账款分管、复核查对的原则,做到领导批钱不管钱,会计管账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 二、村级组织在现金管理过程中,不准非财务人员保管或经手现金;不准白条顶库、不准公款私存、不准保留帐外公款;不准用本单位账号替其它单位或个人存取现金;不准用财务专用章为其它单位或个人担保贷款;不准将集体现金借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外出办公事人员要及时清理借款手续,不准拖拉吊帐。 三、现金要实行限额管理,以五日之内的零星所需为限额;村不准超过1000元,组不准超过500元,其余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代管。公款私存、盗取利息的,按贪污论处。 收入管理制度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2、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和其他收入等。 3、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开具全市统一监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据》或《村内“一事一议”筹资专用票据》,并对票据进行保管、领用、登记、核对等管理,严禁无据收款或白条收款。 4、村级资金实行“村有乡管、计划用款、收入上交、支出下拔”的管理办法。村组集体所有收入,自开票之日起实行票款同步,3-5日内资金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为各村设立的村级账户入帐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 5、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与拨付的财政转移支付村级补助资金、各项涉农专项资金、扶贫救灾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等实行一个漏斗向下,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实现国库直接支付,严禁层层截留,防止水过地皮湿现象发生。 6、村级“一事一议”、“以资代劳”,以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组办公室审批的方案为收入依据,经济承包合同以合同签订金额为依据结算,其他收入按收付实现制原则执行。 7、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帐目,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各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按季度对村组集体收入进行考核分析,研究预算收入与实际收入变动原因。对收入管理中存在的隐瞒收入、挪用、设立账外账、私设小金库的行为,除全额追缴挪用、小金库资金外,并处以违规金额10%-30%的罚款;对收入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存、坐收坐支的违规行为,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开支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用等管理费、五保户供养、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村级不得开支招待费。3、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实行备付金制度,每月由村报账员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领取一定数量的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发生超出备付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村应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审批后预支。 4、集体财务支出审批程序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并在原始凭证背面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由村报账员将原始凭证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审核同意后,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审核过的原始凭证上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专章”,然后由村报账员填制“财务支出审批单”,并依次提交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村党组织负责人在“财务支出审批单”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不在原始凭证上签字。村报账员应定期将“财务支出审批单”上报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经中心负责人审核同意并在“财务支出审批单”指定位置签字(盖章)后,由服务中心会计人员审核记账,同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已报销”专章。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村党支部负责人审批确定为不合理或不同意开支的财务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对村集体重大开支,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负责人应向乡镇主要负责人汇报。经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审核确定为不合理开支或非正规票据的事项,不得入账处理。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乡级人民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要对村级财务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督,但不得干预其正常合理支出,更不能侵占村级资金。 5、填制“财务支出审批单” 村报账员应根据所要报销的原始凭证内容按科目分类,认真填写审批单的“开支内容及金额”和“原始单据张数”,并在“财务支出审批单”栏目内签名。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审核、村委负责人和村党组织负责人审批、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核批准支出事项时,应在“财务支出审批单”指定位置分别签“名字、准支、同意、属实”字样,“财务支出审批单”其他内容由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填写。在装订原始凭证时,将“财务支出审批单”附在原始凭证上面。 6、 村集体开支审批程序: 500元以下开支,由经办人签字、民主理财组审核签章、村主任签字审批;500—3000元须“两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附参会人员签名盖章的会议记录;3000元以上须经“两委”会议提出、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附参会人员签名的会议记录;数额较大的关系到全体村民利益的,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 民主理财制度 一、村组财务收支除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监督外,应坚持民主理财原则。 二、村组必须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财务管理和开支审批。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5人组成,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村干部的直系亲属及其配偶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三、财务收支要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和本村情况,年初编造预算,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查通过后方可执行。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当事人对否决有异议的,可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决定。 五、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财务事项发生前,一些重大的开支事项要通过会议或其它形式与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沟通。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村务监督委员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盖章,报经村委会主任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最后由报账会计到会计服务中心报账。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 六、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审查开支情况中,发现有贪污挪用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有权报告党支部、村委会和上级政府。乡(镇)、村应组织力量进行查处,并将结果通报村务监督委员和村民代表会议。 七、村务监督委员印章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或成员专人妥善保管,不得由村干部或财务人员代为保管。村务监督委员印章应予每次开展理财业务时集中使用,届时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全体成员,共同对符合要求的原始票据、报表等会计资料盖章确认,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盖章确认。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只能应用于民主理财,不得私用,不得外借,不得代盖。保管人必须坚持原则,不得违规使用。 财务预决算制度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应当提出当年资金预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须履行相关程序,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后方可实施。2、审核通过后的预算方案应张榜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3、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执行预算方案。确需调整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调整方案,说明调整原因,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审批。4、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财务公开制度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1)财务预算;(2)各项收入;(3)各项支出;(4)资产资源及处置情况;(5)债权债务;(6)收益分配;(7)村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8)其他应向村民公开的事项。3、财务公开应做到年初公布预算方案,每季度公布收支情况,年末公布预算执行、决算、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4、群众关心的“三资”管理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5、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同时也可以采用其他有效的方式进行公开。6、财务公开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负责监督实施。资产清查制度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要进行一次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帐实、帐款相符。2、资产清查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实施,清查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3、资产清查中心发现的和结果公布后村民提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将解决情况张榜公布。资产台帐制度1、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资产,按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2、资产台帐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资产台帐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4、已出让或报废的资产,应当及时进行核销。5、资产台帐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韩建忠001
我国乡镇审计制度安排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发挥了特定作用。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乡镇审计制度安排必须及时做出变化和调整,否则会阻碍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乡镇审计更好的为新农村服务,首先要做到的是各级政府领导要更加重视和支持乡镇审计工作。乡镇审计是解决当前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问题的有效举措,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需要具有较高的独立性,而且往往会涉及一些敏感问题,只有领导重视与支持,才能保持权威性,使工作顺利进行,整改才能得到落实。具体做法是:政府应将农村审计作为新农村建设一项重大战略,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在具体工作中,要定期听取、研究有关部门的汇报,认真解决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中的问题。为审计工作提供经费支持,保护审计人员的合法权益,督促审计结果的落实。在各级政府重视乡镇审计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目前乡镇审计在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笔者对乡镇审计工作提出了以下建议:(一)国家应该加快乡镇审计立法乡镇审计法律地位的缺失严重影响了乡镇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增加了监督成本,也滋生了大量机会主义行为。根据乡镇审计机构几年来工作的实践证明,国家应制定农村的审计法律,明确乡镇审计的法律地位、确定其职责范围,授予必要权限法律使乡镇审计有法可依。在法律层面将农村审计作为国家审计的一个分支,在《审计法》中单独明确其法律地位,在具体实施的时候,由政府审计机关、地方政府和农业部门联合指导和控制。并由国务院制定专门的《农村审计条例》,进一步明确农村审计的主体、对象、内容、程序、处理等问题。同时,各地应该完善有关乡镇审计的制度和规定,规范审计行为,克服随意性。具体做法是建立审计机关派出制的乡镇审计机构,由县审计局派出人员常驻一个或几个乡镇作巡回审计(一乡一所或几乡一所),其人事、编制、经费及待遇仍在县审计局。这样,有利于乡镇审计机构真正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任何干预;是有利于乡镇审计机构对所辖范围的所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同时也能够促进农村经济、乡镇企业的发展,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减轻农民负担,稳定农村改革发展的大局。(二)拓展审计领域,突出审计重点乡镇审计工作必须围绕农村经济工作中心和乡镇的中心工作来开展,重点是村级财务审计及镇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乡镇集体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审计,村干部离任审计等。既要做到全面审计,由事后审计向事前、事中审计延伸,实现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又要突出重点,根据各村的实际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的放矢。一是要在经常性审计基础上突出突击性审计;二是要注重全面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三是做到纠错审计与预防审计相结合。通过审计规范相关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力度,杜绝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三)进一步加强审计机构建设和审计人员素质教育首先,针对当前审计力量发展不平衡及存在许多由农村会计指导员、财政所人员兼职审计工作的情况,应普遍设立独立的审计办(所),配备专职的审计人员,独立行使审计监督的职能,各乡镇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1~2名专职审计人员。为解决审计力量薄弱和审计任务重的矛盾,可抽调农村会计服务站人员和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配合工作。其次注重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内审服务能力。只有全面提高乡镇内审人员的综合素质,才能从整体上提高审计队伍的战斗力。一是要加强理论学习。要把学习摆在首位,深入学习领会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准确把握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能从政策、机制的高度熟练掌握和规范处理新农村建设中碰到的问题。二是要加强业务培训。要每年组织乡镇内审人员进行后续教育、业务培训和审计资格证书考试,加大对内审人员审计业务、综合分析和计算机辅助审计的培训力度。通过交叉审计、联合审计等多种形式“以审代训”,切实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技能。加强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使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得到正常更新,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三是要加强作风建设。内审人员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农户,增强内审执行力和公信力,更好地发挥内审人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四)推行问责机制,规范村务民主管理审计结果的落实即审计问责机制的建立健全需要审计、纪检、司法及相关行政部门共同合作。在问责主体上,一方面要明确行政主管部门、审计部门和纪检司法机关各自的责任,根据审计结果严重程度确定问责主体,另一方面要加强这些部门之间的合作。在责任追究上,应该强化个人责任,区分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还要通过制度化来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全国性的《农村审计问责实施办法》及配套的规范,包括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审计结果管理制度、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及审计整改制度等。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管是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当前,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乡镇内审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村官经济责任审计,在关注新农村建设资金的安全、完整、绩效的基础上,推行问责问效,把村级重大项目决策、村级集体债权债务处置、村级集体资金使用效益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对于村官挪用、贪污、私分“三农”资金、随意挥霍浪费集体资金、胡乱决策造成损失浪费等违法违纪问题,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布,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在日常内审工作中要加强对乡镇村账DAI理中心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的服务和指导,帮助村级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村级财务运作,增强他们的理财能力和监督能力,帮助农民群众履行好监督权。(五)优化乡镇审计环境根据乡镇审计环境较差的现状,各级政府领导和审计工作人员应提高认识积极进行改善。首先,重视会计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使乡镇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进行。其次,乡镇干部群众要加强对乡镇审计工作的认识和重视。对于一些乡镇干部来说,乡镇审计并非是给他们找麻烦,也并不是有些群众心中能解决一切问题的“活包公”,乡镇审计的工作是乡镇经济生活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目的是一方面使得经济活动在审计力量的威慑下按照正常的轨道运行,另一方面通过审计发现问题,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有助于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最后,加强乡镇审计机构的横向联系如公检法部门,使得乡镇审计的法律效力和力度更具有威慑性。(六)注重审计成果的运用,提高乡镇审计质量和有效性审计不仅要重视过程,更要重视成果。审计结束后对于审计情况要全面梳理、汇总,形成数据准确、内容翔实的审计报告。对于存在问题的,审计部门要及时提出有关建议,由乡镇村落实整改,另外,纪检、检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形成合力,增强法律的威慑力。审计质量是乡镇审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先决条件,也是服务“三农”的基本前提,要注重抓五方面工作。一抓审计目标任务完成,审计任务要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做到事事有人做、人人有责任;二抓科学组织实施项目审计,实行县审计局统一组织与乡镇审计机构独立审计相结合、(乡镇审计)机构交叉审计与项目轮流审计相结合;三抓审计效率效果,采取年初检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提高审计工作的进度、速度和效果;四抓项目质量评审,评选项目影响大,查处违法违纪金额大、案件移送处理多、收缴财政数额大的优秀审计项目给予表彰;五抓审计效果转化,进一步考核各乡镇审计机构通过向县乡党政领导、审计机关、新闻媒介传递审计调查报告、典型审计案例、审计调研通讯、审计专题报告、审计新闻报道等成果的批示率、录用率、采编率,最大限度地扩大乡镇审计为“三农”服务的功能。(七)实现乡镇审计技术的现代化,提高乡镇审计工作效率计算机审计是审计工作的必然趋势,是信息化环境下审计工作开展的有效模式。对乡镇审计来说审计信息化更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实现乡镇审计机关审计信息化,是审计署提出的“金审工程”的需要,是人、法、技建设的重要内容。另外,由于近年来农村的经济总量增长较大,业务范围广,而其内控制度则相对较滞后,而审计机关不可能对每一乡镇每个年度安排专项审计,即使安排项目审计,由于是孤立的进行的,也缺乏比较和分析。应用信息化的手段开展我国农村审计是农村信息化环境下对农村审计工作提出新的挑战,也是农村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实施农村审计信息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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