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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窝喵喵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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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想月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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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记账,贴个认领启示吧。

捡到货会计怎么处理

279 评论(13)

屈小兔.

无罪,只不过财物的取得属于不当得利。从“物”的角度客观地分析,失物对物主是遗忘物,而对捡到的人来讲则应视为无主物。尽管在取得此物的整个事实过程中,有见财起意的心理反映,但其行为不属于我国刑法的调整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有损于他人而自己获得利益的法律事实。另外我国刑法规定,将他人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按照侵占罪予以处罚

310 评论(13)

激动的小胖

如何确定这钱是公司的?这钱怎么能入账。

106 评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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