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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风险及其防范论文
一、企业税务风险及其管理意义
(一)企业税务风险的含义、特点及管理任务
税务风险是企业的纳税行为未按税收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地执行,从而导致企业未来经济损失,致使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并使企业名誉受损,信誉下降。其主要表现为企业未充分利用相关优惠条件、涉税事项管理不合法等行为。税务风险的特点包括:主观性、变动性、损害性、预先性、可管理性。税务风险管理的直接任务是熟悉税收政策,进行税收筹划,防范并降低税务风险损失。
(二)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意义
企业财务管理可分为日常经济业务的分析与管理和纳税业务的分析、筹划与管理,因此,税务风险管理是企业风险管理的核心之一,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
(1)税务风险管理质量直接影响企业风险管理水平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向前发展,企业的组织形式越来越复杂,管理层次也越加复杂化,在企业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观点指导下,税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也越大,因此对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要求就越高。作为企业整体风险管理的重要分支,提高税务风险管理质量有利于降低企业整体风险发生的概率,提高企业整体风险管理水平。
(2)有利于营造良好环境,确保企业正常有效生产税务风险管理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避免企业不必要的损失发生,保证企业经营活动正常有序的进行。有效的税务风险管理可规范企业的各项交易活动及法律行为,避免承受不必要的损失和惩罚,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同时也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起表率作用。
(3)有利于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遵纪守法是企业存在的前提,企业有效的税务风险管理,可保证企业按税收法律规定正确行事。对企业的纳税义务,正确使用税务筹划方法,合理合法规避税收,降低纳税负担,而不是违规违法偷漏税。这有利于促使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也为企业进一步发展铺平道路。
二、税务风险存在的原因
(一)企业纳税指导思想偏离正轨
企业经营的目的是为盈利,因此,很多企业将利润最大化作为其财务管理目标。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便以期限最迟、税额最低作为其核心指导。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纳税人依法纳税的积极性逐渐被消弱。从表面看,尽管大多数企业都在依法纳税,但却严重缺乏主动性,而且还常常出现忽视纳税合法性现象。他们常常忽略税收政策、不重视税收法规,一切以利润最大为目标,对纳税缺乏风险管理意识,更不存在有效管理的方针,导致甚至加剧税务风险发生。这些现象都可能导致纳税行为偏离正轨,严重时需要在税务管理部门监督下按照税收政策对涉税事项进行重新核算,额外耗费企业人力物力,增加企业的核算成本,还可能因接受惩罚而增加企业的营业外支出。
(二)企业财务管理系统不建全
我国的很多企业没有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或有财务管理部门,但其财务管理系统缺乏税务管理职能,不能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更不能对税务风险进行整体有效的分析。或财务管理系统在税收筹划与管理上预警水平较低,税务风险意识薄弱,难以对税务风险进行有效的预测与防范。正是因为企业缺少系统的税务风险管理,税务风险防范意识薄弱,使风险信息的收集、识别和交流就得不到科学保证,以至于在申报纳税和缴纳税款中承担不必要的风险支出。
(三)信息传递不及时影响税收筹划效率
税收筹划需要根据企业具体的业务情况进行全局考虑,这需要各业务部门,特别是财务部门及时传递有用的经济业务信息才能完成。而企业的整体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的过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是税务风险防范的基础,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职责分工不明确、管理层次复杂、信息传递过程长等,都将导致企业内部控制混乱,影响信息传递时间,影响其传递及时性。过时的信息往往不能反应现实状况,导致信息真实性下降,税收筹划不正确,甚至可能与实际情况背道而驰,严重时可能违背税法而受到法律的制裁,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我国目前形式下的很多企业也存在这样的信息传递问题。
(四)部分企业财税核算人员综合素质低
(1)对税法及会计核算法规理解不透部分企业财税人员对税法和会计核算法规理解不透彻,致使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甚至有偷逃税的倾向。进行纳税申报及缴纳税款时与法律规定相差甚远。还有的企业重视其内部经营管理,而忽视对税收法规的研究,忽视税务风险控制,致使不确定性的税务风险随时可能发生。
(2)专业素质不达标部分企业财税核算人员的专业素质不达标、他们鲜于关注企业经营活动的实际流程,对税收法规政策的更新变化及会计准则的变化更是懒得了解。企业财税核算人员这样的不作为,导致企业承受潜在的税务风险,这也是导致企业税务风险直接的非常重要的原因。
(3)职业道德素质低下部分企业财税管理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低下,为自身或本企业利益,违背职业道德,伪造经济业务,虚列财务数据,偷、逃税现象时有发生,逆税收政策而行,从而使企业陷入税务风险危机,降低企业信誉,导致税务风险损失。
三、防范和降低企业税务风险的措施
(一)修正纳税指导思想,提高纳税意识
纳税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并非矛盾对立的,它们的利益关系应该是方向一致的。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实现财务管理目标的前提条件。因此,企业应修正纳税指导思想,将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与纳税目标协调统一,二者并重,提高纳税意识,积极主动依法税收筹划,依法申报纳税,树立良好的纳税品德,才能有效的防止税务风险,避免税务风险损失的发生。
(二)建全财务管理系统,加强企业税务管理
企业税务管理及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系统的职能之一,建全企业财务管理系统有助于强化企业税务管理,防范税务风险的发生。首先,企业应建立税务风险预测机制,根据其财务管理目标确定税务风险管理的目标、对税务风险的承受能力、预期税务风险的来源进行分析。将重要的、影响范围大、发生程度强的税务风险设为重点研究与筹划项目,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其次,企业应建立税务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用以分析确定新形式下的税务风险,在税务风险尤其是重大税务风险可能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和控制,防止风险损失的发生。有的企业由于一般财税业务处理人员能力限制,对于混合销售和兼营业务等较复杂的经济业务,企业自身往往不能准确预测其潜在税务风险,不能很好的进行税收筹划,也难以制定出预防税务风险发生的相关对策。这种情况,需要企业财务管理部门与相关专家、税务中介机构和事务所联系,结合企业业务实际共同讨论,制定一套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与防范机制,预防和降低税务风险的发生。
(三)及时传递信息,提高税收筹划效率
企业业务财务信息是进行税收筹划的主要依据之一,因此,要进行正确有效的税收筹划,就要求有适时的、高质量的信息作为保障,这需要企业各部门及时准确的向税收筹划部门传递高质量信息,以便其作出合法有效的税收筹划,避免税务风险。首先,企业应进行合理的会计制度设计,设置合理有效的内部管理部门和管理层级,缩短信息传递路线,做到信息传递“垂直化”,减少信息传递时间,保证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其次,会计部门应及时加工整理信息,并确保会计信息的客观性、真实性,保证税收筹划依据信息的高质量性。再次,税收筹划部门应根据接收到的信息,结合最新税收法规政策及会计准则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并根据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税务管理目标,进行税收筹划,制定合理的纳税方案并及时反馈,提高税收筹划效率,最大限度规避风险。
(四)加强企业财税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
(1)加强税收人员法规政策学习,提高专业素质作为企业财税人员,既要熟悉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同时还应重视税收法规的研究学习,要精通税收法律法规,特别是与本企业缴纳税项相关的税收政策的相关规定,并能运用自如。当会计准则及税收法规发生变化时,企业及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关培训学习措施,强制会计人员、财税人员认真学习新准则、新法规,以更新知识,正确理解会计准则及税收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正确税收筹划、规避税务风险打好基础。此外,进行税收筹划,防范和降低税务风险,还离不开企业实际经营业务及流程的分析研究。因此,作为税务管理人员,还应勤于关注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业务流程,具体经济业务及具体发生时间,这些业务应交纳哪些税项等,再结合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合法税收筹划,规避税务风险。
(2)培养财税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企业财税人员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大公无私的精神。为进一步提高财税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一方面应加强职业道德的正面宣传和感染力度,培养财税人员崇高的职业道德水准。另一方面,应提高社会监督和处罚力度,努力减少有违职业道德的行为发生,对触犯法律者,给予从重处罚。此外,为规避企业税务风险,使企业能持续正常的经营,企业管理层除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外,在配备财税人员时,也应拔高要求;并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加大内部监督力度,一旦有违反税收法律和的损害职业道德的事件发生,则给予相关责任人严厉处罚或解聘,从而提高财税人员对其职业道德的重视,自觉遵守税收法律和职业道德,以便降低税务风险。
结论
综上所述,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重点是防范与控制。而有效的税务风险防范与控制,既包括企业管理体制的完善,同时也包括财税管理人员的管理理念的修正、综合素质的提高。所以,防范和降低企业税务风险,应重点从企业管理体制建设和企业财税管理人员素质培养两方面入手,此外,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也离不开社会监督力量。只有在良好的企业管理体制指引下,在社会力量监督下,通过高素质的企业财税人员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才能保证在降低企业税负的同时,有效的规避和降低企业税务风险,避免风税损失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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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1(一)公民纳税意识淡薄,偷税现象比较严重 1(二)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不健全 1(三)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过低 2(四)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在缩小 2(五)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处罚力度不足 3(六)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 3二、解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几点对策 4(一)选择合理的税制模式 4(二)合理的设计税率结构和费用扣除标准 4(三)加强税收源泉控制,防止税款流失 4(四)扩大纳税人知情权,增强纳税意识 5三、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措施 6(一)采用综合所得课税为主、分类所得课税为辅的混合所得税模式 6(二)按国际惯例,尽量减少减免范围,只保留少量减免税项目 6(三)个人所得税应选择以家庭为纳税单位 6(四)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配套条件 7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绪论:所得税作为一种“良税”在世界上广泛推行,是当今最流行的一个税种。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出现了收入分配的变化;由入向居民个人倾斜并呈累进态势,居民收入形式多样化、居民收入差距拉大。这种变化表明,居民已成为巨大潜在的税源,而收入差距的扩大又使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功能的必要性日益迫切。另一方面,我国自1980年开征个人所税以来,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从整体上看,个人所得税税款流失严重,其调节力度还远远不够,这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同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有关。因此,改革我国现行的所得税制,建立一个设计科学、规范合理、调控力强的个人所得税已成当务之急。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一)公民纳税意识淡薄,偷税现象比较严重首先,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还是采用源泉扣缴和主动申报的方式,税务部门对于纳税人的收入来源没有相应的监督机制,也为纳税人逃税提供了空间。其次,就是社会评价体系有问题。有人一方面为社会捐款捐物,另一方面又在大肆偷逃税。因为社会和个人似乎都认为捐赠比纳税更有价值和意义,富人逃税、明星偷税好像是习以为常、无所谓的事情,比如说毛阿敏偷税事件和刘晓庆偷税漏税案件等等;另外社会不觉得偷税可耻,别人也并不因此视你的诚信记录不好,不与你交往,或与你断绝交易。而在国外偷税就是天塌下来的大事,只要你有偷逃税行为,不但你在经营上会因此受阻,而且你的行为会受到公众的鄙视。这就是我们评价体系的偏差。再者,受长期封建社会的影响,我国个人纳税只知服从官管,依法纳税意识薄弱,这是历史原因。(二)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不健全 我国当前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采取了分类课征的方式,是将个人的全部所得按应税项目分类,对各项所得分项课征所得税。其特点是对不同性质的所得设计不同的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分项确定适用税率,分项计算税款和进行征收的办法。这种模式,广泛采用源泉课征,虽然可以控制税源,减少汇算清缴的麻烦,节省征收成本,但不能体现公平原则,不能很好地发挥调节个人高收入的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构成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实行分类税制必然出现取得多种收入的人,多次扣除费用、分别适用较低税率的情况,使个人所得税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作用甚微。这样不但不能全面、完整的体现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反而会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纳税人不用纳税或少纳税,所得来源少的、收入相对集中的纳税人却要多纳税的现象。例如:有甲、乙两个纳税人,甲某月收入为2000元,其中工薪收入为2000元,劳务报酬收入为2000元,稿酬收入为2000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000元。按现行个人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甲本月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乙某获得工薪收入为4000 元,却要纳175元的个人所得税。乙的收入只有甲的收入的一半,甲不用纳税,乙却要缴纳175元的个人所得税。所以,这种税制模式不能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也不利于拓宽税基,容易导致税负不公,征税成本加大,征管困难和效率低下,很难体现公平合理。(三)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过低 过去的20年是我国经济总量和国民财富增长最快的时期,经济发展的各项指标均走在世界前列,但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却低于发展中国家水平。1998年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为3.4%,2007年这一比重提高为7%,而美国这一比重超过40%。我国周边的国家,如韩国、泰国、印度、印尼的比重(一般在10—20%之间)均超过我国水平。据国家税务总局最近测算的一项数据表明:我国个人所得税每年的税金流失至少在一千亿元以上。其理由是:世界上发达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占总收入水平的30%,发展中国家是15%。我国去年税收总收入一万七千亿元,个人所得税收入一千二百亿元。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要成为国家的主要收入还不太现实。但是,个人所得税所占的比重实在是太低,如此过低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在世界上实在并不多见。可见,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现状令人堪忧。 (四)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在缩小 在扣除项目和标准上。在分类课征的模式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只有计税工资,一定比例扣除等方式,是全国统一的标准,无法反映纳税人的真正纳税能力和负担水平。而国外个人所得税,比如美国的税制是以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纳税单位设计,税务部门综合考虑家庭的收入状况,费用状况,在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都有相应的扣除规定。社会较多财富的人,应为个人所得税的主力纳税人。而我国的现状是:处于中间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工资薪金的阶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的46.4%;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缴纳主要群体的上层阶层(包括在改革开放中发家致富的民营老板、歌星、影星、球星及建筑承包商等名副其实的富人群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只占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的5%左右。个人所得税征管首要问题是明确纳税人的收入,当前什么是一个纳税人的真正全部收入是一件难事,至少有下列行为税务机关很难控制。一是收入渠道多元化。一个纳税人同一纳税期内取得哪些应税收入,在银行里没有一个统一的账号,银行方面不清楚,税务方面更不清楚。二是公民收入以现金取得较多(劳动法规定工资薪金按月以现金支付),与银行的个人账号不发生直接联系,收入难于控制。三是不合法收入往往不直接经银行发生。正因为有上述情况,工薪收入者就成了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支撑。 (五)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处罚力度不足在一些发达国家,到每年4月的报税季节,不管你是蓝领还是白领,也不管你是球星歌星还是政治人物,都得把自己上一年的收入和该交的税额算清楚,如实报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则随机抽查,一旦查出有故意偷漏的行为,不管是谁,轻则罚款补税,重则入狱,身败名裂。而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规定,对偷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给予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五倍以下的罚款。由于税务机关只注重税款的查补而轻于处罚,致使许多人认为偷逃税即便被查处了也有利可图。据统计,近几年,税务机关查处的税收违法案件,罚款仅占查补税款的10%左右。另一方面,在税收执法过程中,由于没有规定处罚的下限,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因而人治大于法治的现象比较严重,一些违法者得到庇护时有发生。所有这些都客观上刺激了纳税人偷逃个税的动机。“要富贵,去偷税”甚至成为一部分人的致富秘诀。 (六)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 一是在纳税人中的工薪层与高收入阶层间存在着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现象。虽然在理论上,税法面前人人平等,但在事实上,以工薪为惟一生活来源的劳动者的税负不轻,且在发放工薪时即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直接代扣代缴,税款“无处可逃”;而高收入阶层及富人却可以通过税前列支收入、股息和红利、期权和股份的再分配、公款负担个人高消费和买保险、现金交易等多种手段“合理避税”。高收入者和富人占有的社会资源多,纳税反而更少,这种反差在社会上会形成一种不好的导向。二是在纳税人与政府的关系上,同样存在着权力与义务的不对等。经济学把税收理解成“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交易”,意思是说,政府收了税,就必须为纳税人提供各种服务。如果交完税之后,对怎么花这些税款毫无发言权,甚至被贪官污吏们挥霍浪费时,纳税人也无权置喙,那么,不要说人们纳税的自觉性无法提高,连政府向民众收税的合法性都有问题。公民有交税的义务,同时也有监督政府如何使用这些钱的权力;国家有收税的特权,但也有为纳税人服务并接受监督的义务。只有当这两方面都“依法办事”的时候,社会机制才能正常运转。 二、解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几点对策 (一)选择合理的税制模式 目前我国采用的税制模式是分类征收税制模式,这种课税模式既缺乏弹性,又加大了征税成本,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收入来源渠道增多,这种课税模式必会使税收征管更加困难和效率低下。考虑到我国目前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和征管手段等都还不是很健全,因此主张采用综合所得课税为主、分类所得课税为辅的混合所得税模式。首先,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考虑适应国际经济发展的趋势,我们应摒弃单纯的分类征收模式,确立以综合征收为主,适当分类征收的税制模式。(二)合理的设计税率结构和费用扣除标准 我国个人所得税目前的税率结构有悖公平,容易使得纳税人产生偷逃税款的动机,因此应该重新设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实行“少档次、低税率”的累进税率模式。首先,税率档次设计以五级为宜。其次,考虑通货膨胀、经济水平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等因素适当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和增加扣除项目。个人所得税法经过了几次修正,减除费用的标准调整到2000元,这显然与现今社会状况不太相符。我们可以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相应确定减除费用标准,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这样做既可以更好地符合实际状况,也有利于调节个人收入水平。同时,要根据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适当的增加一些扣除项目。根据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医疗、保险等因素,设立相应的扣除项目。这样将更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 仍以前文所举例子作比,甲和乙两个纳税人,某月甲乙都是获得收入3000元,甲是劳务报酬所得,乙是工资所得,而且甲乙的家庭状况有所不同,甲需要瞻养两个老人并抚养一个小孩,同时甲的配偶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而乙则单独生活,没有家庭上的负担。如果按照量能负担的纳税原则,增加合理的扣除项目,甲的计税收入应低于乙,并且按照超额累进税率,对甲课税适用的税率应等于或小于对乙适用的税率,所以甲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小于乙。从而避免现行税制下,甲的税负大于乙的不合理现象。 (三)加强税收源泉控制,防止税款流失 在我国目前普遍存在个人收入分配多元化、隐蔽化且支付方式现金化的情况下,完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加强税收征管,首选要加强税源控制。具体措施为: 一户式“锁定每个人。新《办法》第四条规定:省以下(含省级)各级税务管理机关将逐步对中国境内的每个纳税人建立收入和纳税档案,实施”一户式“动态管理。税务部门还将与金融等部门协作,通过评估分析找出收入与纳税异常的个人实施重点检查。人人都将双向申报 ,“双向申报”是新办法的一个特色。用人单位要申报扣缴情况,雇员个人也要申报各项收入。通过双向申报一方面由个人自行申报各项收入,另一方面通过与扣缴信息的比对发现问题,并要求纳税人及时修正申报,这体现了一定的人性化理念。高收入人群被重点锁定。新办法详细规定了,金融、保险、证券、电力、电信、房地产、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体育俱乐部等高收入行业人员;以及民营经济投资者、影视明星、歌星、体育明星、模特等高收入个人,将被纳入重点纳税人范围,同时还规定对知名度较高、收入项目较多者等六类人实施重点管理。充分发挥代扣代缴义务人的作用。对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控制,由支付单位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这是我国现行税法的要求。这种做法既符合国际惯例,也适合我国现阶段税收征管手段落后,专业化征管力量不强、急需形成社会征收网络的实际情况。为此,针对前些年扣缴义务人的扣缴税款作用未能很好发挥的现实,建立扣缴义务人档案,规范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和申报的程序,督导纳税人正确使用扣税凭证,加强对扣缴义务人的宣传明白其不履行税法规定的扣缴税款的义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使代扣代缴税。(四)扩大纳税人知情权,增强纳税意识 法律是关于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权利义务是对称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因此扩大纳税人的知情权,增加政府财政预算、财政开支的透明度,使纳税人真实感受到是国家的主人。纳税人不仅征税过程清楚,而且税款流向也明白,使纳税人的纳税抵触情绪消除。政府职能的正常运转与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密切相关,政府部门使用纳税人提供的资金,纳税人享有监督政府部门工作和接受政府部门服务的权利,纳税人的监督能有效防止诸多重复建设、浪费,也是遏制腐败的一剂良方。三、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措施(一)采用综合所得课税为主、分类所得课税为辅的混合所得税模式目前世界上普遍实行的是综合所得税制或混合所得税制,几乎没有一个国家实行纯粹的分类所得税制。分类所得课税模式在我国的实践表明,这种课税模式既缺乏弹性,又加大了征税成本。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收入来源渠道增多,这种课税模式必会使税收征管更加困难和效率低下。但是,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完全放弃分类所得课税模式也是不现实的,可能会加剧税源失控、税收流失。因此建议在未来个人所得税制的修改、制定中采用综合所得课税为主、分类所得课税为辅的混合所得税模式。并且,个人的纳税支付能力的高低只有经过较长时期才能全面反映出来,因此要改革按月和按次征收的方法,实行以年度为课征期更符合量能纳税的原则。按照这种混合所得税模式,要对不同所得进行合理的分类。从应税所得上看,属于投资性的、没有费用扣除的应税项目,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股票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宜实行分类所得征税;属于劳动报酬所得和费用扣除的应税项目,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承包承租、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项目,宜实行综合征收。实行混合所得税制,既有利于解决征管中的税源流失问题,又有利于税收政策的公平。 (二)按国际惯例,尽量减少减免范围,只保留少量减免税项目西方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一个基本趋势就是扩大税基,把原先一些减免的项目纳入了征税的范围,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税源流失,杜绝征收漏洞。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可保留的减免项目应包括:1、失业救济金或其他救济金、抚恤金、保险赔款;2、法律规定予以免税的各国使、领馆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所得;3、按国际惯例,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定的各种协定中规定的免税所得;4、经国务院、财政部批准免税的所得。此外,适应个人收入来源多样化,调整应税项目,扩大税基,严格控制减免税,同时,减少累进税率级距,合并和降低部分税(三)个人所得税应选择以家庭为纳税单位个人所得税的最基本目标是有利于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化。从这个角度来说,所谓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其主要体现也就在家庭收入水平的差距上,个人收入的差距最终要体现在家庭收入差距上,因此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完全可以集中到对家庭收入的调节上。选择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最重要之处就是可以实现相同收入的家庭纳相同的个人所得税,以实现按综合纳税能力来征税;并且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实现一定的社会政策目标。如对老年人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对无生活能力的儿童采用增加基本扣除的方法,对有在校学生的、贷款购房的、购买保险的、捐赠的家庭都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通过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实现一定的政策目标。而现行个人所得税以个人为纳税单位主要是从收入角度来设计的,它不能对特殊的项目采用因素扣除,因而不能起到预定的个人所得税促进公平分配的作用。另外,我国现在的就业压力很大,如果实行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则家庭的实际收入将有所增加,必然鼓励低收入的家庭成员自愿放弃原有的工作,从而减轻全社会的就业压力。,在现实生活中纳税单位选择的转换会面临很多实际问题,如我国的核心家庭与西方的核心家庭结构不完全一样,即西方的核心家庭是三口或四口之家,包括夫妻双方及孩子。一般很少有几代同堂的情况,这样以家庭为单位比较容易设计税率水平,因为家庭结构基本是同质的。我国的家庭结构要比西方复杂得多,至少存在3种结构,即核心家庭为三口之家;占很大部分的是三代同堂的家庭,这与我国传统的养老模式有关;还有一些四代同堂的,这部分家庭正趋于减少。设计税率时一般以核心家庭为基本出发点,对于一个家庭生活有两对夫妇(即典型的三代同堂家庭)以上的可以采取分拆方式,即纳税单位不是以生活在一起的家庭为单位,而是以婚姻关系为基本单位,即以夫妇为一个纳税单位,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如何设计联合申报和单身申报的不同税率,这需要对税负水平作一些测算,原则上应对联合申报稍优惠一些,以利于实现纳税单位的转换。当然,其差别也不能太大,否则个人所得税会成为一种对婚姻有较大影响的税收,破坏了它的中性原则。(四)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配套条件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低效,逃、避税现象十分普遍,税收流失严重,其前提原因就是税基隐性问题,为此应采取措施尽可能使个人收入显性化,而解决这个问题并非税务部门所能解决的,需要相关部门出台各种配套措施来进行,尽快建立个人财产登记制,可以界定个人财产来源的合法性以及合理性,将纳税人的财产收入显性化,还可使税务机关加强对财产税、遗产税等税源控制。结论:由上可知,一个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全国税收规模比重跟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与完善,劳动分配制度的日益多元化,课征个人所得税的税基越来越宽,税源越来越广,其在我国整体税制构成体系中的地位也会越来越突出,所以,对个人所得税的研究及对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调整以使其适应新的经济发展形势应当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不应急功近利也不应坐视不管。而应让个人所得税真正起到既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又增加财政收入的作用。我们相信,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个人所得税会逐渐完善起来,并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主体税种。谢 辞经过长时间的撰写,此篇毕业论文终于完成了。由于时间仓促等原因,这篇文章中还是有很多的不足之处。本文在撰写过程中参考了大量资料,也得到了我的指导老师甄国玲的精心指导。在此我要感谢在这篇论文的撰写过程当中给过我建议及帮助的老师和同学,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参考文献[1]王亚芬.我国收入分配差距及个人所得税调节作用的实证分析[D].财贸经济,2007,(04):34.[2]吕建锁.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启示[N].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7,(04):50. [3]蒋黎敏.浅议个3人所得税的调控职能[J].宁波教育学院学报,2007,(04):69. [4]张芬.个人所得税筹划分析[J].审计月刊,2007,(08):57.[5]宋辉.我国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之探讨[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7,(22).[6]王浩然.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对策[M].辽宁经济,2007,(08):66.[7]李怀.个人所得税扣除额标准质疑[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04):27.[8]周军.透视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弊端[J].金秋,2007,(07):33. [9]李爱华.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对策[J].决策探索(上半月),2007,(06):34.[10]陈香珠.公平视角下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研究[J].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7,(03):47. [11]陈燕辉.个人所得税手续费会计与税务处理[J].财会通讯(综合版),2007,(08):56.[12]蔡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探析[J].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07,(03):23. [13]方雅丽.中国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与完善[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07,(03):18. [14]徐晔.完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的几点建议[R].税务研究,2007,(02):11.[15]李学翠.对个人所得税制的思考[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7,(11):34. [16]韩真良.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管见[R].集团经济研究,2007,(10):10. [17]刘蕊.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J].法制与经济(上半月),2007,(07):17.[18]Robert S.Kaplan,Anthony A.Atkinson.Advanced Management Accounting[J].prentice Hall,Inc.,2007.[19]S.Mark Young.Readings in Management Accounting[J].Prentice Hall Inc., 2007,(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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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论篇4 试谈会计职业道德缺失及其治理 措施 一、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的问题及成因 1.会计职业道德素养有待提高 很多会计人员缺少对其会计职业原则性的重视,总是为自己找各种理由以逃避对会计法规和会计政策的学习,甚至还有一些会计人员没有会计职业道德观念,对职业道德规范和 政策法规 了解不深。另外,他们对会计监督机制并不是很了解。比如,单位内部审计是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但这种内部审计在有些单位完全是规则化的,无法起到监督的作用。并且相关部门每年都要对税收财务进行物价检查,因为存在经常性、规范性不够,同时也不能给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体制提供有力的支持,以至于很难形成良好的再监督机制,这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有可能在会计行为上进行虚假操作或舞弊。 2.会计监督机制不完善 目前,我国《会计法》虽然对会计职能有确切的规定,但是由于很多从业人员不仅缺乏职业道德观念,而且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导致在工作中,忽略了会计的职能,再加上会计的主体的责任不明确,使会计人员间互相推卸责任,甚至对财务报表弄虚作假。 3.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培养不够 我国的教育体系中太过于强调对会计专业知识的理论性学习,对会计职业道德的培养不重视。在学校的教育中,这种偏颇不仅未使学生有深刻的会计职业道德意识,而且更未对职业道德的相关内容进行具体的指导,使得学生在就业时不能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做出一些违法违规的事情。还有在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中,重点放在培养会计工作人员的操作能力上,而对会计职业道德的理论讲解的很少。正是由于教育体系的这种弊端,使得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观念不牢固,在会计工作中难以正确按法律法规办事。 4.会计工作环境不够清晰 会计环境对会计人员的影响很大,受环境的负面影响,有些会计人员很容易做出违法违规的行为。目前,会计信息失真的大部分原因来源于会计人员受管理者的影响,管理者通过授意、指使等不恰当方式,影响会计人员的正常工作。因为会计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等的获得需要管理者批准,从而使得会计人员在面对管理者的不合理要求时,不能够坚持工作原则和道德准则,再加上相关的会计法律法规不完善、责任主体不明确,使得会计人员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导致虚假报表增多,同时使得会计工作不能在规范的会计环境中进行。 二、治理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的重要性 1.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从业者最基本的内在要求 作为会计应做到爱岗、敬业,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还要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和自身修养,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2.会计职业道德的治理是实现会计目标的前提 会计目标是会计监督的最终结果,进行会计监督就是为了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也就是为了企业运行提供会计信息、系统地反映财务状况、满足会计报表使用者的需要而制定的。而可靠的会计信息取决于会计人员能否遵循会计职业道德准则,不造假、不虚构会计信息,使会计信息真实准确。 三、治理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的对策 1.深化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我国“现代会计之父”潘序伦指出:“立信,乃会计之本;没有信用,也就没有会计。”他把“至真”作为会计工作的生命线。治理会计职业道德缺失,教育是根本,要让会计职业道德在教育过程中逐步形成并提高。(1)要依靠会计人员的自省自律,就是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也要恪尽职守,严格遵照会计法律法规办事,防止违背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出现,这是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一个本质的因素。如果会计人员能从内心自觉遵守会计职业道德,那么就会转变会计行业的不良风气。(2)在会计专业的教育课程中,未开设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要开设此课程;已开设此课程的,要加强对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对教学人员也要加强培养。在公众宣传方面,要发挥正能量,批评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树立公信力。总之,要通过各种途径抓好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深化会计德育的培养,优化社会环境,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 2.内部控制与外部控制相结合 解决问题要内外相结合,不能一味追究外部原因,而不问自身问题。要完善相关会计岗位结构的治理,促进会计环境的优化,降低会计操纵导致造假的可能性。在会计组织机构内和人员的设置上,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会计工作规范,使会计工作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工作人员分工科学、职责明确,既能相互合作又能相互监督。(1)在会计职业分工方面,各 岗位职责 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会计业务涉及重大业务事项时,程序要明确,严格规范。会计资料要依照会计法律法规妥善保管,定期清查,程序严明。(3)政府应发挥主体优势,明确自己的责任,不推卸责任,完善追责机制,以杜绝无人担当责任。 3.加强对会计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奖惩并行 正是因为对会计违法违规的惩罚力度太轻,才使得违法违规者肆无忌惮。除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以外,对严重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使会计人员认识到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严重性,远远大于他们所得到的利益,使他们不敢轻易违反会计职业道德。另外,也可借此警示预防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对做到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会计从业人员,要采取奖励措施,鼓励他们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让他们看到会计职业的未来光明,让他们对自己所做的工作充满憧憬,让他们知道自己的付出是值得的,认识到良好的社会信誉比违背职业道德获得的收益更重要。 4.净化会计环境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会受到社会上各种消极因素的干扰。如果会计人员身处道德水平低、素质低、随心所欲的环境中,也难以独善其身。而要净化整个会计行业的环境,单单只靠会计人员的自身努力是不行的,必须将社会大环境与会计职业领域相结合,注重法律规则、各个职业领域的职业道德同步,才能建设好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其实就是提高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平、提高整个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这也是我国社会文化精神建设的重要部分。 5.构建层次分明的法律体系 从现在的会计领域看,会计相关实体法律有限,会计法律制度建设还不完善,而当前最重要最紧急的问题就是解决会计人员舞弊造假获取高额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1)依照现有的法律,确定在会计舞弊造假案例中受害的公众及相关利益者的权利和义务,如怎样进行诉讼程序,通过哪些部门、哪些机构、找什么人进行维权。对会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治力度,必要时可“轻罪重罚”,使违法企业或个人不敢轻易触碰违法犯罪的“高压线”。(2)明确规定会计主体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明确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的主要责任人,杜绝会计主要负责人随意违规越矩、以权谋私、威胁利诱会计人员舞弊作假,集中打击关键目标,使主要负责人不敢违法违规,从而减轻会计人员的职业压力。(3)会计工作与审计工作严格分离,防范会计与审计相互勾结、相互包庇,进行违法违规行为,损害社会公信力,损害个人、社会、集体的利益。此外,为了大力加强会计相关法律制度体系建设,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应认真研究会计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立法和执法的科学性,保障其法律质量。地方政府也可出台一些会计相关政策,使法律更适宜本地情况。地方与中央同时努力,更能增强法律的权威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使让那些在会计上的造假者或准备造假者,不敢轻易越过职业道德的底线,使违法者得到应有的惩罚,警醒那些潜在的违法者。 参考文献: [1]陈建萍.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及对策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5(25):114-115. [2]秦正英.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及途径[J].潍坊高等职业教育,2011(3):93-95.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论篇5 浅谈当前会计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会计职业道德,就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履行职责活动中应具备的道德品质和应遵循的道德标准。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直接影响着会计工作的质量。本文拟就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谈一点粗浅的认识。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会计人员职业修养和素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奖惩机制 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性胜过会计职业技术本身。会计可以没有技术,可以只拥有最基本、简单的甚至是落后的技术,但会计却不能没有诚信,不能没有真实性、客观性,不能没有道德。会计造假将否定会计存在的价值,真实的会计信息产生的关键在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既是会计工作要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也是衡量一个会计工作者工作好坏的标准。思想上清正廉洁;工作中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业务上精益求精,这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所在,会计职业道德好坏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影响会计工作质量的关键所在。会计人员在会计活动中是否恪守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直接决定着会计工作的质量。 一、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道德教育被严重忽视 在专业教育中,大部分学校的会计专业没有设置会计职业道德课程或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基本上只开设专业技能课程,并且以会计考试为目标,几乎没有实习、实践,没有将会计职业道德作为一门课程开设,属于一种“有专业,无道德”的培养模式,将培养学生职业道德的任务留给社会,使学生只追求实用和自我专业价值,给学生错误的导向,对学生的全面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教学中不重视对会计专业学生职业道德教育,难以培养出高素质的合格会计人才,难以培养出为会计职业作出奉献的人才,会计职业道德的缺失,导致会计人员犯罪率升高。在学生管理中,学校活动、学校工作、学生活动与专业学习、专业素质培养出现脱节现象。比如,做学生辅导工作的老师缺乏会计专业背景、学生管理工作与专业教学各自为政等,导致了学生管理工作不能体现和贯彻以专业为中心、为专业教育服务、造就专业人才的管理理念,失去专业的灵魂和特点,使学生管理效益、专业教育效益、学校培养效益大打折扣。 (二)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会计人员的职业水准下滑 一是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严重下滑,一些会计职业人员,在追求物质利益时,不良思想开始抬头,个人私欲逐渐膨胀,削弱了会计的职业操守,部分会计人员不顾会计行业规范,在利己主义思想的驱使下,故意变更、改动、替换会计资料,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或挪用公款。其主要表现在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以及做假账、报假账等。二是迫于单位领导的压力,做一些违背自己良心的事情。目前,我国绝大部分会计人员主要是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有些会计人员工作认真,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但面对上级领导潜意识的提示、授意、以及指使等行为,出于无奈而违心的去做一些无原则的事情。还有一些会计人员缺少职业道德、不遵守职业规范,不坚持工作原则,以领导的意志为转移,直接或间接地协助领导伪造、篡改、销毁部分真实的会计资料;有些更是为了自身利益,挺而走险编造虚假会计报表,挑战法律底线。 有些会计人员不仅自己不遵守法纪,相反,却根据单位领导或企业领导的授意,知法犯法,为经营者出谋划策,偷逃税收、转移国有资产。三是由于受金钱或职位的诱惑或为满足自己的私欲,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增或夸大财务支出,占国家财产为己有,有些人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导致国家利益遭受损失。违背准则,丧失公德、徇私舞弊、目无法纪、唯利是图,对国家的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四是企业会计人员的薪资高低受制于企业领导,企业领导的道德素质直接左右着会计人员的从业道德。由于企业领导,尤其是私企领导对会计人员的解聘加薪、工作待遇都有着直接的决定权,这样必然会使会计人员的品格失去独立性,因受制于企业领导思路而产生扭曲而委曲求全,得过且过。久而久之,造成了会计工作人员只对企业领导负责而对法律的漠视态度。 (三)会计自身存在的问题比较严重 一是缺乏敬业精神,在我国会计人员队伍中,有些会计人员庸、散、懒习以为常,工作态度不端正,墨守陈规,不求上进,缺乏钻研业务、精益求精的精神,缺乏职业思想和敬业精神。做账马虎敷衍,工作不积极主动,得过且过,加之长期不学习充电,知识老化,专业技术水平低,无法按照新规定开展工作,面对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跟不上时代步伐,失去知识的支撑,长此以往将会被逐渐边缘化。二是不熟悉法规,遵纪守法的意识淡。他们不学法,不懂法,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知之甚少。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意识日益淡薄。一些会计缺乏职业理想和进取精神,不关注、不学习会计法规,有的会计人员思想上竟然没有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这是现实中会计职业道德思想基础的严重扭曲。三是缺乏对本职工作的热爱,缺乏较强的事业心。不珍惜本职工作,缺乏应有的事业心。少数会计人员对国家财经制度和纪律熟视无睹,有章不循,有法不依,唯我独尊,导致会计信息出错,从而给国家财产造成极大的损失。四是会计人员自身的道德素养偏低。在企业,会计人员自身的道德素养不高,和企业高层领导相比,他们的工资标准较低,因而,他们尽可能多的利用自己的职权便利,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做出违法乱纪的行为。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企业会计进行继续教育的忽视,导致一部分企业会计人员缺乏了对职业道德的认识。五是利益机制的驱动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缺失。会计人员作为会计信息的直接生产者,他们也影响着会计信息的质量,一方面,会计人员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避免因违犯法规而造成对自身利益的伤害,另一方面,会计人员还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遵照直接领导者的意图完成本职工作,从而得到相应的工作报酬、职务提升以及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更好地发展空间。因此在处理集体利益与自身利益的矛盾心态中道德的天平倒向了自私的一面,究其根源是利益机制的驱动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缺失。 (四)会计职业道德检查形同虚设,奖惩机制不力 在现实管理体制中会计人员仍属单位领导和管理,由于单位一把手说了算,导致了会计人员常常受到行政的干预,不能很好的行使会计监督职能,会计监督不力。一般是单位领导要求会计人员按他的想法去做,而对政策法规置若罔闻,甚至想办法钻政策空子;另外,会计人员在行使会计监督时,迫于各方面的压力,不能大胆执法。也有的会计人员不能坚决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更有甚者,会计人员为其他违法分子提供便利条件,有的甚至伙同他们共同进行违法违纪活动。由于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财政监督等监督标准不一致,各部门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造成各种监督不能有机结合,发挥监督作用的整体力度不够。此外,会计规范体系的不完善,导致了会计从业人员道德水平下降。国家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处罚力度不大,使得违反会计法规的成本较低,同时给违法者带来巨大的财富,很大程度上助长了造假的歪风邪气。与此同时,会计执业的客观环境不利于会计人员形成良好的会计职业规范。会计人员坚持准则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救济制度不健全,致使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不良职业道德现象时有发生。 二、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 (一)加强在校大学生会计职业道德的培养 在校期间学好专业知识,是对学生的基本要求,而对学生会计职业道德的培养,也同样是现在乃至未来对合格会计专业大学毕业生提出的本职要求。对学生会计职业道德的培养,除了会计课程的开设以外,教师以身作则、身先示范、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施教方法也能达到良好的效果。在校职业道德培养,需要创建一定的文化氛围,进行多方面的引导,才能培养德才兼备的、具有较高会计素养的新型会计人才。第一,教师要释疑解难,用人格去感染学生、激发学生学习会计专业的热情。在课堂上,教师不仅是传授知识和技能的长着,同时也要用自己的丰厚的理论功底征服学生,用人格去感染学生,不断引导和激发学生热爱本专业学好本专业。一方面教师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另一方面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为学生做出表率。除了课堂阵地外,还可举办会计方面的学术讲座,解读当前会计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疑点,总结过去,预测未来,使学生能够感触到会计专业的时代脉搏并与时俱进。第二,会计职业道德的培养要从高校开设会计课程开始。要在大学生中灌输会计职业道德,正确认识职业道德,培养职业道德意识,初步具备会计职业道德品质,为成为一个合格的会计人员奠定道德基础。会计专业知识与会计职业道德应是相辅相成的,只有把会计专业教育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同时重视起来,才能起到相互促进、培养高素质合格会计人才的目的。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通过各种宣传工具,加强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造成一种社会舆论,以加强会计人员的自我教育和社会监督,同时,选择典型事例通过报章杂志、微信、网络等手段,对会计人员坚持职业道德的事例进行多方位的宣传,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使之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要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有效的职业道德教育,采用生动具体的案例剖析分析,以增加从业人员对职业道德规范的感性认识,增强教育的效果。要加快建立各类会计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奖励守信守法会计,惩处失信违法会计,促进会计职业道德的遵守。在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的同时,加强会计人员日常的自我学习和修养是必不可少的内容。 (三)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评价系统和会计职业道德检查与奖惩机制 会计职业道德的监测评价系统是会计职业道德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要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跟踪检测系统,判断会计职业道德状况所处的阶段,这样就能及时发现会计职业道德的动向。道德评价是多方面的,包括会计人员守法、公正爱岗敬业等方面的评价标准,并使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状况始终置于社会公众的督导之下,这样道德法庭才会显示出强大的威力。为健全会计职业道德体系,应在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的基础上,强化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遵循情况的检查,并根据检查的结果进行相应的表彰和惩罚,建立起会计职业道德的奖惩机制。没有奖惩,检查就会流于形式,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检查与奖惩有利于督促会计人员在行为上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形成抑恶扬善的社会环境。 (四)要加大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的打击力度 在新形势下只有不断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才能推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原国务院朱镕基曾多次强调“不做假账”,这充分表明了国家对会计人员的重视和要求,明确昭示着当前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目前,在会计行业出现的贪污等违法乱纪行为已经十分严重,使人们认识到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因此,要加大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是对于恶意造假者要加大处罚力度。必须从立法、执法上对造假者追究其经济责任,刑事责任,使造假者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其所得到的利益,加大会计信息稽查力度和检查面,大幅度提高会计造假成本。同时应建立民事赔偿制度,以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一旦受到假信息侵害时,可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取得民事赔偿。二是尽快建立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那些不遵守行业规则、不守信用的企业或个人,出现做假账行为后要把肇事者驱逐出相关行业。如对会计造假的上市公司要立即退市,对参与造假的中介机构要进行取缔,对造假的单位责任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吊销资格证书,不允许继续从事相关职业等。 (五)强化对会计行业的监督管理 法治保证并促进了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因此,可以加大对会计行业的监督力度。监督管理是加强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环节。要制定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从制度上对本单位本企业内部各项经济活动和会计工作做出规定,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提供制度监督支持,保证经营管理决策的顺利实施,为会计人员依法核算、依法理财提供重要依据,这从客观上有利于遏制会计造假行为的发生。 其次,各监督部门要紧紧抓住影响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加强对《会计法》等法规的贯彻力度,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进行惩处,通过诚信档案,将会计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此外,财政部门要通过严格的上岗资格考试制度提高专业知识和道德知识的门槛,通过后续教育来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会计技能和道德素养,注重事前监督和过程监督,把会计职业道德引向深入。政府部门要利用行政管理上的优势对会计职业道德实施必要的行政监管。将会计职业道德检查与奖惩同执法检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及会计人员评优表彰活动结合起来,并善于发现典型、树立榜样,通过对优秀会计工作者进行表彰,营造抑恶扬善的环境,从而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全体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 猜你喜欢: 1.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3000字 2. 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论文 3. 浅谈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的论文 4.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 5. 会计个人职业道德总结范文 6.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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