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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小天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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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刘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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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D【答案解析】《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选项C正确);(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选项D正确);(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级会计经济法合同解除

141 评论(8)

真的啊1988

这样的法定并不矛盾,先者明确了可以撤销,也就是可以收回或变更;后者撤销了可以要求返还,也就是说要求是可以的,但能不能返还则要看条件了,比如属于消耗物是返还不了的,再就是要看对方的返还履行能力,如果给予现金对方消费了,又没有收入或偿还能力时,则不用返还了。

从法理上注意“可以”,并不是“必须”或法定的“要”。

187 评论(11)

陌o惜妍

如果按照以上所说的话,保险人是有权解除合同的

189 评论(9)

文武大叔

你好,我也看到中级经济法这里困惑问题,这个人的解释比较通俗易懂,也是有理有据。你可以参考一下网页链接 他的解释是这样的:通常情况下,交付前可以撤销,受赠人无权要求交付,除了法定不得撤销的情形(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交付后不可以撤销,赠与人不得要求返还赠与物,除非有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时,可以要求其返还。

329 评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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