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3

  • 浏览数

    150

哦、起床…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银行会计支付结算业务

3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玩儿泥巴小姐

已采纳

银行支付结算的风险有多重,如在支付现款、处理凭证、承兑票据、划拨资金等过程中出现的错账、短款、违规、挪用和延压结算资金等,这些失误通过有效的管理和业务人员素质的提高是可以避免的,此外还有很多客观原因造成的风险。拓展资料:银行会计制度是规范银行会计行为的准则。会计制度不健全或有章不循,执行不力就会发生会计风险。外部风险主要表现在金融诈骗、政策性亏损给银行造成的损失;内部风险由会计主体主观和客观因素引发。银行支付结算风险已渗透到银行会计结算工作的各个环节,其表现形式也呈多样化。结算业务是通过银行提供各种支付结算的手段与工具,为客户实现经济活动中的货币给付转移。只有商业银行产生对票据的需求,才能完成对资金的供给,否则交易无法实现。票据业务岗位职责不明确,重点岗位监督管理以及内部检查不严,对内部违规发展票据业务缺乏有效监督,甚至采取默许的态度。随着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支付业务逐渐增加,以票据为主要支付手段的结算业务也给银行带来了诸多的风险。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操作风险意识淡化,政治思想工作薄弱。从银行会计结算部门内部发生的各类案件中不难发现,有章不循、违章操作是发案的根本原因。一些基层分支机构人手配备不足或随意抽调会计人员应付紧急任务,使结算业务相互制约机制不落实、出现真空或漏洞,被犯罪分子伺机作案。操作监督检查流于形式,上级对下级、主管对基层人员、事后监督岗对会计操作岗的各项检查并未严肃认真进行,而是成了例行公事,导致一些支付结算案件长期隐藏。人员配备不到位、规章制度形同虚设,特别是一些基层分支机构人手配备不足或随意抽调会计人员应付紧急任务,使业务相互制约机制不落实、出现真空和漏洞,被犯罪分子伺机作案。监督检查流于形式,上级对下级、主管对基层人员、事后监督岗对会计操作岗的各项检查并未严肃认真进行,而是成了例行公事、使一些内部案件长期暴露不了。

银行会计支付结算业务

218 评论(13)

Mikewen126

一、银行结算业务结算业务是由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衍生出来的一种业务。结算工具就是商业银行用于结算的各种票据。目前可选择使用的票据结算工具主要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等。主要的票据结算工具:(一) 银行汇票:由企业单位或个人将款项交存开户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持往异地采购商品时办理结算或支配现金的票据。(二) 商业汇票:由企业签发的一种票据,适用于企业单位先发货后收款或双方约定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三) 银行本票: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转帐或支取现金的票据。可分为不定额本票和定额本票。(四) 支票:由企业单位或个人签发的,委托其开户银行付款的票据,是我国传统的票据结算工具,可用于支取现金和转帐。二、拓展资料 1同城结算方式(1) 支票结算商业银行最主要或大量的同城结算方式是支票结算。支票结算就是银行顾客根据其在银行的存款和透支限额开出支票,命令银行从其帐户中支付一定款项给收款人,从而实现资金调拨,了结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过程。(2) 帐单支票与划拨制度。这是不用开支票,通过直接记帐而实现资金结算的方式。(3) 直接贷记转帐和直接借记转帐。这两种结算方式是在自动交换所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自动交换所交换的是磁带而不是支票。它通过电子计算机对各行送交的磁带进行处理,实现不同银行资金结算。(4) 票据交换所自动转帐系统。 这是一种进行同城同业资金调拨的系统。参加这种系统的银行之间,所有同业拆借、外汇买卖、汇划款项等将有关数据输入到自动转帐系统的终端机,这样收款银行立即可以收到有关信息,交换所同时借记付款银行帐户,贷记收款银行帐户。2异地结算方式(1)汇款结算 汇款结算(Remittance),是付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某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汇款结算又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形式(2)托收结算 托收结算(Collection),是指债权人或售货人为向外地债务人或购货人收取款项而向其开出汇票,并委托银行代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托收业务主要有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类。(3)信用证结算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一种有条件的银行付款承诺,即开证银行根据进口商的指示,向出口商开立的,授权其签发以进口商或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保证在条款规定条件下必定付款或承兑的文件。(4)电子资金划拨系统 随着电子计算机等新技术投入银行运用,电子计算机的大型化和网络化改变了商业银行异地资金结算的传统处理方式。通过电子资金结算系统进行异地结算,使资金周转大大加快,业务费用大大降低。

275 评论(15)

YeezyYeezy

会计结算业务的种类有汇票、本票、支票、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国内信用证等。按照《银行结算办法》中明确了国内结算的定义,国内结算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国内信用证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一)票据结算票据结算的主要形式有:汇票、本票和支票。(二)汇兑结算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使用汇兑结算方式,汇兑按照凭证传递方式可以分为信汇、电汇两种,可以由汇款人选择使用。汇兑不受金额起点限制且同城异地均可办理。(三)委托收款这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凭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结算均可使用委托收款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业务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无起点金额限制。同城、异地均可办理。有邮寄和电划两种,收款方式供收款人选用。(四)托收承付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的款项,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五)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国内信用证是由银行提供担保的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结算工具。

215 评论(9)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