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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囡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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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中月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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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证调转不会很麻烦,具体的流程如下:

1、先登陆当地的财政厅,点击从业办理中的调出省内或省外的申请

2、点击之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表:

3、填写完毕,提交成功,等待审批,待审批完成后,打印该申请表,到当地财政厅办理调出。再到需要调入的地区再申请调入。

办理初级会计调转步骤

335 评论(13)

PaperwizPx

不嫩麻烦吧 想直接办真的可以给你推荐个不错的老师qq 769 31 8 2 52 满意采纳啊!

319 评论(13)

阿优米酱

1、省内会计从业资格(会计证)档案调转 由本人提出申请,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身份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调转手续,并填写一式三份《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调转专用),然后持《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在30个工作内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省外会计从业资格(会计证)档案调转 调转材料同上,但《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必须由调出方省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开具(加盖公章)。为确保万无一失,打电话咨询转出地和转入地财政局的电话咨询下检举外地调入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办理需申报以下材料:1、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注册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加盖调入单位公章,如有主管部门,则还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2、提供与表格中所填写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3、原颁证部门开具的转移证明材料原件;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194 评论(9)

豆哥豆爷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省内调出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往省内其他城市的人员应当由持证人员或委托代理人向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申请时应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核对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登录“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审核其基础信息和继续教育情况。

持证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需在调出地补齐后,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调转后,须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育。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记录”页内打印调转记录。

省内调入

从省内其他城市调入我市的持证人员应在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之号起90号内及时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调入。申请调入时,应持调转手续、准确填写的调入登记表,携带相关证件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调入。

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将登录省调转平台,及时将申请调入我市人员的电子信息导入我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办理调入手续时,应核对持证人员的电子信息和相关材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拒绝调入。作出拒绝调入决定的,应当场告知持证人员;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10个工作号(遇节假号顺延)内以适当方式通知持证人员。

(一)不符合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的。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与辽宁省调转平台上管理系统电子信息不符的。

(三)自调出之号起超过90号的。

(四)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与调入地已有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重复的。

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与调入地已有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重复的,应依法到相应行政机关变更身份证号和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后,重新办理调转手续。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现持证人员信息在辽宁省调转平台、辽宁专网查询系统、调出地调转记录中均不存在的,可认定其所持证书为虚假证书,应予以当场没收其证书并开具相应凭证。

进行调转后即可参加考试。

最后,祝您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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