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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小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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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落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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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账务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其他收益—减免税款《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国家对个税实行了新的政策,其中包括:针对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可以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针对普通人群,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疫情期间税务会计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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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anmian1015

会计个人工作总结怎么写一、总结的概念总结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通过对过去一阶段工作的回顾和分析评价,判明得失利弊,提高理性认识,用以指导今后工作的一种常用文书。总结可以使本系统、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某一项工作的实践活动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以便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吸取经验教训,使今后的工作少走弯路,多出成果。它可以为各级领导和机关提供基层工作的情况和经验,以便加强科学管理和指导。它还可以用于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指导和推动面上的工作,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二、总结的特点(一)内容的自我性。总结是自身活动实践的产物。它以客观评价自身工作活动的经验教训为目的,以回顾自身工作情况为基本内容,以自身工作实践的事实为材料,其所总结出来的理性认识也应该反映自身工作实践的规律。所以内容的自我性是总结的本质特点。(二)回顾的理论性。总结应当忠实于自身工作实践活动,但是,总结不是工作实践活动的记录,不能完全照搬工作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它是对工作实践活动的本质概括,要在回顾工作实践活动全过程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归纳出能够反映事物本质的规律,把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这正是总结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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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yuecao110

【导读】2020年是经济发展关键的一年,也是转折的一年,所以国家出台了很多的政策进行支持,保证个人、企业等等,都能够更好的从事经济活动,作为职场会计,对于2020年疫情期间的增值税政策必须全面了解,下面要给大家介绍的是2020年疫情期间增值税优惠政策实操问题解答,一起来看看吧。

问题1:比如我公司是综合型酒店的,会涉及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因为购进餐饮服务进项不能抵扣,所以基本不会开专票,那疫情期间开普票能免税吗?住宿业部分开专票是征税的吗?那我公司可以申请一部分征税一部分免税吗?

答1:答案是可以的,可以享受餐饮服务部分免征增值税,同时放弃住宿服务免征增值税,只是一经放弃,36个月不得再申请免税。

而且如果我们住宿实行免征的话,下游企业也是不能抵扣的,也就是上游免,下游便不能抵。

问题2: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是开了3%的发票按1%纳税申报吗?

答2:小规模纳税人按3%或者1%进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在征收率栏备注为免税的发票。

如果开具了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在申报纳税时直接减按1%征收率申报纳税增值税。开了3%还可以按免税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是不是很横。

问题3:可以自由选择减免的起始时间吗?

答3:可以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都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在增值税免税、减税项目执行期间内,按照实际享受该项增值税免税、减税政策的起始时间。

就是说你开始没有享受,你后面可以享受。比如一般纳税人企业开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后期直接申报就享受了,无需备案。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直接享受的,也无需申请备案。

关于2020年疫情期间增值税优惠政策实操问题解答,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当然这些优惠政策截止日期至2020年12月31日,有需求的企业和个人还是要积极响应,祝大家生活越来越好,国家越来越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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