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的夜
查公司的出纳有没贪污或挪用公款:1.首先要把银行对帐单拿回来,然后把财务帐上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对清楚,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总帐与明细账帐帐相符,最后让出纳盘点实务现金,如果出现实务现金短缺的现象,就要出纳说明原因,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才能确认出纳的贪污或挪用公款行为。2.另一种就是检查财务制度的完善性,是否在传递和审阅单据中有遗漏和不完善的情况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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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财政部、中注协有关清理整顿文件的规定,对清理整顿各阶段发现的问题,其中包括第三阶段中注协检查组发现并转告各地注协的问题,依法严肃进行处理。属于应进行整改的,应限期整改,到期要组织实地复查;属于应予行政处罚的,应依法进行处罚。违法的。
根据《会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其次,从公司管理角度考虑,会计出纳一个人担当有严重财务风险,当现金收支与账务都由一个人担任时,没有互相牵制监督,自己收支自己入账,极易造成人为入账改变用途甚至金额,造成贪污行为。
而这也是会计法明确规定的原理之一。所以会计和出纳必须由两人担任。如果公司小,需要精简或优化各岗位,则建议设专职会计一名,出纳由其他人员兼任,由会计指导完成收付款及日记账登记工作。另外会计本身也可兼任其他工作。
会计已经离职四年还要对以前的账目负责。
会计法确实是有规定,可以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诉其责任。由于你只是会计,财务部门一般设置有主管和经理。而且他们对你的工作有复核的责任,如果你真的过失导致企业损失,也是她们和你一起承担。
从法律上讲承担责任也不是平均分摊。职位越高,承担责任越大。就一般财务工作而言主要是财务主管负担主要责任。
从法律角度说,账出错并不等于导致公司经济利益损失,而且还可以要求客户退款。一般情况对方公司不会赖账,如果真的要赖,可以进行法律诉讼。一般诉讼期是2年的,按时间上说都可以。
灵虫糖宝
老板这么做本身就不招人尊重。1、如果管理到位,不存在挪用、贪污的事,她只是一个出纳,平时会计做账都能发现问题,如果平时发现些疑问,应及时解决才是,怎么人家要退休了,老板来这一档子事,真是人走茶凉。如果真的有问题还好,没白查,要是没问题。老板岂不是冤枉人。不尊重人。2、老板的素质很低,管理水平更低,如果每天都报销售表、库存表、收支平衡表,就不存在怀疑别人的事。。。。。 其实出纳的账好查,把3年的现金、银行存款收入合计、支出合计加一块,再把结余和存款及现金对一下,就知道情况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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