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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行政单位会计做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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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炎焱加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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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背的是会计准则,行政单位没有会计规定,只是影响了单位财务核算的准确性

行政单位会计做账规定

295 评论(12)

傻大明白

分录:

一、收到往来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二、购买固定资产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三、同时记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通用设备等

贷:累计盈余

只有财务会计进行账务处理,预算会计不进行账务处理。

核算

为了核算和反映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增加,贷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存款的余额。

企业应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银行存款

124 评论(8)

小牛芸芸*

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使用的会计制度不同,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行政单位因退货等原因发生支出收回的,属于当年支出收回的,借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经费支出”科目;属于以前年度支出收回的,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等科目。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5-0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272 评论(8)

小猴小吃货

要看数额,情节 轻重等

314 评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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