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黑鬼佐二
《关于明确若干企业所得税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对纳税人因工作需要租用个人汽车,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金,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
对在租赁期内汽车使用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其它应由个人负担的汽车费用,如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须与个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个人车辆所发生的费用中折旧费用均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车辆发生费用需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凭证方允许租赁个人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扩展资料:
营业外支出
比如:企业违反行政规定而受到的行政罚款,会计账务处理上做了“营业外支出”,税前利润中已扣除了这部分罚款,但税法规定,企业的受政府行政部分的行政罚款在计算所得税时不可以抵扣,所以这部分的罚款要调增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举例:企业的受行政处罚3万元,会计税前利润是80万,但税法上认定的应交所得税的利润(税收上称应纳税所得额)不是80万元,而是80+3=83万元,这3万元就是不能在税前列支的,所以要加上去一起计算所得税。
其它投资
另如:依上例子,企业购买国库债券,取得收入10万元,会计上做了收益处理,会计税前利润80万元,税法规定购买国库债券取得的收入不要交纳所得税。所以在计算应纳所得税的利润时,应扣除这部分收益。按80+3-10=73万元计征所得税。10万元就是应该是税前列支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私车公用
樱花卫厨ks
机关事业单位私车公用这个是违法的,如果是租车,必须要签订租车协议,用车事由、权利义务、责任、结算等相关条款都要详实。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 非法占有,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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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显而易见,私车公用是违规的。如果是租车,必须要签订租车协议,用车事由、权利义务、责任、结算等相关条款都要详实。
囩囩囡囡
非员工私车公用,需要企业先租赁对应的车辆,如果需要税前扣除的,还应取得对应的发票。然后根据公司使用该车辆的用途来确认对应的分录,租赁车辆的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租赁费, 贷:应付账款。 实际使用时,比如用于员工福利的,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等。
香浓寻觅觅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明确哪些岗位、哪些员工适用私车公用,企业要有书面备案登记,避免把私车公用的费用报销与发放全员性的交通补贴混同.
(2)与适用私车公用的员工签订用车协议,明确权利义务.这点非常重要,可以解答变相发放交通补贴的质疑.
(3)私车公用的出车记录企业应专门登记,登记簿记录清楚每次出车的时间、往返地点、公里数,车牌号、所办事由等,并需车主签字确认.
(4)协议中要约定清楚费用报销与用车补贴的支付标准与形式.直接费用由员工凭发票据实报销,其中,油费可依据运行公里数及油耗标准报销,过桥过路费、停车费根据出车记录报销.
(5)给予员工的用车补贴(包括劳务补贴、车损补贴等)制定报销标准.补贴金额应并入员工当月工资计征个税.需要注意的是,补贴金额要想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需要员工到当地税务代开租赁费发票.
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但若无偿使用会有税务风险,税务机关可能会核定租金要求纳税。
2, 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使用个人汽车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3, 租赁支出和承担的费用能取得发票。员工取得租金可以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4, 费用支出属于使用汽车发生的,对应该由员工个人负担的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的汽车费用包括: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不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的汽车费用包括:车辆保险费;维修费;车辆购置税;折旧费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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