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国企。会计师事务所只有合伙和有限责任两种形式。国有所即所谓的“挂靠所”,中国在开创注册会计师事业之初,会计师事务所是通过挂靠于某一国家机关而建立起来。后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开始兴起合伙所与合作所,一些会计事务所有审计局的投资占一定股份,但不属于国企。在中国现阶段的经济体制下,会计师事务所是连接政府和企业的桥梁,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纽带,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不以盈利为首要目标、具有法定社会职能的第三人。它一方面担负着塑造市场经济微观主体,规范企业经营活动的重任,另一方面又是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具体执行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