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4

  • 浏览数

    286

jessicabeck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合并会计报表举例

4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vivianygefes

已采纳

合并报表的优势是可以整体反映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过合并和抵销的过程能够较为真实的反应。劣势是操作较麻烦,需要前期做好合并和抵销的准备工作,而且有一些项目的合并技术处理上会有一些不准确之处。

合并会计报表举例

232 评论(9)

伊萨贝辣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合并财务报表的内容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财务人员应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加以控制并予以确定。\x0a\x0a 一、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x0a\x0a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第七条规定,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第八条规定,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x0a\x0a (一)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x0a\x0a (二)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x0a\x0a (三)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x0a\x0a (四)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第九条规定,在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应当考虑企业和其他企业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x0a\x0a 新准则在确定合并报表范围时,既重视数量标准(半数以上),包括直接拥有、间接拥有、直接加间接拥有;又强调质量标准(实质控制)。无论是量的标准还是质的标准,其实质都是“控制”。但这种双重标准的存在,产生了一个弊端,即在对间接控股和交叉控股的处理上,造成了一种混淆不清的局面,直接影响了可理解性和可操作性。下面通过举例加以说明。\x0a\x0a (一)多层控股\x0a\x0a (二)交叉控股\x0a\x0a 笔者认为,在确定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时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优先考虑加法原则,即实际拥有一个企业经营、财务决策及获益的权力,无须计算有效的持股比例,就可以直接将子公司纳入母公司的合并范围。对持股比例的计算,由于乘法原则得出的实际持股比例体现的是拥有子公司净资产的比例,比加法原则的结果更为科学合理,所以应该采用乘法原则编制合并报表,计算合并数额,即在确定合并范围时应运用加法原则,在编制合并报表确定持股比例时应运用乘法原则。\x0a\x0a 二、母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也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x0a\x0a 判断母公司能否控制特殊目的主体应当考虑如下主要因素:\x0a\x0a 1、母公司为融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特定经营业务的需要直接或间接设立特殊目的主体。\x0a\x0a 2、母公司具有控制或获得控制特殊目的主体或其资产的决策权。比如,母公司拥有单方面终止特殊目的主体的权力、变更特殊目的主体章程的权力、对变更特殊目的主体章程的否决权等。\x0a\x0a 3、母公司通过章程、合同、协议等具有获取特殊目的主体大部分利益的权力。\x0a\x0a 4、母公司通过章程、合同、协议等承担了特殊目的主体的大部分风险。\x0a\x0a 感谢您的提问,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

175 评论(13)

c阿c的鲁鲁

如果是合并报表,所有的科目都要合并。1、有一些期末余额还要抵消,比如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与预付账款都要抵消掉。2、长期股权投资要与实收资本抵消3、已销售完的内部销售要抵消收入和成本,没有销售完的还要抵消库存。

243 评论(11)

白兔糖vov

一、合并会计报表的日常准备工作合并会计报表的工作在合并范围内的个别会计报表比较多的情况下,是一项工作量繁重的会计处理业务。如果不在平时把准备工作做好,待到期末合并时再去查找、确认合并数据与资料就会大大影响工作效率;而如果平时作好了准备工作,到期末合并时就会“水到渠成”、“得心应手”。这些准备工作要求企业建立合并会计报表抵销资料的备查、登记与对帐制度。这一制度的内容应涉及内部交易企业间的沟通对账方式、统一入帐时间、上报母公司数据的期限要求等。二、合并会计报表的初数抵销合并会计报表如果披露期初数,就涉及期初数的抵销问题。如果没有以下两个原因,原则上可将上年度的期末数作为本年度的期初数,而不再重新作抵销合并。如果存在以下两个原因则需重新作抵销合并。第一、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的个别会计报表范围与上年度有所不同。第二、上年度合并会计报表中的个别会计报表涉及到会计报表调整问题,如以前年会计政策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问题。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本年度的期初数需要新抵销合并,则涉及到以前年度的内部、交易往来相当于在本年度作两次抵销。例如:某集团A公司为母公司,B公司为其子公司,2001年末B公司应收A公司内部往来款100万元,B公司提取了0.5万元坏账准备,A公司在2001年末合并会计报表时编制抵销分录:(1)借:坏账准备 0.5万元 贷:管理费用 0.5万元A公司在2002年末合并会计报表时,对期初数应首先将2001年末的抵销分录再作一次,即:(2)借:坏账准备 0.5万元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0.5万元但同时对2002年期末数抵销处理时,仍应对2001年期末数再作抵销,即:(3)借:坏账准备 0.5万元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0.5万元在登记2002年度合作工作底稿时,第(2)个抵销分录只在合并资产负债表工作底稿“坏账准备”和“未分配利润”其实期初数项目登记,不在合并利润分配表 “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工作底稿上登记。而第(3)个抵销分录必须同时在这两个合并报表的上述项目登记。三、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持有同一子公司的抵销在合并会计报表时,经常遇到子公司本身提供的个别报表就是合并会计报表,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也是母公司的参股公司,这样就出现了母公司和子公司共同持有另外一家子公司的情况。例如:甲公司为乙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持有丙公司60%股份,甲公司又持有丙公司20%股份,乙公司在期末合并会计报表时编制的抵销分录为:借: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贷:长期股投资-丙公司(丙公司净资产的60%)少数股东权益(丙公司净资产的40%)甲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除进行政党的抵销处理外,还应对乙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中属于甲公司的50%(即丙公司净资产的20%)再作抵销,即:借:少数股东权益(丙公司净资产的20%) 贷:长期股权投资-丙公司如果这个例子变为甲公司持有丙公司60%,乙公司持有丙公司20%,抵销分录应同上,但均由甲公司来编制。四、内部购进原材料的抵销集团内部制造业从其他集团成员购进原材料要比商品流通企业从其他集团成员购进商品的抵销复杂很多。对此,《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没有规范制造业如何抵销。其实,抵销方法可以比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中对内部商品交易的要求进行抵销,因为制造业也要将购进的原材料加工成商品再予以出售,只不过蹭多了个加工环节。这里可以把库存的原材料、加工中的在产品、库存商品(即产成品)都视为商品流通业的购进商品尚未销售出去的部门,只不过计算其中内部销售的毛利要麻烦一些,但也可以采取倒挤的方式。例如:A、B两公司为集团内部成员企业,A公司为制造业,B公司为商品流通业。2001年A公司从B公司购进原材料(B公司为商品)一批,不含增值税货款10万元,B公司购进价8万元(不含增值税),A公司购进材料后最终实现销售收中有20%为从B公司购进材料的销售成本,本期A公司实现销售收入30万元,集团年末合并会计报表时应编制抵销分录:借:主营业务收入 10万元 贷:主营业务成本 9.2万元 存货 0.8万元注:贷记存货0.8万元的计算过程为:(1)期末A公司内部购进存货余额为10-30x20%=4(万元)。(2)期末A公司存货含有的内部销售毛利为:4x(10-8)/10=4x20%=0.8(万元),因此期末A公司存货中有0.8万元的内部销售毛利没有实现。第二年,A公司从B公司购进15万元,B公司购进价12万元,A公司第二年实现销售收入50万元,其中20%为从B公司购进材料的销售成本,第二年末集团合并会计报表时应编制的抵销分录为:(1)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0.8万元 贷:主营业务成本 0.8万元(2)借:主营业务收入 15万元 贷:主营业务成本 15万元(3)借:主营业务成本 1.8万元 贷:存货 1.8万元注:贷记存货1.8万元的计算过程为:(1)第二年末A公司内部购进存货余额为4+15-50 x 20%=9(万元)。(2)第二年末A公司存货含有的内部销售毛利为:9 x 20%=1.8(万元)。五、少数股东权益的列示根据《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要求,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资产债表时将“少数股东要权益”列于“所有者权益”之外,旨在与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相区别。但这种列示方法模糊了“少数股东权益”的性质,即“少数股东权益”是“所有者权益”性质的,还是“负债性质”的,还是说什么都不是。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作为少数股东与母公司即大股东在性质上讲应是同等地位,即均为公司的所有者。所以所有者权益应包括少数股东权益。另外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以其净资产作为偿还债务的责任,其中少数股东权益也是公司的净资产,也相应承担公司的对外债务。因此,合并资产负责表中的“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入“所有者权益”项内,但为了体现母公司的净资产份额,避免虚列集团净资产,可考虑采取下面的列示方法进行披露: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母公司权益小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注:所有者权益合计等于母公司权益小计与少数股东权益之和,母公司权益小计等于前五项之和。

318 评论(12)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