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大碴粥
对于不同的职工类型,计提职工福利费应计入不同的科目:
①企业中为生产产品服务的人员
借: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②企业行政管理人员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③企业销售部门人员
借: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④企业在建工程人员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⑤企业开发部门人员
借:研发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扩展资料: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和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2006)的有关规定,企业向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应当分情况处理:
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或商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
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实际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确认收入并计算相关税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用作非货币性福利的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职工福利费

~凭凑不齐~
制造费用)贷根据现在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应该是。如果你是做题,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你老师说的不完全对,职工福利费不再计提、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应付职工福利费(按新准则的规定是
月儿丸丸
1、企业计提职工的福利费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等——福利费(根据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2、企业发放福利费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由于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企业发生职工福利费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进行核算。
其它费用
原税法(2008年1月1日废止)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直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纳税人能提供真实有效凭证或资料,在下列限度内准予作为费用列支,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得超过销售(营业)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销货净额的3‰。
现税法规定:该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雁塔陶瓷001
按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的原则是“谁收益算在谁的头上”,因此计提福利费的会计分录为: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如果是生产工人,计提福利记为生产成本;如果是车间管理者,计提福利费记入制造费用;如果是管理人员,计提福利费则是管理费用,如果是销售工人计提福利费记为销售费用。
最爱串串香
计提福利费会计分录:对于不同的职工类型,计提职工福利费应计入不同的科目:1、如果是企业中为生产产品服务的人员:借:生产成本,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2、如果是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3、如果是企业销售部门人员:借:销售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阿哥丶WLy
对于不同的职工类型,计提职工福利费应计入不同的科目:
①企业中为生产产品服务的人员
借: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②企业行政管理人员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③企业销售部门人员
借: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④企业在建工程人员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⑤企业开发部门人员
借:研发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职工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按工资一定比例提取出来的专门用于职工医疗、补助以及其他福利事业的经费。
cotillardw
对于不同的职工类型,计提职工福利费应计入不同的科目:1、如果是企业中为生产产品服务的人员:借:生产成本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2、如果是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3、如果是企业销售部门人员:借:销售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扩展资料:《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规定:“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原来工资总额的14%属于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不属于财政部规定的企业计提比例(会计处理应遵循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因此,职工福利费属于没有规定计提比例的情况。在新准则下,如果有明确的职工福利计划,即有明确的金额和明确的支付对象范围,(例如公司有成文的福利计划,并通过《员工手册》等方式传达到各相关员工)则可以计提应付福利费。关键还是在于福利费的余额是否符合负债的定义。以前那种提而不用的福利费是不符合负债定义的,新准则下不应继续,即应付福利费不存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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