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蛋蛋果
外购存货会计处理(计划成本法)1、采购存货时,按实际成本:借:材料(商品)采购(实际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2、月份终了(或在存货入库时),按计划成本: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材料采购同时,按入库存货的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额,借:材料采购 贷:材料成本差异 按入库存货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额,借:材料成本差异 贷:材料采购3、月份终了,尚未收到结算凭证,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下月初用红字冲回: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4、月份终了,将材料成本差异总额在发出材料和期末库存材料之间进行分摊,按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计算分摊的成本差异额,超支差异: 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委托加工物资等 贷:材料成本差异 节约差异:作上述相反分录。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材料成本差异+本期购进材料成本差异/(期初材料计划成本+本期购进材料计划成本)×100%(公式中成本差异:超支差异(借差)用正数,节约差异(贷差)用负数)5、会计期末,“材料采购”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结算凭证已到,但材料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的实际成本;“原材料”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入库后未发出的原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的余额反映入库后未发出的原材料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其中,借方余额反映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超支差异,贷方余额反映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节约差异。练习题 S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核算。甲材料计划单位成本为每公斤20元。该公司2009年4月份有关资料如下: 1、“原材料”账户月初借方余额3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月初贷方余额1740元;“材料采购”账户月初借方余额80000元,系上月已付款的甲材料4040公斤。 2、 4月4日,公司上月已付款的甲材料4040公斤如数收到,已验收入库。 3、4月21日,从外地A公司购入甲材料8000公斤,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材料价款为160000元,增值税额为27200元;运费1000元(运费的增值税额按7%扣除),公司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各种款项,材料尚未到达。 4、4月26日,从A公司购入的甲材料到达,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40公斤,经查明为途中定额内自然损耗,按实收数量验收入库。5、4月30日,汇总本月发料凭证,本月共发出甲材料7000公斤,全部用于产品生产。要求:根据上述业务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并计算本月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百分数取两位小数)、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及月末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答案:1、4月4日收到材料。借:原材料 80800贷:材料采购 80000 材料成本差异 8002、4月21日从外地购入材料。增值税进项税额=27200+1000×7%=27270元借:材料采购 160930 应交税费 27270 贷:银行存款 1882003、4月26日收到4月21日购入的材料借:原材料 159200 材料成本差异 1730 贷:材料采购 1609304、4月30日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和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额。材料成本差异率=(-1740+(80000-80800)+(160930-159200))/(30000+80800+159200)= -810/27000= -0.3%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7000×20×(-0.3%)= -420元借:生产成本 140000 贷:原材料 140000借:材料成本差异 420 贷:生产成本 4205、月末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30000+80800+159200-7000×20)-(810-420)=129610元 附上面得例题 再来计算你这道题 就应该很容易理解 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材料成本差异+本期购进材料成本差异/(期初材料计划成本+本期购进材料计划成本)×100%(公式中成本差异:超支差异(借差)用正数,节约差异(贷差)用负数)即=(-6+12)/(400+2000)×100%=0.25%(超级差异)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超支差异=1600*0.25%=4 即发出材料的成本=1600+4=1604 月末材料结存实际成本=(400+2000-1600)-(-6+12+4)=790(月末结存的实际成本)分录你就照着上面的这个题目 你自己写上 多加点分啊 oooO ↘┏━┓ ↙ Oooo 才5分 我的手的写麻了 望采纳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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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追索权是指在票据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未得到满足时,法律赋予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的追索权。是初级会计的重要考点。对于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的备考,我们需要了解和掌握高频考点,以便更有效的备考,节省更多的时间。当然,这离不开考生自身的努力。虽然努力不一定成功,但是放弃一定会失败。
【知识点】追索权
问:什么是初始追索权和追索权?
回复:
追索权,包括初始追索权和追偿权;
初始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对其所有前手的追索权;追索期为6个月;
再追索权是指持票人进行初始追索权后,已清偿持票人追索权的人可以行使再追索权。追索期为3个月;
例如:A签发票据给B,B背书给C,C背书给D,D背书给E,E为持票人,E对D行使最初追索权;D清偿E后,对C行使追索权;向丙方、丁方清偿后,还对乙方行使追偿权..
【例题-选择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权利限制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形容词(adjective的缩写)持票人对银行汇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2年。
B.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之日起2年。
碳(carbon的缩写)持票人对商业汇票承兑人的权利自到期日起1年。
D.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1年。
【答案】答
【解析】(1)选项B: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2)选项C:持票人对商业汇票承兑人的权利为票据到期日起“2年”;(3)选项D: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以上是2021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知识点:追索权,也是客观题的主要考点。当然会计科目也是必考点。没有出路的时候,就是发挥潜力的时候。希望大家在备考的时候,也要重点掌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常用的所有者权益会计图表等。,烈火试真金,逆境试强者。祝你考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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