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ilove726726
会计利润即所有收入扣除所有成本费用支出之后的余额而税务会计,则要考虑税法的特别规定,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之后的利润。这个主要是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的纳税调整,主要包括一些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税法规定加计扣除项目,一些不能抵扣的支付,资产减值准备,有扣除限额的费用等,比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candy雨朦
会计利润是根据会计准则计算的结果。计算的基本方法是,按照实现原则确认企业在一定会计期内的收入,按照配比原则确定在同一期间内的费用成本,将收入与相关的费用成本相减,即为企业在这一会计期间的利润。 而税务认定的利润是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利润,也就是税法上通常说的应纳税所得额。举一些例子:比如招待费:会计中是有多少报销多少并且记帐多少;而税法要求只能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当期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是以后也不准扣除了啊。广告费:会计也同上;税法是按照一定比例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在后期扣除。行政罚款:会计计入营业外支出,但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总的来说,主要的原因就是税法和会计所依据的标准不同(一个是会计准则,一个是税法),所以他们的计算口径也不同,造成了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在会计书上的“所得税”章节有详细介绍。希望能帮到你,有问题可以互相探讨
qianshuijun
会计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税收利润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出来的,计算时以会计利润为基础,按照税法规定经过某些调整得来。
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会计利润也就是账面利润,是公司在损益表中披露的利润,是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算出来的。
扩展资料:
差异原因:
税前会计利润是指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通过财务会计的程序确认的、在扣减当期所得税费用之前的收益。确认税前会计利润的目的是尽可能精确地计量企业的经营成果。
与税前会计利润相对应的概念是纳税所得,它是根据国家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算确定的收益,是企业申报纳税和国家税收机关核定企业应纳税额的依据。
由于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确定的目的有所不同,使得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分为两类:一类是永久性差异,另一类是时间性差异。
永久性差异是由于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计算口径不一致造成的。这种会计利润差异形成以后,在以后各期不能转回。如购买国库券的利息收入,在税前会计利润中作收入处理,而在纳税所得中则不被作为收入。
时间性差异是由于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时间不一致造成的。其特点是在以后各期可以转回,如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与纳税法规不一致时产生的差异。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利润
请叫我大海哥
1、 某进出口公司2008年12月进口120辆小汽车,每辆到岸价格(关税完税价格)7万元(人民币,下同)。该公司当月销售出其中110辆,每辆价税合并销售价23.4万元。已知小轿车关税税率为110%,消费税税率为5%。请问该公司进口小汽车应纳的进口增值税和该公司当月应纳的增值税是多少? 2、某卷烟厂2008年4月份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的成本金额为60000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支付的加工费用为3700元,并支付了烟丝加工厂按烟丝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的消费税税额。卷烟厂将这批加工好的烟丝全部用于生产卷烟并用于销售,销售时向购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数量50箱,价款900000元,增值税款153000元,请问该卷烟厂应纳多少消费税?已知烟丝的消费税税率是30%,该类卷烟的比例税率是45%,定额税率是150元/每标准箱。3、某企业当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会计利润总额200万元,当年有关业务如下:(1)“管理费用”账户中列支业务招待费15万元。(2)“销售费用“账户中列支广告费5万元。(3)“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如下捐赠:向红十字基金会捐赠60万元;直接对外捐赠4万元。(4)当年以市价购入A公司股票100万元准备长期持有。因A公司当年发生严重亏损,年末股价下跌10%,已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10万元。问该企业如何计算当年应纳所得税(税率25%)?1、答案:进口货物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7*120=840(万元)关税=7*120*110%=924(万元)消费税=(840+924)/(1-5%)*5%=92.84(万元)组成计税价格=840+924+92.84=1856.84(万元)应纳进口增值税=1856.84*17%=315.66(万元)该公司当月应纳税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315.66(万元)不含税销售额=23.4/(1+17%)*110=2200(万元)销项税额=2200*17%=374(万元)该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额=374-315.66=58.34(万元) 2、答案:计算委托加工烟丝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60000+3700)/(1-30%)=27300(元) 烟丝加工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91000*30%=27300(元) 计算销售卷烟应纳的消费税税额时,应扣除委托加工烟丝已缴纳的消费税。 故: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税额=900000*45%+50*150-27300=385200(元) 3、答案:广告费列支限额=1000*15%=150(万元) 公益性捐赠限额=200*12%=24(万元) 不予扣除的捐赠=60-24+4=40(万元) 长期投资减值1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的只能扣5万元,故调高10万元 因纳税所得额=200+40+10+10=260(万元) 应纳所得税=260*25%=65(万元)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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