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熊是个小太阳
你好。题中问题请参见:原文如下:已解决新准则下,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如何处理。初级和中级实务规定不一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07-4-3 22:15初级会计实务P153 企业将自产的产品用于建造职工俱乐部。产品成本200 000 计税价格300 000.增值税税率17%,分录如下借 在建工程 251 000贷 库存商品 2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 000中级实务P198:甲公司将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该产品成本为200 000,计税价格300 000,增值税税率17%,分录:借 在建工程 351 000贷 主营业务收入 3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借 主营业务成本 200 000贷 库存商品 200 000问题:同样是视同销售,用于在建工程,为什么处理不一,究竟是应确认收入还是不确认收入?提问者: 蓝晓桥 - 助理 三级最佳答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的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由此,题中将“自产的产品用于建造职工俱乐部”,不符合上述第一、二个条件(商品的所有权、继续管理权、控制权均未转移),因此,不能确认为收入的实现。所以,题中“自产的产品用于建造职工俱乐部”,应当按照自产产品的账面价值予以结转,不能按照自产产品的市场价值计入在建工程,即不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不确认相关损益的实现。则,相关会计处理应当按照“初级会计实务”的会计处理进行处理,而“中级会计实务”因违反了收入准则相关规定而属于错误的会计处理。对于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而言,对于此类存在错误或者有争议的问题,考试出题时,一般会予以刻意的回避。但是,如果考试中仍然出现包含该些内容的题目时,建议应试人员按照考试对应级别指定教材上的内容为准(即使该内容是错误的)。回答者:acco125125 - 首席运营官 十二级 3-30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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