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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尾巴喵姬
您好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并且在本市有工作单位或有本市居住证明,才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的各项收费标准,按照本市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如需发票可在参加考试时向所在考场领取。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相关受理机构联系方式:考务管理:63185588(考场安排、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考试管理:54679568转17116分机(解答相关政策规定、处理相关投诉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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