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罗Tutu
最近我也在纠结这个问题啊,我感觉计算方法之所以不一样,可能是由于准则上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给出个例题讲解,所以编题人的理解不一导致的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上这么写“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为单独销售可取得的金额。如果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不能够直接观察到,授予企业可以参考被兑换奖励的公允价值或其他估值技术估计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我个人感觉,如果按讲解上“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为单独销售可取得的金额”来看,下面那题的做法能对的上。不过上面那到题我也见过,我觉得也挺有道理的。我的理解就是,把销售收入在销售商品和积分之间按各自的公允价值比例分开了,而不是按总收入减去积分的公允价值。就好比由于购买方同时购买了两件商品,卖方给予了一定优惠,以100元的价格销售了两件分别价值100元和20元的商品(奖励积分就好比是这20元的商品)。确认收入时,肯定是按100×100/120和100×20/120来分别确认两件商品的销售收入的,而不能先确认B的收入20,而A的收入就用100-20来确定吧。我感觉上面那题就是按这个道理来做的。另外,讲解上说“如果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不能够直接观察到,授予企业可以参考被兑换奖励的公允价值或其他估值技术估计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运用估值技术的做法我还真在网上看到过,他那个题更复杂,消费者有3000积分能兑换30元的的商品,兑奖标准是1%,5000积分能兑换100元的商品,兑奖标准是2%,越往上持有的积分越高,兑奖标准越高。那道题的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就是测算出来的,我数学烂,也看不懂。你有兴趣的话可以看看。最后,不知道你是不是也在准备考试,如果在考试时遇见这样的题,题目可能会直接用括号给出(每一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为xxx),这样就不必烦恼了,用收入去减公允价值就可以了。否则的话像上面这两道题只是说(每一奖励积分能兑换xxx元的商品),我也不知道该用哪种方法来确定积分的公允价值,一个是准则讲解的规定,一个是按道理来做的,蒙圈了都。以上就是我的理解,学的太浅,只是懂个皮毛,有好多问题要是有个老师能探讨探讨就好了。
吃货如影随形
下面引用注会会计书上的解释和例题来说明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应当将销售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在本次商品销售或劳务提供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之间进行分配,与奖励积分相关的部分应首先作为递延收益,待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或失效时,结转计入当期损益。【例题11•计算分析题】2010年1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批准了管理层提出的客户忠诚度计划。该客户忠诚度计划为:持积分卡的客户在甲公司消费一定金额时,甲公司向其授予奖励积分,客户可以使用奖励积分(每一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为0.01元)购买甲公司经营的任何一种商品;奖励积分自授予之日起3年内有效,过期作废。2010年度,甲公司销售各类商品共计50 000万元(不包括客户使用奖励积分购买的商品,下同),授予客户奖励积分共计50 000万分,客户使用奖励积分共计20 000万分。2010年年末,甲公司估计2010年度授予的奖励积分将有80%使用。2011年客户使用奖励积分8 000万分,2011年年末,甲公司估计2010年度授予的奖励积分将有70%使用。2012年客户使用奖励积分6 000万分,至2012年12月31日,2010年度授予的奖励积分剩余部分失效。要求:(1)计算甲公司2010年度授予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因销售商品应当确认的销售收入,以及因客户使用奖励积分应当确认的收入,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2)计算甲公司2011年度因客户使用奖励积分应当确认的收入,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3)计算甲公司2012年度因客户使用奖励积分应当确认的收入,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答案】(1)2010年授予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50 000×0.01=500(万元);销售商品应当确认的收入=50 000-50 000×0.01=49 500(万元),递延收益部分2010年确认的收入(因奖励积分部分确认的收入)=20 000÷(50 000×80%)×500=250(万元),2010年确认的收入=(50 000-500)+250=49 750(万元)。借:银行存款 50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49 500递延收益 500借:递延收益 250贷:主营业务收入 250(2)递延收益部分2011年累计确认的收入(因奖励积分部分累计确认的收入)=28 000÷(50 000×70%)×500=400(万元),2011年客户使用奖励积分应确认的收入=400-250=150(万元)。借:递延收益 150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3)最后一年应将剩余递延收益全部确认为收入,即2012年客户使用奖励积分应确认的收入=500-400=100(万元)。借:递延收益 1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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