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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水岂无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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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nie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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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折扣与商业折扣的会计处理区别:

在企业的销售业务中,经常会遇到销售折扣的情况。现行制度对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规定得比较明确,而对商业折扣的会计处理规定得却并不那么清晰明了。为了让广大会计人员有一个系统的了解,笔者对折扣的会计、税务规定做一个较为全面的解析,希望能够抛砖引玉。

商业折扣(税法中又称“折扣销售”)指实际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将价目单中的报价打一个折扣后提供给客户,这个折扣就叫商业折扣。商业折扣通常明列出来,以百分数如5%、10%的形式表示,买方只需按照标明价格的百分比付款即可。

现行会计制度对于商业折扣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现有会计科目的设置,再参照以前的《企业会计制度》,可以得出的合理会计处理方法,即按扣除折扣后的金额入帐。

现行税法(国税发[1993]154号《关于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商业折扣的纳税规定是: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另外,国税函发[1997]47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为鼓励购货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尽快付款,而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即从应支付的货款总额中扣除一定比例的金额。现金折扣通常以分数形式反映,如2/10(说明10天内付款可得到2%的折扣)、1/20等。

对于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会计上有两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一是总价法,二是净价法。在我国会计实务中,通常采用总价法。

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当期费用处理。由于现金折扣采用总价法核算,因此在对增值税的处理上,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税法的规定完全一致,由此形成并计入费用的折扣差额,可在税前扣除。因为现金折扣是为了早日收回资金而给予客户的一种资金减让,本质上是一种融资行为,因此是一种财务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可税前列支。

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是企业销售时采取的优惠方式,它们都是会计术语,在实务上易与税务术语混淆不清,现将该会计术语与税务术语的关系列示如下:(税法)折扣销售(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会计)商业折扣;(税法)销售折扣=(会计)现金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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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折扣处理

172 评论(12)

蝎子豆丁

(1)商业折扣。直接扣除即可,所以不影响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2)现金折扣。收入确认时不考虑现金折扣,按合同总价款全额计量收入。当现金折扣以后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3)销售折让。①销售折让发生在销售收入确认之前,按照商业折扣处理方法核算。②销售折让发生在销售收入已经确认之后,应直接冲减折让当期销售商品收入。③销售折让发生在销售收入已经确认之后,且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你对照一下看需要什么往里面套用就可以了

91 评论(14)

robert8727500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对比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因而不影响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税法对商业折扣的定义与会计准则是一致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的解释,销售货物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收入金额。由此可见,商业折扣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相同。 实务中,商业折扣有两种做法,一是折扣销售,即按照折扣后的金额开具发票,确认收入,计算销项税额;二是销售折扣,即将未折扣前的销售额与折扣额开在同一份发票上。这两种做法均符合现行流转税、所得税处理及会计处理的规定…… “折扣”与“折让”的区别 在实际工作中,购买者常常由于商品质量或品种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将已购买的部分或全部商品退回给出售单位。发生这种情况时,应由购销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由销售方退款给购买者的,则确定为销售退回,应作为销售收入的调整处理。在会计处理上,为简化起见,无论是本年销售的产品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产品,均应冲减当月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不必追溯到以前年度,因为以前年度的盈亏已经结转,利润已经分配。企业在冲减当月收入时,如果成本尚未结转,只冲减收入;如果原收入和成本均已结转,而且退回的商品当月还在出售,应冲减同种商品、产品的收入和成本;如果当月无该种商品销售,应单独予以反映,冲减全部产品的收入和成本…… 现金折扣在企业赊购业务中的运用 现金折扣的条件通常写成:“现金折扣/折扣期限,n/偿付期限”,如“3/10,2/20,n/30”,3/10含义是指在10天内付款,可享受3%的折扣;2/20是指11天以上20天以内付款,可享受2%的折扣;n/30是指允许赊账的最长时间为30天,且20天以上到30天以内付款,则不享受现金折扣优惠,按原价付款。现金折扣一般为发票金额的1%~5%。 现金折扣条件涉及折扣率、折扣期限、偿付期。其中偿付期限是指销售方允许购买方拖欠货款的最长时间,也称为信用期,一般的偿付期为30天,超过这一期限,视为拖欠;折扣率是销售方提供的由购买方在折扣期限内付款所享受的折扣百分比;折扣期限是指销售方给予购买方享受现金折扣的付款时间;一般情况下折扣期限越短,折扣率越大,反之则越小…… 营业税应税行为的折扣额如何处理?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原财税[2003]16号文件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和个人在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时,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减除。此次修改《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其列入该细则中。便于纳税人统一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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