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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有风险!而是风险太大!企业违规、偷漏税、企业负债等一切与企业有关的责任,最后都要法人代表承担!准确地说你是法人代表而不是法人,法人是你的公司。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4、解散、被撤消、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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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有以下风险:(一)民事责任1、损失赔偿责任。因法定代表人的故意、过失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就该损失向法定代表人主张赔偿责任。2、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所获取的收入归入公司。(二)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如果公司存在非法经营、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法院可以直接对其进行罚款,同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当然,法定代表人不知情且无过错的除外。(三)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如下:一般情况下,对于公司的犯罪行为,应由公司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并不因此而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考虑到多数情况下公司犯罪是按照公司主管人员的意志而实施的,因此,公司犯罪时不仅仅会处罚公司,很多情况下还会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我们称之为双罚制度。在双罚制度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通常会被理解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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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兴咨询给大家分享关于《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可能涉及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分析报告》,帮所有法定代表人防范于未然。
(一)民事责任法律风险
1、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发起人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
2、由于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由公司对外承担责任,因此可能会给公司带来法律风险。
3、因法定代表人故意或过失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4、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对公司在破产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二)行政责任法律风险
1、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如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则存在行政法律风险。
2、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对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3、公司在涤除法定代表人或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下如不及时变更登记,则有可能面临行政法律风险。
(三)刑事责任法律风险
我国刑法规定的一些单位犯罪,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在刑法中与法定代表人相关的罪名多达三十余种,
例如: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罪、抽逃出资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金融票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金融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偷税罪、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等。
(四)法定代表人可能被采取的限制措施
1、公司如果在民事诉讼中作为被执行人,司法机关可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等措施。
2、公司破产的过程中,法定代表人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此外,法定代表人还应承担如下义务: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如果企业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法定代表人可能被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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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5-13,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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