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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吃了一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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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jie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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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认缴制解读及认缴制下实收资本的账务处理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注册公司时,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也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实缴注册资本可以为零。以下是我J.L分享的注册资本认缴制解读及认缴制下实收资本的账务处理,更多热门创业项目请您继续访问(www.oh100.com/chuangye)。

一、法律背景

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4号公布《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的',注册资本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的出资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

二、注册资本认缴制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注册公司时,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也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实缴注册资本可以为零。

公司股东认购的股份须要资金足额到位,允许先到一部分,到位时间可以由股东自行决定,不需要验资,只需要在每年的年度报告上申报反映及存档到登记机关。公司实收资本由验资制向自行申报制过渡。如申报与事实不符,公司的股东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对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和非货币出资缴付比例进行约定,并记载于章程。

股东缴纳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全体股东签字,未签字的应当注明理由。股东对注册资本缴付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三、认缴制下实收资本的账务处理

实缴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开办公司的门槛和成本,但是由此又给财务人员出了一道难题,认缴制下实收资本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目前在会计人员中,有这么几种账务处理意见:

3.1收到首缴注册资本时,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未收到的,借:其他应收款,贷:实收资本;等以后再收到认缴的部分,结转其他应收款,贷:其他应收款,直至达到认缴注册数额。

3.2 计入股东其他应收款中,用借:其他应收款,贷:实收资本来做账。

3.3 如果是先购置了资产,发生经营业务,应该是借:资产类科目,贷:实收资本。

如股东出资支付购入材料,且该批材料已经验收入库。借:材料,贷:实收资本;

如股东用资金购了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贷:实收资本;

如实股东用资金支付了负债,借:负债类科目,贷:实收资本。

3.4 股东购买的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存货、管理费用等日常支出,可以先计入到其他应付款科目中,达到一定数额时,结转一次,结转到实收资本科目中。

3.5 认缴的时候不需要做分录,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是实际收到的投资款,而不是认缴的注册资金

注册公司认缴会计处理

221 评论(14)

小仙姓朱

所谓认缴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具体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会计人员记账还是要谨遵准则,准则中对实收资本的规定是,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这里的投入应该指的是实际的投入,而非认缴的投入。《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数额或者发起人的认购额、出资或者认购的时间及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出资数额或者发起人的认购额、出资或者认购的时间及方式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第十九条 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 公司名称;(二) 公司类型;(三) 变更前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四) 变更前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五)增加注册资本的实际缴纳情况。以货币出资的,应当说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开户银行、入资户名及账号;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应当说明股东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情况、评估情况;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说明转增数额、公司实施转增的基准日期、财务报表的调整情况、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转增前后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实际情况、转增后股东的出资额;(六)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说明公司履行《公司法》规定程序情况和股东或者发起人对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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