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eparadox
1、推进中国会计准则的持续国际趋同
(1)为响应二十国集团和金融稳定理事会关于建立全球统一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倡议,顺应会计国际趋同新形势的需要,中国财政部于2010年4月适时发布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以下简称“路线图”)。《路线图》再次表明中国支持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制定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承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与制定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项目保持同步。
(2)2011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发布的四项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公允价值计量、合并财务报表、合营安排、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修订的四项原国际准则(财务报表列报、雇员福利、联营中的投资、单独财务报表)。目前,我们正在对中国相应会计准则进行修订和制定工作,保持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持续趋同,实现《路线图》的目标。
2、中国会计准则的国际等效
(1)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趋同后,中国财政部全面启动了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会计准则等效的相关工作,并取得了积极进展,为促进中国企业“走出去”创造了条件,促进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加快发展,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成效不断显现。
(2)2007年,中国内地与香港签署了联合声明,实现了两地会计准则的等效互认。在两地会计准则实现三年时间等效后,中国内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于2010年12月获准可以采用内地审计准则为内地在港上市公司(H股企业)提供审计服务,H股“双重审计”政策被取消,进一步深化了内地与香港会计交流与合作,降低了内地企业到香港上市的成本。
(3)欧盟自2008年作出决定在2009年至2011年的三年过渡期内认可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之后,在今年4月,欧盟委员会宣布承认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欧盟认可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最终等效,允许进入欧洲资本市场的中国企业可直接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此同时,2012年9月,中国财政部发布公告,宣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欧盟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层面所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效。
(4)中欧会计准则实现最终等效意义重大,将有利于中欧双方企业到对方资本市场上市或进行其他融资活动时减少因调节财务报表而产生的资金成本,促进中欧双方的经贸往来和资本流动。中国沿海地区一些欧盟市场的企业已经从企业会计准则得到欧盟等效认可中直接受益。
扩展资料:
会计准则(Accounting Standard),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它是指就经济业务的具体会计处理作出规定,以指导和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会计准则”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规则和指南。按其使用单位的经营性质,会计准则可分为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准则
腾瑞水暖卫浴
新企业会计准则2012起实施 与国际接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持续全面趋同的完成时间确定为2011年。财政部计划2010年启动准则体系的修订工作,力争2011年完成,2012年起在所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路线图”,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持续全面趋同的完成时间确定为2011年。财政部计划2010年启动准则体系的修订工作,力争2011年完成,2012年起在所有大中型企业实施。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与中方在2005年底确认,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仅在极少数问题上尚存差异。根据征求意见稿,中国将积极消除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现存的极少差异,将“实质性趋同”推进到“全面趋同”。修订后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仍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指南三部分构成。基本准则保持不变。具体准则将会调整补充。现行的准则应用指南属于具体准则的组成部分,将与相关具体准则融为一体。《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将更名为指南,并调整和补充相应的内容和释例,以便企业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持续全面趋同后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11年之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都将进入相对稳定时期,实务中如果出现新的交易或事项,将通过持续全面趋同机制加以解决。征求意见稿指出,IASB计划在2011年完成对金融工具、收入、财务报表列报等重大项目的修改,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实现持续全面趋同的完成时间也确定为2011年。2011年之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都将进入相对稳定时期,实务中如果出现新的交易或事项,将通过持续全面趋同机制加以解决。专家认为,会计准则与国际实现全面趋同,可使海外投资者更好地理解中国企业所披露的财务信息,有利于中国企业更好地融入国际市场,促进我国企业更好更多地“走出去”。《路线图》指出,经过几年努力,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已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实质性趋同,为持续全面趋同奠定了扎实基础。据了解,2008年12月12日,欧盟委员会就第三国会计准则等效问题发布规则,决定自2009年起至2011年底的过渡期内,允许中国企业进入欧盟境内市场时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中国内地与香港于2007年12月6日签署了两地会计准则等效联合声明,确认两地会计准则实现了等效。此举有助于内地企业赴港上市,降低筹资成本,实现两地资本市场的共同发展。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路线图(征求意见稿)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必然选择。自2005年以来,中国建成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质性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现了新旧转换和平稳有效实施,并处于亚洲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前列。本次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二十国集团(G20)峰会、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倡议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将会计准则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采取了系列重要举措,加速了各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步伐。在这一背景下,需要积极采取行动,以适应国际形势的最新变化。一、响应G20峰会和FSB倡议,制定发布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路线图为应对本次国际金融危机,2008年11月15日,G20华盛顿峰会深刻分析和总结了金融危机的根源,提出了应对金融危机的对策,以及改进IASB的治理结构和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的目标。2009年4月,G20伦敦峰会要求各国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2009年6月26日至27日,金融稳定论坛(FSF)改组形成的FSB在瑞士巴塞尔举行成立大会,决定设立指导委员会以及脆弱性评估、监管合作和标准执行三个常设委员会,中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分别作为其成员,其中标准执行委员会的工作之一是促进各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IASB根据G20和FSB的要求,积极研究金融危机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以及如何通过完善会计准则以配合监管机构加以解决,采取了以下行动:(1)2008年12月成立了金融危机咨询组,并于2009年7月发布了有关报告,系统提出了改进财务报告应对金融危机的建议。(2)2009年5月28日发布了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并计划于2010年上半年发布最终准则。(3)2009年7月14日发布了《降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复杂性》综合性项目第一阶段的征求意见稿——《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针对顺周期性和贷款损失准备问题,简化金融资产减值,将于10月发布第二阶段征求意见稿;简化套期会计问题,计划12月发布第三阶段征求意见稿。(4)提议与FSB合作,筹建金融机构财务报告咨询组,提升与各利益相关方的对话机制。FSB将监督各成员国执行系列关键国际监管标准,其中包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问题已成为具有公众受托责任和政府背景的重点工作,而不仅仅是会计专业领域的活动。为响应G20峰会和FSB倡议,需要结合本国实际,跟踪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重大修改,发布《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路线图》,为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而努力。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已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实质性趋同,为持续全面趋同奠定了扎实基础从2005年初到年末,中国财政部集中力量制定完成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此期间,IASB几次派专家与财政部会计司一起工作,并于2005年11月8日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委员会签署了联合声明。声明指出: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将形成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双方认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极少数问题上尚存差异,包括: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双方同意继续推进有关工作以消除上述差异。同时,IASB确认了中国特殊情况和环境下的一些会计问题,包括: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公允价值计量和同一控制下的主体合并。在这些问题上,中国可以对IASB寻求高质量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决方案提供非常有用的帮助。2006年2月15日,中国财政部正式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IASB主席戴维•泰迪率团出席了发布会并给予很高评价。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于2007年1月1日起在所有上市公司实施。中国财政部与证监会等有关方面通力合作,加强了对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情况的指导和动态监控。经过各方共同努力,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经受了实践检验。财政部会计司组织力量采用“逐日盯市、逐户分析”的工作方式,深入分析了每一家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报告信息,公布了中国上市公司2007年有效执行会计准则情况的分析报告,并将报告英文版及时提供给IASB、世界银行和欧盟等。2009年上半年,财政部会计司再次采用相同的方式,跟踪分析并完成了中国上市公司2008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的分析报告。分析结果表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实现了持续平稳有效执行。2008年5月,IASB派专家对中国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分别召开了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座谈会,进一步确认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平稳有效实施的结论。世界银行也派专家来中国进行了考察,对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有效实施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中国会计改革与发展”项目是世界银行软贷款项目中最成功的范例。欧盟委员会内部市场总司组织了对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的评估,认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良好。2008年12月12日,欧盟委员会就第三国会计准则等效问题发布规则,决定自2009年起至2011年底的过渡期内,允许中国企业进入欧盟境内市场时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中国内地与香港在经过为期一年的两地会计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等同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比较研究后,于2007年12月6日签署了两地会计准则等效联合声明,确认两地会计准则实现了等效。此举有助于内地企业赴港上市,降低筹资成本,实现两地资本市场的共同发展。上述情况表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已实现了趋同,并在上市公司有效实施,得到了国内外认可。适应国际形势的最新变化,响应G20峰会和FSB倡议,中国在会计准则方面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持续全面趋同,为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作出应有的贡献。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路线图的主要项目和时间安排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长期以来,IASB为此作出了不懈努力并不断取得成效和进展,尤其是为应对本次国际金融危机和落实G20、FSB要求所采取的对策,应当给予充分肯定和赞赏。中国将一如既往地支持IASB的工作,同时认为,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有其特有的法律、经济和文化环境,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不仅要以发达国家的经济环境为基础,而且应当充分考虑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实际情况。(一)积极参与IASB拟作重大修改的准则项目,促进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充分考虑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实际。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IASB已经建立了持续趋同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技术会谈,深入分析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未来发展。实践证明这一机制是十分务实有效的。中国实现会计准则持续全面趋同,将积极参与IASB为应对本次国际金融危机对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财务报表列报等项目的修改工作。中国财政部积极发起成立的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平台(AOSSG)也主要基于上述目的,旨在使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尽可能地考虑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经济的实际。中国支持IASB简化《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AS 39)的修改,7月14日发布的第一阶段征求意见稿《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以摊余成本和公允价值计量两大类的方案基本可行,但如果扩大公允价值计量的范围,中国作为新兴市场经济国家表示担忧。中国认为,具有基本的贷款特征并以合同收益为基础管理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摊余成本计量能够提供更具决策有用性的信息。中国赞同在财务报表中引入其他综合收益,但不宜大幅度改革现有财务报表的内部结构和列报项目。因为现有的财务报表列报结构和项目在实务中应用良好,似无必要进行较大的结构性调整,如果对报表列报作出重大修改,法律上也存在某些障碍。(二)积极消除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现存的极少差异。经过长达4年时间的若干次讨论,IASB最终于2009年8月4日正式批准对《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关联方披露》(IAS24)的修改。修改后的IAS24考虑了中国的实际情况,消除了在这一问题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的差异。企业改制资产评估的会计处理也是中国特有的问题,财政部向IASB多次寻求解决方案。2009年8月26日,IASB在其年度改进项目中通过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承诺对这一问题进行修改。IASB为考虑中国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情况所作的努力是务实有效的。中国的企业合并准则规定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只规定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即购买法,没有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IASB在2005年与中国签署的联合声明中指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在这一方面的规定和实践将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有益的参考,希望IASB尽快对此立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允许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中国的资产减值准则规定,此类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IASB对中国的规定表示理解,希望我们关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与IASB有关资产减值准则趋同项目的进展,共同研究解决这一问题。(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的时间安排。IASB计划在2011年完成对金融工具、收入、财务报表列报等重大项目的修改,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持续全面趋同的完成时间也确定为2011年。2010-2011年将是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的关键时期,财政部计划2010年启动准则体系的修订工作,力争2011年完成,2012年起在所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修订后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仍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指南三部分构成。基本准则保持不变。具体准则将会调整补充。现行的准则应用指南属于具体准则的组成部分,将与相关具体准则融为一体。《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将更名称为指南,并调整和补充相应的内容和释例,以便企业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持续全面趋同后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11年之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都将进入相对稳定时期,实务中如果出现新的交易或事项,将通过持续全面趋同机制加以解决。
yinyuyinyusuzezz
浅谈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与等效由于所处的经济环境不同,世界各国制定的会计准则存在很大差异。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融资活动日益频繁,地区性经济集团以及跨国经营的会计师事务所逐渐增多,各国之间会计准则的巨大差异已成为国际资本流动和资源有效配置的障碍。加快会计标准的国际化进程成为会计领域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一、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表现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客观环境和特点,审慎处理了和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关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一)结构趋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构成。基本准则是纲,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驭作用,相当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具体准则是目,是依据基本准则原则要求对有关业务或报告做出的具体规定,现有具体准则已经基本涵盖了所有的业务内容;应用指南是补充,是对具体准则的操作指引,类似于与各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一并发布的实施指南以及相关的解释公告。可见,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结构上已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二)具体准则趋同1.将公允价值引入新会计准则体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较侧重公允价值的应用,而原有会计准则几乎不涉及公允价值。考虑到市场发展的现状,修订后的新准则体系中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2.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6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这些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的规定一样,都强调了实质控制。另外,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也由侧重母公司理论转向侧重实体理论。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1995年财政部发布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和1997年发布的《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等规定从未明确提及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从现行实务来看,企业合并主要是换股合并,加上公允价值难于取得,企业一般采用权益结合法,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是禁止采用权益结合法的。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规定,在非同一控制下,“购买方在购买日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入当期损益”,从而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规定为购买法。4.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制定。在全面借鉴IAS32、IAS39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出台了《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和《金融工具列报》等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这四项准则各有侧重、相互关联、逻辑一致,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其核心是将金融衍生工具纳入表内核算并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有利于规范金融工具特别是衍生工具会计预警系统,及时揭示和披露交易决策的相关信息,引导衍生工具的有效运作,提高金融信息可比性和透明度。(三)渐进式趋同与国际惯例不同,新会计准则在颁布实施之初,仍以原会计准则为主,逐步过渡。而现阶段实行的是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的做法是会计体系的一大特色。2000年颁布的《企业财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是对《企业会计准则》的重要补充和修订,也造成了财务概念框架不清晰、企业间缺乏统一的会计语言,为企业的规范治理带来制度上的困难。新准则体系构建了完整的财务概念框架,形成了系统、全面、有机联系的整体,作用和地位将逐步得到强化。二、会计准则的国际等效会计准则趋同的目的是等效。会计准则等效是指企业在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国家或地区上市,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不再进行调整,即使调整也只对个别项目作出说明或者编制极少项目的调节表,无须再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全面转换。根据欧盟委员会规定,如果按照第三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与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相比,能够让投资者对证券发行企业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和赢利状况及前景作出相似判断,并且投资者很可能会作出相同的投资决定,那么就可以认为等效。可以说,实现会计准则等效,按照相同标准,在同一平台上考量公司业绩,将渐渐成为促进资本市场提高效率,降低投资风险,节约交易成本的国际共识。作为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中国实施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新准则,是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和促进会计行业国际化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与等效不仅是会计政策和审计技术的变化,也是对中国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管理理念、业务流程、会计信息系统、内部控制、会计及审计人员知识与能力的挑战。会计准则等效也不单纯是一个会计专业技术标准的融合问题,还受到各国之间政治法律体系、文化背景、经济发展水平等诸多方面的影响。会计准则实现了国际趋同,但要完成与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会计准则的等效,还需要较长时间的努力。三、关于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思考近二十年会计改革的历程和近十年会计标准的制定过程,已经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是,面对当前经济转轨的特殊会计环境,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照搬国际会计准则或美英等发达国家的会计模式。具体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按照企业特点实施国际化的会计准则企业数量众多,在规模、所有制结构、业务性质等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异,有些企业迫切需要采用国际会计准则,而有些企业采用国际化的会计准则以负面经济后果居多。因此,根据企业各自的特点区别对待,有先后地推进会计准则的国际化更符合企业经济组织形式多元化的特点。(二)突出监管方法的多元化、现代化传统会计监管主要采用报表稽核等方法。加入WTO以后,会计主体更加复杂多样,因此监管主体必须充分重视监管方法的多元化,要求监管对象建立财务规范化制度。(三)协调与其它法律法规的关系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进程中,制定准则只是第一步,协调原有的法律、制度与准则的关系更加重要。必须进一步完善会计监管体系和运行机制,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合力监管体系和全方位、行之有效的会计准则执行机制,确保准则的顺利实施。(四)主动地参与会计国际化进程应密切关注会计国际化的发展动向,利用IASB会议的开放机制提出观点和意见,使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反映等发展中国家存在的特殊问题,从各个层面提高在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影响力,提升在国际会计趋同中的地位,从而争取更多国家的利益。(五)加强区域联盟与合作欧盟进行的区域会计协调是会计国际化的一个成功范例。亚洲国家如果能有效总结亚洲会计模式特点,形成完善规范的亚洲会计体系,不仅仅能提高亚洲国家的整体会计水平和趋同程度,还能打破欧美国家对国际会计体系的主导,使国际会计准则真正做到广泛、客观、公正。决定会计去向的是经济的走向。随着经济与世界经济逐步融为一体,会计准则的国际化是一种必然的结果。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反过来又会推动经济的国际化。因此,要抓住有利时机,展开对世界各国会计准则及其国际趋同进程的系统研究和合理吸收,同时对现存的有中国特色的会计准则进行辨证思考,使正在建立中的中国会计准则体系,真正能既符合国际惯例,又适应国情。只有这样,会计事业的发展才能进入一个辉煌灿烂的明天。
小笼0113
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客观环境和特点,审慎处理了和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关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一)结构趋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构成。基本准则是纲,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驭作用,相当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具体准则是目,是依据基本准则原则要求对有关业务或报告做出的具体规定,现有具体准则已经基本涵盖了所有的业务内容;应用指南是补充,是对具体准则的操作指引,类似于与各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一并发布的实施指南以及相关的解释公告。可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结构上已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二)具体准则趋同1.将公允价值引入新会计准则体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较侧重公允价值的应用,而我国原有会计准则几乎不涉及公允价值。考虑到我国市场发展的现状,修订后的新准则体系中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2.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6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这些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的规定一样,都强调了实质控制。另外,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也由侧重母公司理论转向侧重实体理论。
优质会计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