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舞徘徊风露下
您好,第一章新增诉讼时效届满的问题,其他内容无实质性变化第二章调整了部分内容的表述,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其他无实质性变化第三章调整了Ⅲ类账户余额的限额规定以及商业汇票的付款、贴现的内容,新增了票据信息登记与电子化的内容,删除了办理电子商业汇票的资格条件。第四章增值税税率按现行政策进行了修改,同时调整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分类,以及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等。第五章企业所得税: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标准由2.5%改为8%,同时调整了小微企业的认定条件。个人所得税:根据最新政策进行了重新编写!第六章印花税按照《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进行重新编写;对城建税和耕地占用税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其中城建税的税率由三挡调整为两档,船舶吨税又重新回归教材,以及对烟叶税进行了重新编写。同时删除了岩金矿资源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第七章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统一更正为“税务机关”,同时调整了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范围。第八章社会保险法更新了部分内容,重点是调整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问题。
非人勿扰的2016
最准确、最新不敢保证,但一般情况下可以这样处理:取得普通发票不涉及进项税:借: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贷:应付账款等相关科目取得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外购产品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免增值税项目,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销项税,需作进项税额转出。收到发票当月未认证(当月认证就无需经过“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借: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不含税)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等 相关科目发票认证月份: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借: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如有最新、最准确的答案,望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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