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角落下的泪
一、存货概述
1.内容
图1:存货的内容
存货包括三类: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和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储备的材料或物料等。
2.成本的确定
图2:存货成本的确定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入初始计量,主要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这其中不包括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需要注意以下几种情况不计入成本而计入当期损益: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人工和费用计入营业外支出,一般情况的仓储费用、入库后发生的拟选整理费用、采购人员的差旅费和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费用均计入管理费用。
3.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图3: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有两种计价状态,一种为计划成本,另一种为实际成本。
在实际成本状态下,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其中选择先进先出法和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的较多。
二、原材料
原材料是存货的一种。
图4:原材料
如果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应使用“原材料”、“在途物资”等科目。如果使用计划成本核算,应当使用“材料采购”、“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等科目。
三、周转材料
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图5:周转材料
包装物在“周转材料——包装物”下核算,分为三类:出租、出借和随同商品出售;低值易耗品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下核算。
四、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是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
图6:委托加工物资
核算内容主要包括拨付加工物资、支付加工费用和税金、收回加工物资和剩余物资等。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主要有三方面,导图有详细列出。
五、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是企业已完成待出售的商品。
图7: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的内容较多,小编在导图中都一一列出了,这里就不做重复。
库存商品的账务处理是一个重点内容,主要有两个步骤,第一步是验收入库商品,这时记录成本即可。
第二步是发出商品时,有两种办法,一个是毛利率法,另一个售价金额核算法,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进行选择。
六、存货清查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
图8:存货清查
清查存货时用到的是“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盘盈时计入管理费用,盘亏时按照实际责任合理分配到管理费用、原材料、其他应收款、营业外支出科目下。
七、存货减值
出于会计工作的谨慎性原则,企业应当为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图9:存货减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存货的成本和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规定和公式计提当期存货跌价准备。
使用到的科目有“资产减值损失”和“存货跌价准备”,如果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升值,计提的跌价准备可以转回。
导图就为大家解释完啦,下面是导图全图。
图10:存货思维导图
MindManager教程:用思维导图梳理存货知识点的内容小编就说到这里了,更多关于MindManager思维脑图使用技巧,基础教程的相关内容,小编会持续更新。希望大家能更好的使用思维脑图。

felixcyrus
【知识点】:银行汇票
(一)银行汇票的适用范围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二)银行汇票的出票
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填写申请书,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申请人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付给汇票上记明的收款人。
(三)填写实际结算金额
收款人受理申请人交付的银行汇票时,应在出票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填人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
(四)银行汇票背书
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五)银行汇票提示付款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
(六)银行汇票退款和丧失
申请人因银行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同时提交到出票银行。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知识点】:商业汇票
1.商业汇票种类,按照承兑人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最终付款人为承兑人。
2.商业汇票适用范围:只是单位(法人及组织)之间使用,自然人不适用;同城、异地均可使用。
3.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提示:欠缺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商业汇票无效。其中,“出票人签章”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4.商业汇票中的几个期限:
(1)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提示: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2)付款期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付款人在接到开户银行的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承诺付款。
5.银行承兑汇票的两个“万分之五”
(1)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2)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缴存票款的,承兑银行仍应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但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6.商业汇票贴现
(1)贴现条件:①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②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③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进行商品交易的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2)贴现利息的计算。贴现的期限从其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1日的利息计算。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3)贴现的收款。贴现到期,贴现银行应向付款人收取票款。不获付款的,贴现银行应向其前手追索票款。贴现银行追索票款时可从贴现申请人的存款账户直接收取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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