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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小小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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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玉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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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问题!可以考,具体去打听一下!

异地会计证转东莞

85 评论(13)

xiaowanziji

可以的,我也试过

220 评论(12)

小小雯紫

可以的,到网上下载会计证调转的表格,盖好章,带齐相应证件,去发证机关办理

280 评论(13)

努力中的女人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请先将会计证从广州调转到东莞。如是省级证书则无需调转。

省内调出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往省内其他城市的人员应当由持证人员或委托代理人向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申请时应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核对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登录“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审核其基础信息和继续教育情况。

持证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需在调出地补齐后,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调转后,须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育。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记录”页内打印调转记录。

省内调入

从省内其他城市调入我市的持证人员应在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之号起90号内及时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调入。申请调入时,应持调转手续、准确填写的调入登记表,携带相关证件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调入。

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将登录省调转平台,及时将申请调入我市人员的电子信息导入我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办理调入手续时,应核对持证人员的电子信息和相关材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拒绝调入。作出拒绝调入决定的,应当场告知持证人员;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10个工作号(遇节假号顺延)内以适当方式通知持证人员。

(一)不符合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的。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与辽宁省调转平台上管理系统电子信息不符的。

(三)自调出之号起超过90号的。

(四)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与调入地已有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重复的。

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与调入地已有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重复的,应依法到相应行政机关变更身份证号和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后,重新办理调转手续。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现持证人员信息在辽宁省调转平台、辽宁专网查询系统、调出地调转记录中均不存在的,可认定其所持证书为虚假证书,应予以当场没收其证书并开具相应凭证。

最后,祝您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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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156 评论(12)

遍地孔方兄

如果你是在东莞有从事会计工作的单位,建议你还是把会计证调入东莞的工作单位那里。往后每年年审就会方便很多。如果会计证没有调入东莞的话,年审一般都是要回到会计证所在地的财政局办理年审。

302 评论(15)

Elena小妞仔

是需要,调入后可以直接在东莞参加继续教育。

306 评论(15)

天棚元帅

首先回答第一个问题,想在东莞工作,会计证可调可不调。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要在原发放地参加。如果你将证书调入东莞,则可以在东莞进行继续教育。建议:如果在东莞长远发展,则建议调入东莞,以后继续教育,年审什么的也方便。

148 评论(10)

lily完美lily

如果想长期都在东莞发展的,会计从业资料的档案可以调入东莞,调入后就能在东莞继续教育;另外,如果不调入东莞,都可以,但是继续教育需回原批准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城市进行,其它城市都不可继续教育.

279 评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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