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6

  • 浏览数

    308

沫沫晓七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会计核算的要求有

6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babycarolyn

已采纳

对会计核算的其他要求,《规范》从第三十八条至第四十六条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是对《会计法》中有关规定的延伸和扩充,具体要求如下:

1、会计核算依据和处理方法

《规范》第三十八条规定:“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这一规定主要体现了以下几点要求。

(1)真实性与客观性要求。

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要求。其具体要求是,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取得可靠的凭据,进行准确的核算,形成符合质量标准的会计信息。

(2)合法性要求。

会计核算的合法性要求,即是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对会计处理方法的规定,主要来自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及各行业或单位会计制度等。

(3)一致性要求。

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是会计核算的一致性的要求。一个单位在对其不同时期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时,要在处理方法上保持一致,这可以增强这个单位的会计指标在纵向上的可比性,这种可比性仍是改善经营管理和作出理性的投资决策所需要的。

2、会计年度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规范》第三十九条重申,各单位的“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会计年度是在会计核算中划定的会计期间,通常以公历年度的12个月份为一个会计年度。

3、记账本位币

货币计量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假定之一,对记账本位币的规定实际上是对货币计量的基本尺度的规定。

4、会计科目

《规范》第四十一条在《会计法》规定的原则上,对各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充实了较多的灵活性。其具体内容为:“各单位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会计报表指标汇总和对外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5、会计资料

《规范》第四十二条规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这是对《会计法》规定的充实和重申,也是《规范》中为数不多的强制性规范之一。

6、会计报表格式

《规范》第四十三条规定:“各单位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格式由财政部统一规定。”这是对《会计法》规定的补充。

会计报表是会计核算工作的最终产品。单位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采用统一的格式,有利于不同单位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和相互可比,也有利于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会计指标的汇总,同时还提供了衡量一个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质量的标准之一。

7、会计记录文字

《规范》第四十六条重申了《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会计记录文字的规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也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

8、会计核算的质量要求

会计信息是会计核算的成果,它通过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提供给信息使用者。《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章规定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共八条,即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明晰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和及时性原则。

会计核算的性质:

1、客观性

客观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地反映经济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

2、相关性

相关性原则是指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3、一致性

一致性原则是指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这样才便于同一企业的不同会计期间的会计信息进行比较,从而对企业不同期间的经营管理成果有一个直观的了解。

4、可比性

可比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只有遵循可比性原则,一个企业才可以同本行业的不同企业进行比较,了解自己在本行业中的地位,存在哪些优势和不足,从而制定出正确的发展战略。

5、及时性

及时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保证会计信息与所反映的对象在时间上保持一致,以免使会计信息失去时效。凡会计期内发生的经济事项,应当在该期内及时登记入账,不得拖至后期,并要做到按时结账,按期编报会计报表,以利决策者使用。

6、清晰性

清晰性原则是指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都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能清楚的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来龙去脉及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清晰性原则,会计记录应准确清晰,账户对应关系明确,文字摘要清楚,数字金额准确,手续齐备,程序合理,以便信息使用者准确完整的把握信息的内容,更好的加以利用。

7、配比性

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是指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配比。这一原则是以会计分期为前提的。当确定某一会计期间已经实现收入之后。就必须确定与该收入有关的已经发生了的费用,这样才能完整的反映特定时期的经营成果,从而有助于正确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

配比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因果配比,即将收入与对应的成本相配比;二是时间配比,即将一定时期的收入与同时期的费用相配比。

8、重要性

重要性原则是指在选择会计方法和程序时,要考虑经济业务本身的性质和规模,根据特定经济业务对经济决策影响的大小,来选择合适的会计方法和程序。

9、谨慎性

谨慎性原则是指在有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作出判断时,保持必要的谨慎,不抬高资产或收益,也不压低负债或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核算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的要求有

105 评论(13)

泡椒苹果

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1、真实性原则。它是指会计核算要客观如实地反映经济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要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真实性是对会计信息最重要的质量要求。2、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指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3、可比性原则。它是指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所以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式进行。可比性是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 4、一致性原则。它是指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也就是说,同一会计信息不仅要求在企业之间可以比较,而且在同一企业的不同会计期间也要保持一致性。一致性与可比性一样,都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原则。5、 谨慎性原则,亦称稳健性原则。它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应尽可能减少经营者的风险负担,办法是在符合会计政策的前提下应当考虑企业风险,尽量低估企业的资产与收益,对可能发生的损失与费用则要算足。谨慎性原则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情况下,实行谨慎性原则对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扩大企业的财务决策权具有重要的意义。 6、相关性原则。它是指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投资者、债权人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息的要求并有助于他们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和信贷决策,满足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当局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7、及时性原则。它是指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保证会计信息与所反映的对象在时间上保持一致,以免使会计信息失去时效。 8、清晰性原则。它是指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都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清晰性原则对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所以会计核算要尽量使会计信息通俗易懂,简单明了。9、重要性原则。它是指可以根据会计信息对于使用者决策的影响程度来决定会计核算的精确程度及会计报表内容的详略程度,进而决定核算的工作量。10、历史成本原则。它是指企业的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如有变动,除有一般特殊规定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按照此原则,企业的资产应以取得日期所费的成本作为入账和计价的基础,所以称为历史成本原则。历史成本不仅是一切资产取得据以入账的基础,而且是其以后分摊转为费用的基础。此原则在正常情况下,同样适用于负债、所有者权益。 11、配比原则。它是指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配比。当确定某一个会计期间已经实现收入之后,就必须确定与该收入有关的已经发生了的费用,这样才能正确确定该期间的损益。12、权责发生制原则。它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确认的时间基础,亦即费用或收入是否计入某会计期间,不是以是否在该期间内收到或付出现金为标志,而是依据收入是否归属该期间的成果,费用是否由该期负担来确定。权责发生制是一种记账基础,建立在该基础之上的会计模式可以正确地将收入与费用相配合,正确地计算损益。 13、 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它是指在会计核算中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如果支出所带来的经济收益只与本会计期间有关,那么该项支出就作为收益性支出;如果支出的经济收益不仅与本会计期间有关,而且与几个会计期间有关,那么该项支出就是资本性支出。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对于正确地确定某一会计期间的损益有着重要性的意义。

292 评论(12)

evanzheng2013

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1)依法建账①各单位都应当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设置会计账簿的种类和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会计法》、会计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②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得违反规定私设会计账簿进行登记、核算。(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①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②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要求。(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①会计资料,主要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主要是指会计资料所反映的内容和结果,应当同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及其结果相一致。③会计资料的完整性,主要是指构成会计资料的各项要素都必须齐全,以使会计资料如实、全面地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发生情况,便于会计资料使用者全面、准确地了解经济活动情况。④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⑤不得伪造、变造会计资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提示1】伪造会计资料,包括伪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是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为前提来编制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旨在以假充真。【提示2】变造会计资料,包括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是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以歪曲事实真相。(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①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②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③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6)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①使用的会计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②使用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③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64 评论(11)

糖姨是谁啊

您好!

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做了明确规定。

第二章会计核算

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第十条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四)资本、基金的增减;(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第十一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十二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第十三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第十四条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第十五条会计帐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会计帐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会计帐簿记录发生错误或者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帐簿的登记、更正,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第十六条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帐簿登记、核算。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帐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第十八条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第十九条单位提供的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第二十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帐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第二十一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第二十二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章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四条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除应当遵守本法第二章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本章规定。第二十五条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第二十六条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二)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三)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四)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或者隐瞒利润;(五)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3 评论(10)

爱吃豆包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遵循以下要求: (1)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和账户、复式记账、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进行成本计算、财产清查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3)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 (4)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5)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6)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197 评论(12)

嘉嘉麻麻8866

一、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一)会计核算资料(会计档案)保管的要求,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二)会计电算化的要求,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具体要求参见《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大纲》。

(三)会计记录文字的要求,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区,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四)会计核算方法的要求,财会模拟实验室设备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和账户、复式记账、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进行成本计算、财产清查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五)会计核算依据的要求,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六)会计核算依法设置账簿的要求,财会模拟实验室设备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

二、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单位在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中,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经济业务事项。如商品的买卖、提供劳务等。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就是单位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根据我国《会计法》第十条规定,单位发生的下列交易或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款项是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视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存款等。有价证券是指表示一定财产拥有权或支配权的证券,如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等。 (二)资本的增减,资本是投资者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而投入的资金。会计上的资本专指所有者权益中的投入资本。

(三)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支出是指企业所实际发生的各项开支,以及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外的支出和损失。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是按一定的产品或劳务对象所归集的费用,是对象化了的费用。

(四)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财会模拟实验室设备财务成果主要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在财务上所取得的结果,具体表现为盈利或亏损。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一般包括利润的计算、所得税的计算、净利润的计算、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等。 (五)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六)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财物是财产、物资的简称,企业的财物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且具有实物形态的经济资源,一般包括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等流动资产,以及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设施、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 (七)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债权是企业收取款项的权利,一般包括各种应收和预付款项等。债务则是指由于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企业需要以资产或劳务等偿付的现时义务,一般包括各项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以及应交款项等。

306 评论(8)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