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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吃爱玩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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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难瘦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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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2019年第39号公告第七条: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加计抵减会计申报

295 评论(11)

寻梦的蒲公英

结合《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设置来看:进项税的加计抵减主要体现在附列资料(四)。 1、“期初余额”是从上期申报表中带过来。 2、“本期发生额”取自本期申报表的附列资料(二)。 3、“本期可抵减额”是根据前三个单元格的数字自动计算。 附列资料(二)第12栏体现的是当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数,因此,系统会根据该税额×10%自动计算并填入附列资料(四),即本期加计抵减发生额为100×10%=10。此时,需要注意的是,政策规定“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但这个调减数,系统并不会自动计算,是需要申报表填写人进行计算填写的,因此,应根据附列资料(二)中第13栏“本期进项税转出额”×10%计算并填入附列资料(四)的“本期调减额”。如不填写,则会导致加计抵减税额增加,存在少交增值税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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