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吧猪五花
功能界别,俗称功能组别或功能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内,代表社会上某些职业而在特定公职选举中拥有投票权的类别。在现有制度下,例如从事卫生服务界、教育界及社会福利界的组别,少数选民有权以个人身份投票的之外,而其他的团体票选举模式,即从事该行业的一般雇员及从业员则并不具选民资格。因此,大部份功能界别只能代表该行业中的小部份,如通常是雇主,不能全面反映全体从事该行业的市民的意见。香港的功能界别制度始设定於殖民地时期,事缘香港政府於1984年7月18日发表的一份有关香港政治制度的谘询文件——《代议政制绿皮书》。这份文件被视为殖民地时期的香港政制改革的开始。这次选举其中24名议员分别由选举团和功能组别选出,每类各选12名。选举团的成员,包括所有市政局、区域市政局及区议会的议员。其余议席透过港督委任而产生。官守议员共有11名,港督、政务司、财政司和律政司均为当然官守议员。而港督更兼任议员及主席。12个功能界别议席分布在下列界别:劳工界商界(一)商界(二)工业界(一)工业界(二)工程、建筑、测量及都市规划界教育界法律界社会服务界医学界金融界1997年主权移交前,功能组别的定位受到极大瞩目。这源於时任港督彭定康在1992年进行的政制改革中,提出在1995年立法会选举中新增九个功能组别,即「新九组方案」。彭定康并更改功能组别选举方法、法团选票改为个人选票;最后功能组别符合选民资格增加至270万人,实际登记人数115万人(见2003年美国人权报告第三节、香港政策研究所报告第43页)。彭定康的这次改革被北京当局批评为钻《基本法》漏洞,时任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的鲁平在1993年3月公开骂他是「千古罪人」。主权移交后,香港的功能界别分别可以在立法会的功能界别议席、以及选举委员会的界别分组选举内投票。截至2004年,香港共有28个功能界别。根据2004年政府统计数字,功能界别选民数字为19万2374人。各个功能界别的选民登记资格都不一样,有些界别作个人投票、有些作团体投票。以会计界为例,根据选举事务处的说明书,选民资格为香港法例第50章《专业会计师条例》的注册会计师。成为功能界别选民者,可以参与立法会选举功能界别议席的投票。符合功能界别选民资格登记的个人或团体,必须同时申请登记成为选举委员会的界别分组投票人。界别分组投票人可以投票选出选举委员会中代表自己行业的成员。除了自己行业之外,符合资格人士也能够选出选举委员会中雇主联合会、乡议局等代表,但未必能够在两个界别中分别投票。香港立法会设有由功能界别选出的议席,截至2004年共有28个。根据2004年政府统计数字,功能界别选民数字为19万2374人。香港立法会共有60席,截至2004年最近一次选举,地区直选及功能界别议席各占30席。30个功能界别议席分布在下列界别:乡议局渔农界保险界航运交通界教育界法律界会计界医学界卫生服务界工程界建筑、测量及都市规划界社会福利界地产及建造界旅游界商界(第一)商界(第二)工业界(第一)工业界(第二)金融界金融服务界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进出口界纺织及制衣界批发及零售界资讯科技界饮食界区议会劳工界(三个议席)除了劳工界可以选出三个议席外,其他一律只可选出一个议席。投票制度23个功能组别采用单票制(plurality voting system),每名属於该界别的选民均有权投一票。劳工功能界别以全票制(bloc vote),选出三个议席;又有4个「特别功能界别」(乡议局、渔农界、保险界、航运交通界)使用按选择次序淘汰制(preferential elimination system),选出余下四个议席。如有超过一名候选人获得最多票数而票数相同,选举主任必会以抽签形式决定当选人选。未来发展早於1997年特区政府研究第一届立法会功能界别选举时,有一少部分人建议以新九组作为'新'的功能组别,但政府没有采纳这个意见,并最后以现时的廿八个功能组别选出议员。2000年代初,在讨论香港政治制度改革初期,仍有一些人士建议香港立法会的功能界别可以仿效这个做法,使所有选民均有自己所属的功能界别,以达致普选的效果。但到了2000年代中期,一般支持香港民主派的人士希望直接将功能界别取消,以全面进行地区直选来达致普选。与此同时,部份亲建制派人士为求保留功能界别,支持普选功能界别,例如梁爱诗。争议支持支持功能界别者认为,社会需要顾及商人及政府官员退休后的利益,引入各界的代表议事可以使议会议决更有广泛代表性[2]。同时,功能界别亦吸引界别内专业人士参政,提高议事的质素及政府议案通过的机会。反对港英殖民统治下,行政和立法两局一开始就全部是委任议员,成员也一向来自商界及专业界别,正是港英政权透过分配政治权力,去让这些人更畅顺地取得经济优势,从而巩固其统治。可见政治与经济的利益向来都不断回环输送。1985年后,立法局引入小量功能组别选举议席,时至今日,在有限的直选席位及根本上是行政主导的架构下,政治继续为小圈子经济利益服务。反对功能界别的论者认为,在讨论社会整体事务的议会,例如香港立法会,讨论经济医疗教育退休福利基建等各种议题,以界别分组来选出候选人,未必能从社会整体的宏观角度议事。他们会先照顾己方选民的利益,使社会趋向分裂。同时,反对者亦指出功能界别的划分并没有客观标准,例如医学界又可能需要细分中医、脊医,教育界又是否需要细分为小学、中学、大学及特殊教育,现有不同界别的选民门槛又没有划一标准,有些是以公司为单位,有些是以专业团体会员(如教育界)为门槛,但例如会计界选民却需要通过多重严格考试,当中并未如功能界别设想般地公平[3][4][5]。因此,功能界别未必能真正全面反映全体从事该行业的市民的意见,使反对者对功能界别有「广泛代表性」表示质疑。此外, 有不少市民指责功能组别议员为政府立法及提出建议的「挡箭牌」, 往往特区政府可以藉这批被指「特权阶层」的票数, 使政府的施政顺利通过, 而漠视市民的发声权利. 例如是在兴建高铁方案, 虽然不少市民和民选议员强烈反对, 政府仍旧以功能组别和建制派议员足够票数推动兴建.亦有论者提出例证,指如美国国会会在有需要时传诏或邀请相关专业人士提请意见或作证,特别委员会制度亦可补救专业从政者在技术方面的不足,不必强行设立功能界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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