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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真的po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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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ly-yi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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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当地的财政部负责制作和发证

初级会计单位人事部门

195 评论(11)

越来越有感觉

初级会计师是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52 评论(14)

欧罗百利

初级会计师证书的发证部门是当地的财政局,盖的是人事局的章,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备案管理,由省财政厅具体实施。 初级会计考试科目有两个,分别是《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考生必须一次性通过两个科目的考试视为成绩合格,可以领取初级会计师证。证书一般在考试成绩公布2-3个月后开始领取,各地区略有不同,请考生关注官方信息,及时领取证书。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后将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为了更加方便快捷的将证书发放到考生手中,部分省市还可以申请邮寄,但是有些地区要求考生在网上预约申请后才能领取证书,具体的流程还要以当地公告为主。 更多关于初级会计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恒企教育。恒企教育作为专业有温度的教育机构,依托全国教育网点资源和领先的互联网技术,打造涵盖会计职称与资格认证、会计实操上岗、会计实操晋升、会计能力认证等系列产品精品课程。针对不同学生,通过线上云网校、全国终端网点,完成行业领先的移动学习方案,真正实现学员随时随地学习、无忧学习、高效学习;更有资深讲师帮你敲重点、点题型,基础知识系统化学习。【点击了解会计培训费用信息】

319 评论(8)

小柚子好啊

初级会计证书是会计行业的基础证书,一年之内通过两科考试即可领取初级会计证书,那么如何领取初级会计证书?初级会计证书发证单位是哪个?相信各位考生们对这些问题都很疑惑,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以下相关内容吧!初级会计职称

如何领取初级会计证书?

初级会计证书采取的是现场领取、快递邮寄领取的方法。初级会计证书的领取具体方式如下:

1.现场领取:本人去进行证书的领取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合格的成绩单等有效的证件去进行领取。自己无法到场领取的考生,可以委托他人进行领取,他人需要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持证人有效的身份证、持证人的合格的成绩单进行领取。

2.快递邮寄:部分地区已经开通了这种证书领取的方式,但是部分地区可能还不能提供相关的业务办理。可以直接在网站上面进行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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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证书发证单位是哪个?

初级会计证书的发证机构是各地财政部门,实行后审地区成绩合格的考生领取资格证书前需去指定地点进行初级会计报名资格审核再领取证书。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者,即使考试通过也不予核发资格证书。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即使考试成绩合格也无法取得初级会计合格证书。

初级会计考试合格后将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一般在考后三个月左右开始领取,部分地区考后半年左右才开始办理。现场领取的流程一般需要考生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财政局)填表后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财政局)把资料报省职改办审核下发证书。部门省市可申请邮寄,但要求考生网上预约申请后才能领取证书,详细的流程以当地公告为主。成绩合格的考生在进行证书领取时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具体情况按各地相关部门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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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评论(11)

小东家1985

初级会计职称的考试是由国家财政部组织的,各地方考生在统一时间参加考试。现在报名基本上都是网上报名,要考两科,两科同时通过以后,就可以拿到初级会计证书了。

141 评论(8)

LynnShi0727

初级会计证书发证部门是当地的人事局,盖的是人事局的章,管理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备案,由当地财政厅具体实施的。市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验证,符合条件的给予发放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每年成绩下发后,当地财政局和人事局会公布办理相关证件时间,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去办理即可,一般是在考完后第二年1月-5月会发布通知。各地具体情况以当地财政局或者人事局的通知为准。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1-13,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257 评论(8)

嘚啵嘚啵的sissi

初级会计师证书是由财政部、人事部颁发的,会计资格等级考试由当地财政部门、人事部门共同负责。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十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负责。财政部负责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命题、编写考试用书,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统一规划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财政部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财政部门、人事部门共同负责。

扩展资料: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六条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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